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老街里珍贵图片,不同时期中山路上的交警身影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中山路历经多次改造,一个个老青岛熟悉的记忆逐渐消失,老街却依旧难改颓容。曾经承载的繁荣喧嚣已然落幕,那些曾经的图片、资料,也已成为见证百年老街变迁的缩影。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一组百年老街上,这座城市历史上的交通警察的身影以及与交通有关的一些图片资料。随着流逝的岁月,让我们再去找寻那些老街里的记忆......

早期的青岛交警及交通指挥

上世纪三十年代,堂邑路邮局外的交警。

上世纪初始,德占青岛时期,青岛城市公共交通开始初具雏形。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德国殖民当局颁布了一系列法规章程,城市交通开始逐渐步入正轨。1900年,胶澳总督府颁发《青岛地区巡捕章程》,青岛警政制度及机构正式创立。1913年,巡捕局改成青岛巡警总局,当时除了消防警察之外,还没有其他专业警察设置,也没有明确的分工,巡捕局除了维护治安之外,还有交通管理、市场管理等警察职权。巡捕巡查时,如发现有违章行驶等,有权当场罚款、扣车乃至拘禁等处罚。

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山路、北京路路口维持秩序的警察。
上世纪四十年代,中山路上行驶的车辆。

1914年日本战胜德国侵占青岛后,1916年开始专门设置交通警管理道路交通。1922年北洋政府收回青岛主权后,警察机构设置开始日益完整。胶澳商埠警察厅设行政科作为道路交通管理事务的专门机构,并根据《道路取缔规则》、《巡守长警指挥汽车同行简章》等,在市区几处车辆、行人较多的交叉路口,设置固定的交通警察指挥岗位。南京政府接管青岛之后,青岛市公安局成立交通警察组,进一步细化城市管理规则体系。1930年颁布《交通指挥法》,统一交通警察指挥手势,分为停止/放行两类5种。同时为了维持交通秩序,设立了许多较为先进的交通管理设施,如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为青岛城市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后,市公安局恢复了全市六处交通岗位的交通指挥。随后颁布《交通管理暂行规定》,对车马行人、指挥信号及标志设施等做了明确规定,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交警指挥时,手持红、绿小旗各一面,配以警笛(哨)指挥车辆及疏导行人。1950年青岛市公安局颁布《交通规则修正案》,改红绿旗为徒手手势指挥。1955年青岛市成立交通改革委员会,制定《城市交通规则青岛市实施细则》,主要有:取消手势指挥信号,改用红白相间的指挥棒指挥,并增设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牌等多项内容。

      作为这座城市道路交通的守护者,就如同今天仅以中山路为代表的这篇图文,各个时期辛劳的城市交警以及交通设施的变化,见证了这条百年历史老街的巨变。

1931年8月23日,青岛信号灯开始使用

交通信号灯最早的时候只有红、绿两种颜色。中国最早的红绿灯出现在上海的英租界。1923年,上海公共租界开始在部分十字路口使用机械装置指示车辆停止和前进,同时在南京路两个重要十字路口,最先安装红绿灯交通信号装置。

中山路、胶州路口的交警与图片上部的信号灯。

上世纪四十年代,中山路北端的交通指挥台与交警。

中山路、胶州路口,国货公司外,交通指挥台上的交警

中山路上的交警,初时地面上还画着圆圈。

1931年8月23日《青岛民国日报》刊登新闻:《交通信号灯今日使用》。这次设置使用的信号灯共4处,均为红绿两色。

据该新闻所述,这些红绿灯,仅用于夜间。

  交通信号灯今日使用(源自青岛档案馆)

国民社讯:市工务局前奉市长谕,以本市各重要通衢,应设置交通信号灯,俾夜间警士,用以指挥交通,着即勘定设置地点。旋经该局勘定热河路、上海路、江苏路、观象二路五路交口,及中山路、市场三路、堂邑路、小港路、济南路五路口处,应各设站立式五面灯一盏;中山路胶州路口为丁字形,应设悬挂式三面灯一盏;中山路天津路口为十字形,应设悬挂式四面灯一盏;并购办按照上列勘定地点分别设置完竣,已有市政府派员验收。一面函请公安局接收使用,公安局当于日前派员接收。查此项信号灯,无论三面或四面悬挂或站立式,其信号均分红绿两色。红灯明亮,为停止通行之表示;绿灯明亮,为放行之表示。其在红灯表示停止通行时,所有应行停驶之车辆,不得超越划定之白绿界限。兹定于本月二十三日起开始使用,每日自下午路灯亮时起,至次早路灯熄时止,为使用时间,公安局昨已布告周知矣。

