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律」工期延误被诉赔偿336万,如何做到最终一分不赔?

工期延误被诉赔偿336万,最终一分钱没赔,如何做到的?

——这个抗辩点,能帮你避免大损失!


【案情简介】

匠仁公司承建了甲公司的厂房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匠仁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不善,施工组织不利,导致施工进度极其缓慢,中途还出现几次停工。最终工程竣工时,工期已延误了336天。

匠仁公司与甲公司的《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期每延误一天,应当承担10000元一天的违约金。


【纠纷发生】

因匠仁公司的原因导致工期严重延误,于是甲公司在工程竣工不久便起诉了匠仁公司,要求其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金336万,并赔偿因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担保费、保全费等损失30万。


【匠仁公司应诉】

匠仁公司被起诉后,找到了我们团队。

宋律师:为什么工期会延误这么多天呢?甲公司有没有指定分包?有无甲供材?有无付款迟延?有无变更设计?有无违章指令……

匠仁公司匠总:宋律师,这个工程工期的延误确实是我们管理不善造成的,但对方提出的这个赔偿金额太高了,因为管理不善,本来近1000万的利润因停工降效增加了几百万的成本,我们现在的毛利润也就300万左右,如果按甲方起诉的一赔,只有倒亏了。

宋律师:甲方是否存在我刚才问的其他这些原因?

匠总:付款是有些迟延,但也顶多就是十天半个月的,影响不大;没有指定分包;甲供材也是按时到位的……,但甲方中途要求增加了厂房层高,还增加了地下室。不过,这些增项增加的成本甲方是同意付的。

宋律师:你的期望值是多少?

匠总:顶多200万吧,就当这个工程不挣钱咯。

宋律师:你的诉求不高,或许我还能给你意想不到的结果,但得我们调查后才能给你明确……


【法院判决】

三个月后,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了。

全部驳回了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匠仁公司不是明确说了就是自己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啊?《施工合同》不是明确约定了违约金为10000元一天吗?为什么你施工单位居然会一分钱不赔呢?

到底我们做了什么,得到了一个如此理想的结果?


【宋波律师解读】

这个案件我们接手后,做了两个动作:

  • 第一个动作,我们到规划部门进行了调查,发现甲公司的重大变更严重超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模,随即我们将这一情况向规划部门进行了投诉,甲公司修建的厂房被规划局认定为超规划建设。

超规划建设也就是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其所建设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法律后果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样。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

在这个案件中,是甲公司先起诉了我们匠仁公司,而其超规划建设这一结论是在诉讼过程中被认定的,因此甲公司已无机会再采取补救措施。

因此,诉讼时我们主张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匠仁公司和甲公司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也当然无效,甲公司所主张的违约金当然也就不能得到法院支持了。

以上的第一个动作是打掉甲公司主张违约金最致命的一点。

  • 第二个动作,因为甲公司还有工程尾款未支付,甲公司是试图通过诉讼来抵消还要支付匠仁公司的工程款。于是我们立即提起了反诉,一是主张支付工程尾款,二是主张甲公司在合同之外进行了重大变更,增加了我方人材机的成本,应当赔偿给我们造成的损失。

当然,这个案件的胜诉,不单是我方正确的诉讼策略,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那就是甲公司在庭上并没有举出任何证明其损失的证据,所以,当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后,就严格按照证据规则进行了裁判。

当然,我方所主张的赔偿损失也一分都没有支持,对此,我们是完全预见到的,因为我们提这个反诉点的目的就是用来“安慰”甲公司的,让甲公司感受到:我的诉求没得到法院支持,那你匠仁公司也是一分也没得到。所以,最后甲公司并没有上诉来拖延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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