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班一个“兴趣”做法实不妥,学校兴趣课收费更不该

【平湖一柱 第981期】

一个班一个“兴趣”做法实不妥,学校兴趣课收费更不该

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南省禹州市某学校疑似强制学生停上正常课,让学生参加校内收费兴趣班,引起了广大网友关注。有家长表示,如果不上兴趣课,就得把孩子领回家,等下午正常教学时,再将孩子送回来。

心理学上讲,兴趣是指一个人力求认识、掌握某种事物,并经常参与该种活动的心理倾向。这也就是说,兴趣不仅是一种有意注意,更是是推动人认识事物、探索真理的重要动机,是,一种探究事物奥秘、催人奋进的力量。它需要外界的刺激,更重要是源自内心的强烈需求。

兴趣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如,一个人对打电脑编程感兴趣,是直接的,为了打更好地编程而去学外语,则是直接的。

一个人兴趣的产生是在生活中或受某一事事物、某一事件、某一情景的刺激偶然迸发出来的,或是长期受某种环境熏陶、某些人(某个人)的影响、生活需要而激发起来的,但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是个体的自发行为,都是发自内心的,而非外在强迫的。

台湾魔术大师刘谦几度亮技央视春晚,倾倒了全国的电视观众,掀起一片魔术热,年纪轻轻的他,几乎已囊括各大国际魔术奖项,并活跃于世界各地的魔术舞台,按他的话说,可能只有北极这种地方没有去表演过。可是,顶尖的刘谦,魔术却竟然是自学成才。

刘谦,1976年出生在台湾高雄市, 从小就对所有的事物充满了好奇。7岁那年超市的一次偶遇,让他对魔术产生了兴趣,魔术的神奇魅力深深吸引了他,使他着了迷,日思夜想,反复琢磨,使他魔技不断提高。12岁那年,刘谦获“台湾儿童魔术大赛”一等奖,从此,魔术这汪艺术源泉,就徜徉在刘谦的生命河流里。也使他领悟到“只要努力做一件事情,就会有回报。”终于,在兴趣的引领下,执着的刘谦,年纪轻轻就成了全世界最具知名度的魔术师之一。

兴趣是刘谦的成功起点,是兴趣的指引,让他成为世界级。爱因斯坦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也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好之”、“乐之”方能有高涨的学习热情和强烈的求知欲望,方能以学为乐,欲罢不能。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寻找、开发、培养孩子的兴趣是我们教育的起点和首要任务。

但是,兴趣是一种个性化行为,因人而为,作为学校,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特长,张扬学生个性很有必要,也非常应该,但其前提是尊重学生自己的兴趣意愿,为他们兴趣发展提供适当的环境和必要的条件,让兴趣相同的同学组成兴趣小组或社团,但却不能像河南禹州市某学校那样,人为地兴趣按年级强加给学生。让学生必须报特长课,而且一个年级一个兴趣,三年级学跆拳道,二年级学游泳,一年级学学轮滑,不学的就回家……这种按年级分派兴趣、把某种兴趣强加给学生的做法,不符合学生兴趣发展实情,势必引起学生的反感,不是在培养学生兴趣,而是在扼杀学生兴趣,这种兴趣培养不起孩子的特长,是不会长久的。

激发兴趣,张扬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是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但如果把兴趣强加给学生,“一个班一个兴趣”、且借兴趣之名,行乱收费之实的做法,不仅有违兴趣培养的初心,有违教育规律,更背离了学校教育的宗旨,损害了教育形象,当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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