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你必须无条件清账!
商情,专注行业21年
首先看到这个标题,很多朋友觉得话未免说得太重了一点,但反过来想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以笔者亲身经历的一件“欠款”事件和身边一位熟悉的经销商朋友,欠款不还的遭遇做一个分享。
我在前些年购房时,因为开发商无故晚交房半年,导致损失几万元,因此借故拖欠了物管费4000元,物管催收无果,请律师事务所催收,该所表示两周内若再未交清货款,那么直接上征信黑名单,所有的银行系统,以及相关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一查便知,我想一想觉得挺可怕,立马坐飞机回去把物管费交清,我所遭遇的问题,物管也协助我找开发商,协商解决。我咨询过资深法律顾问,他们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其他任何情况和欠款是两个法律关系,应当分开另案做处理。
推而广之到三轮车经销环节其实是类似的。厂家给经销商铺款支持,经销商就应该在年底规定的时间把货款结清,而不要用质量问题,市场不好库存大,二网钱难收来搪塞,因为经销商欠厂家的钱和其他问题是两个法律主体,必须分开处理对待,您说是不是年终必须清账呢?
所以,通过我亲身经历的事情以及身边熟悉经销商的真实案例,我对欠款还钱有着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又深深地感同身受!
本期编辑:Su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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