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案庭审为何查不出真相?这位律师点出了问题症结所在
“互换人生”案存在的那些疑点宛如一个巨大的迷宫,许多人满心期盼开封的庭审能够找到打开真相之门的钥匙,但媒体报道的结果让人们的心愿落了空。
为什么李圣律师等人做了那么充分的准备,(据目击者说,仅仅堆起来的资料就有一米多高),这起案件又存在那么多的构成逻辑链条的疑点,真相依然难以浮出水面呢?
一位始终关注“互换人生”案的张律师点出了问题症结所在。
一直关注二八事件的张律师
他在网络发布的作品中,回答了网友提出的一个问题,被网友戏称为“四大金花”的当年涉事的几位医护人员,有没有权利出庭做证?
他认为,“四大金花”作为当年这起“互换人生”的经手人和见证人,和本案存在着利害关系,因此法官在审查她们的证言时,一定要特别的慎重,符合常理才能够采信,否则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他这一段话,其实就道出了这次审理中的为何难以查出真相的关键。
张律师回答网友的提问
我们知道,基于人维护自身的本能,一个人在没有其他作用的影响下,是不会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证言的。
而在这次庭审中,大家看到了一个有点荒诞的场面,四位可能存在偷换嫌疑的医护人员,却以证人的角色站在法庭上陈词。
在一些港台片的电影当中,我们看到过类似的画面,不过那些属于明确存在犯罪嫌疑者,他们出来举证,被人们称之为“污点证人”。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四朵金花”不能称为“污点证人”,但她们当年留下的病历又的确印证她们存在着一定的嫌疑。
当年的4朵金花中部分医护人员和当事人
试想,她们怎么可能做出对于自己不利的证言?假如的确存在原告所质疑的情况,她们怎么可能不以虚假证词来为自己掩饰开脱?
即使从这起民事诉讼本身标的来讲,许妈是向淮河医院以及杜新枝追究侵权责任,“四朵金花”作为淮河医院的前工作人员,她们互相存在着利害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她们又怎么会不维护自己单位利益呢?
在这种情况下,她们所作出的证言究竟有几分可信度?更不要说当李圣律师等人涉及到“偷换”这个议题上,让她们自证其罪,无异于缘木求鱼。
李圣律师
所以说,这件事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它的结果。
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虽然真相仍然未出,但并不等于没有收获。近日,开封法院发布了最高法院关于证人证词的司法解释,其大意是说:当出现对自己不利的问题,被告人拒绝回答的话,即认定为对方承认。
所以,这次的庭审固然没有给出真相和结果,但起到了敲山震虎的效果,为后续工作做好了铺垫,如果能够民转刑的话,到了那个时候,她们所有的回避或者提供虚假证言,一旦被查实的确存在犯罪嫌疑,最终都将会成为她们的呈堂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