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期内体检异常,保单能理赔吗?
保险公司设置等待期(疾病观察期)是为了防止消费者逆向选择,带病投保。比如重疾险,常见的等待期有90天的,也有180天的,百万医疗险一般等待期为30天,也有些长期医疗险是90天等待期。
现实中,常常有消费者问:"投保后,在等待期内,如果体检出现异常需要补充告知吗?等待期后确诊疾病会不会影响理赔?"
等待期体检异常需要告知吗?
保险法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健康告知问的是投保前的身体状况,"如实告知"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需完成。
那么什么是补充告知?补充告知顾名思义,是因为此前的告知有所遗漏,比如说消费者投保时告知了甲状腺结节等异常体况,但曾体检出胆管结石,但忘了这回事,合同生效后才回想起来,那么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告知。
等待期内体检异常从时间线上来说,并不属于投保前的身体状况,也就谈不上对此前的告知进行"补充",法律或保险合同都没有等待期内体检异常需要告知的规定。
消费者问这个问题,其实是担心以后如果出险,是否会影响到保单的理赔。这个就要分不同情况了。
寿险
寿险一般保身故与全残,不保疾病,等待期内体检异常没有什么影响,合同继续有效。
重疾险
(1)等待期内体检异常,如果该身体异常不是导致未来发生合同约定轻症、重疾的诱因,对保单的理赔没有什么影响。
(2)等待期内体检异常是导致等待期后轻症、中症、重疾的诱因,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比较糟的处理方式:退还保费,合同结束,如以下条款:等待期内发生症状,且延续到等待期后才确诊轻症、中症、重疾,都是退保费合同终止。
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对等待期内的体检异常,无任何限制。只要确诊时间是在等待期后就赔。
医疗险
我们以常见的百万医疗为例,对于等待期的体检异常,也有不同的结论。比如
支付宝好医保长期医疗(20年版),等待期接受医学检查或治疗,且延续到等待期后确诊,不予理赔,且如果该病是恶性肿瘤时,合同还会终止。
平安e生保长期医疗险(20年期),则在责任免除条款中,对既往症不保。且判定既往症的时间节点为"等待期结束前发生",是包含等待期在内的,包含已确诊和未确诊但症状明显且持续存在的疾病。此时等待期体检异常如果明显与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有关,容易被判定成既往症不赔。
平安e生保(保证续保版2020),对"既往症"又是另外一个定义,判定既往症的时间节点被定为"合同生效前",不包含等待期在内,笔者在合同其他条款中也并没有发现有等待期内有症状或征兆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相关规定,意味着可以理赔。
写在最后
等待期体检异常,等待期后确诊,保单能否理赔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看产品的具体条款。等待期相对于整个保险期间是比较短暂的,消费者想要避免这种状况,笔者建议:1、尽量不在保单等待期内进行体检;2、选择等待期较短的产品;3、尽早投保,尽早生效,是避免陷入这个困局最有效的方法。保险不买贵,不买错,有更多疑问或保障咨询,欢迎联系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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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羊探险(微信公众号)原创第9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