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税务总局答复灵活用工相关税收征管政策
自然人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自然人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需要根据其业务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按照相关规定,自然人持续开展经营业务的,如办理了税务登记,并选择按期纳税,履行按期申报纳税义务,则可以按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自然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如未办理税务登记,或只选择了按次纳税,则应按规定享受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政策。
是否允许平台企业所有经营活动均使用内部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如果允许平台企业所有经营活动均使用内部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上会造成平台企业与非平台企业之间的差异,不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如果均使用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不利于增值税发票的规范管理,破坏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易引发偷漏税风险。因此,建议平台企业依法依规使用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灵活用工人员取得的收入是否作为经营所得计税?
灵活用工人员取得的收入是否作为经营所得计税,要根据纳税人在平台提供劳务或从事经营的经济实质进行判定,而不是简单地看个人劳动所依托的展示平台,否则容易导致从事相同性质劳动的个人税负不同,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比如,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兼职教师,在线下教室里给学生上课取得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税,在线上平台的直播间给学生上课取得收入按经营所得缴税,同一性质劳动,不宜区别对待。
国务院及全国各地关于灵活就业
意见及实施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肯定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提出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鼓励个体经营发展,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及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蓬勃发展格局。
北京市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实施办法》明确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对2020年及以后毕业离校2年内的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从2021年1月起,个人委托存档的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按照1%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 灵活就业的在京从业人员可线上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广东省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对象范围,实行灵活就业人员承诺制就业登记制度并建立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人员就业信息采集制度,鼓励和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陕西省
陕西省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拓宽钟点工临时用工短期工等非全日制就业渠道。支持发展基于互联网平台创业就业的新就业形态。提供相应场地支持灵活就业。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
江西省
江西省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通知》,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抓紧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坚决清理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
河北省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若干措施》,拓宽就业渠道,开发更多灵活就业岗位。拓宽非全日制、弹性就业空间,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政策支持。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落实互联网平台经济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规则,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并放宽新业态市场主体登记条件。
众薪集团成立于2018年5月8日,总部位于北京,是由多家资深法务、人力资源等行业公司以及专业咨询机构顺应时代发展, 创新转型而打造出来的综合性集团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人力资源领域,提供灵活用工服务平台及人力成本优化方案的综合型服务集团。
众薪提供人力资源业务外包、薪酬方案、商业保险、人力咨询等多种产品服务,其中整体薪酬解决方案旨在优化用工模型和成本结构,助力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员工福利。
众薪业务覆盖互联网、共享经济、物流配送、餐饮、教育、直播、新零售、金融等多个行业。截止目前,已累计为1000+客户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等相关服务,服务总人次达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