中山路上,交通指挥台上的交警与头顶的信号灯,信号灯只有红绿两色。

图片中部,中山路上的信号灯与交通指挥台上的交警。

上世纪四十年代初,日占时期,中山路上的信号灯与交通指挥台上的交警。

几个主要马路交通指挥信号启用,同时路口重要放置圆柱形木质岗台。

中山路中段交通指挥台与指挥交通的交警。

上世纪四十年代,中山路、湖北路交界的交通指挥台与交警。

1946年元月1日起,青岛车辆靠右行驶

中山路行驶的汽车、人力车与自行车。

中国最早的全国性交通法规是1934年12月国民政府颁布的《陆上交通管理规则》,当时实行的左行通行制。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接受了大批美援,美国汽车大量进入中国,而这些车都是左驾车。美国的车辆到中国后,必须对方向盘及灯光进行改装,这就需要大量改装费用。

中山路上行驶的车辆

1945年12月31日的《申报》称:“改装费须达车价百分之十二。统计全国车辆因改装而支出之费用,殊为浩大,故节省改装费用,亦为改靠右边行驶理由之一”。国民政府下令从1946年1月1日零时起,汽车一律靠右行。

上世纪四十年代,图片右侧,大窑沟的交通指挥岗以及岗下的交警,岗亭的样式也是不断的变化着。

中山路人力车上的美军

1946年青岛市受全国各大城市影响,决定于元月实行车辆靠马路右边行驶,行人则于路边走的办法。这个规定是青岛市首次对车辆行驶道及人行道路的规划规定。  

《平民报》刊发特讯:“全国各大城市之车辆,定于元月起一律改靠右边行走,行人则靠边走,本市自今日起全市一律改正。”在青岛实施原因在于青岛市为国民政府的特别市,交通拥挤,亟待改善。消息上还说:“警察局为期顺利以免发生事故起见,由督察处组织游动指导,各警察分局则组织交通整理班,分别出发加以整理,广播电台特装置大汽车一辆,上置扩音器,沿街宣传。”

上世纪五十年代,大窑沟邮电局外的交通亭与交警,注意右侧的岗亭变化。
1953年,在没有指挥信号灯的路口边安置圆柱形锥顶木制岗亭。亭内有座椅,安装手摇式灯光转换控制器。

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山路与胶州路口,指挥交通的交警与信号灯,马路右侧的岗亭,很多人都应该记忆犹新。

1960年,青岛市公安局将悬挂在路口中央的信号灯改装在路口边沿上。1972年,增加绿、黄灯同时亮时准许车辆左转弯、调头、直行或右转弯的信号。1979年,取消绿黄灯信号,改黄灯为准备信号。绿灯亮时准许直行和左右转弯。
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山路上的女交警,让我们难忘的交警指挥棒。(张秉山摄影)
上世纪50年代,全国倡导“男女平等”和“妇女能顶半边天”,女邮递员、女拖拉机手、女飞行员等各条战线的巾帼英雄不断涌现,但女子交警尚无先例。1958年3月8日,武汉市公安局在江汉交通中队率先组建女子交警班、设立女子交通岗。这一举动一时轰动了大江南北,随后各地纷纷效仿,北京、上海、广州、青岛等地都组建了女子交警,各大报纸也开始大力宣传,女子交警从此走上了历史舞台。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山路人行天桥下的交通岗亭与天桥山东各信号灯,看图片左下方,不断变化着的交通岗亭。(张岩摄影)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山路与胶州路交界指挥交通的交警,看地上的圆圈,有点回到几十年前的感觉。(逄淑才收藏老照片)
上世纪八十年代,胶州路与中山路交界的交警。(逄淑才收藏老照片)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山路上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王挺摄影提供)

马路上的交警

指挥台上交警的英姿,背后付出的是无数的辛苦与汗水。
致敬平凡而又伟大的交通警察!继写忠诚、守护平安!
一组珍贵的历史图片资料,唤起许多老青岛对往事的追忆。百年老街上的交通往事回顾,不同时代交警的身影,更是一段段珍贵的青岛发展历史。时光飞逝,岁月如流,回望过去,不禁令人唏嘘不已......
本组图文感谢逄淑才老师、张岩老师、热心网友“涧中细流”老师、王挺老师等的热心提供;部分图片资料源自青岛档案馆、美国《生活》杂志记者卡尔·迈当斯、台湾文化档案馆珍藏、日本京都大学、青岛市志、智慧交通公众号等。
青岛城市档案论坛公众号、青岛城市记忆头条号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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