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离退休工作处的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管好用好经费,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现就离退休工作处的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经费使用的原则
1、按照“统筹兼顾、精打细算、量力而行”的原则,管好用好经费。
2、坚持经费预算制度,按预算进行开支。开支得当、帐目清楚,确保各项活动正常运转。
3、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或发给个人。
二、经费的使用范围。学校拨给离退休工作处的公用经费,主要用于:
1、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种集体性娱乐活动费。
2、购买学习资料、订购报刊、购买必要的文体用具。
3、看望生病住院的老同志等。
4、老年节、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
5、工作人员差旅费。
6、离退休工作处资产设备、办公用品购置费。
7、资料打印、邮寄费。
8、离休干部公用经费、交通补贴。
9、离退休人员健身设施购置费。
三、开支办法:
1、公用经费开支,实行根据预算和工作需要,按照经费的使用范围和学校财务报销规定开支,严禁预算外开支。
2、公用经费开支,一般应先递交书面预算申请,审批后在批准的金额内开支,超支责任自负。
3、对应急性、突发性特殊开支,开支前应先口头汇报,并在批准的金额内开支,超支不予核报。
4、重大项目开支,需提交处务会审批。
5、差旅费开支,按学校出差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出差。 6、公用经费开支,一般应有两个以上的经办人,重大项目开支,应实行集体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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