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让一种新的婚姻形式兴起——“两头婚”

最近一些年来,正在悄然兴起一种新的婚姻形式——“两头婚”,这种婚姻形式的主体是女儿户居多。他们的家庭条件较好,因为家里没有男孩子,所以家长早就有考虑,如果女儿到结婚时,能招男孩入赘最好,实在不行就“两头婚”:男不娶、女不嫁,孩子随父姓、也随母姓!因为如果女儿嫁出去了,家里就冷清了不少,很不习惯!

“两头婚”,这种新的婚姻形式,既不属于男娶女嫁,也不属于女招男赘。在一些习惯了多子多福的沿海地区,小夫妻成家后,依旧与原家庭保持“黏性”,有的可能会买一套房子,独立出来;有的就住原来自己的房子,今天在男方家住几天,明天在女方家住几天,两边居住,吃父母的、用父母的,小孩就让双方父母管着,乐得逍遥!

“两头婚”的小夫妻,一般至少要生两个小孩,不管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第一个小孩随父姓,一般是由男方父母带的比较多,继承男方的家业,承担养老义务;第二个小孩就随母姓,一般是由女方父母带的比较多,继承女方的家业,也承担养老义务。在“两头婚”家庭里,没有外公外婆的概念,小孩对爸爸妈妈的父母都叫爷爷奶奶。

家住南安市霞美镇里的小梅,家里经济条件不错,父母开了两个小厂,每天忙得是不亦乐乎!她有三姊妹,她读书毕业后就在两个小厂里来回穿棱。父母闲时对她们说:“你们将来结婚后,如果没到外面去工作,可以住在家里,也可以住到你们婆家,小孩我们可以带,也可以帮你们培养,但一定要留一个跟我们姓,不能让我的姓没了!”

小亮是家中的弟弟,于2016年与小梅结婚,他们俩人都是85后,还是初中同学,双方家里相距不到20里远,都是农村的。在结婚前,双方的父母就已约定好,结婚后小梅依然可以住在娘家,也可以到公婆家居住;同理,小亮也如此。而且,两个家庭商定,小夫妻共生育两个小孩,按照出生顺序,第一胎跟男方姓,第二胎跟女方姓。

这种婚姻形式,是近年来在沿海地区和内陆悄然兴起的一种新形式——“两头婚”,结婚时因要举办一个很豪华、很热闹的婚礼,双方决定,把双方的宾客合在一个酒店观礼和喝喜酒!这样的婚礼被称为“不来不去”、“不进不出”、“不嫁不娶”、“两家拼拼”,意味着“我家不是嫁女儿,你家也不是娶媳妇”,小夫妻在双方家里都有新房!

现在为什么会悄然兴起“两头婚”呢﹖“两头婚”又有何利弊﹖让我们一起来慢慢思考这一个问题!

一、为什么会悄然兴起“两头婚”﹖

所谓的“两头婚”,既不是男娶女嫁,又不属于女招男入赘。男女双方皆是婚娶婚嫁,夫妻两头走。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其实这是现在一些女儿户的无奈之举,家里没有男孩,家业到时谁来继承﹖到时候自己老了、走不动了,又由谁来给自己养老﹖而如果招一个“上门女婿”,谁知道会招来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会不会努力养家﹖

我见过很多上门女婿,其中不乏“懒惰女婿”,他们有这样的心理:“反正孩子不跟我姓,这个家也没有我的份,我到这里只不过是完成生殖繁衍任务吧!”在这种心态下,久而久之,上门女婿对家庭的责任感越来越淡薄。所以为了女儿的幸福,“两头婚”的婚姻形式就应用而生,彻底打消了男方的这种思想,把男方的积极性带动起来了!

在通常情况下,招上门女婿的家庭,一般是女方的条件优于男方;或者女方的家庭涉及拆迁,那招进一个人来就能多分一个人的土地补偿金,这样的好事何乐不为呢﹖但在招上门女婿的家庭中,对招进门的女婿或多或少存在一定防范和歧视,而防范和歧视会让上门女婿产生一种自卑感,从而融不到一个家庭里,就会对家庭造成不稳固!

不过“两头婚”的婚姻形式就能有效避免这种不稳固:因为两头婚中,男方无须付彩礼,女方也无须陪嫁妆,双方均没有嫁娶之意,且都有随自己姓氏的孩子。这种形式相较于招上门女婿,对男方的心理压力影响比较大,更能让男方对家庭产生认同感和责任感,我个人认为,“两头婚”比较妥善地解决了男女双方的实际需要和心理需求。

二、“两头婚”是利大还是弊大﹖

我个人觉得,这种“不来不去”的“两头婚”婚姻形式,应该是现在人口新形势下的一种新形式,是由家长和小夫妻们经过深思熟虑共同考虑的结果,这种形式有利于解决男方对“上门女婿”家庭的不认同和不融入,加强了小夫妻家庭婚姻的稳固和谐,解除了女儿户养老和姓氏延续的后顾之忧,皆大欢喜,所以才被广大的女儿户所接受!

子女成家后和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那他们一结婚后家里就多了一个人来,过一年后,家里还会多一个小孩来,这样家里就变得热闹起来,父母当然很是喜欢。我见过几户“两头婚”的家庭,他们有一个女儿的、二个女儿的,还有三个女儿的,他们选择了“两头婚”,现在每逢过年过节,家里都是热热闹闹、和和美美,很让人羡慕!

然而,“两头婚”并不是百利而无一害,在实际生活中,和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虽好,但“两头婚”家庭的独立性会弱,完整性会有影响,亲密度也有影响。现实中我们见到不少这样的案例,“两头婚”的少年夫妻会因为谁家都不能少、不能输,从而发生争执。比如有的男方不愿在女方家多住,怕住得时间多了一点会有入赘之嫌。

还有一种情况,清明节时,男方要到自己家的坟上去扫墓,女方也要到自己家的坟上去扫墓,那到底去何方﹖男方认为,去妻子家扫墓是上门女婿的行为,坚决不去。但女方认为,既然大家都商定好是两头婚,去女方处扫墓又有何不可﹖祭奠祖先这是我们的传统美德,都有这种想法应该支持,但如何处理﹖这应该好好商量,而不应该争吵!

对于生孩子第一胎跟男方姓、第二胎跟女方姓的姓氏问题,这其实是有“对赌”的成分在。如果生下二个孩子的性别是一致的,则皆大欢喜;如果生下二个孩子之中有一胎为女孩,且这个女孩是随男方的姓氏时,则有可能造成男方的心态失衡。造成他的确心里阴影,假如不及时疏导,日积月累,有可能造成矛盾不好调和,甚至会引发离婚!

同时,现有不少案例表明,“两头婚”家中的孩子都叫爷爷奶奶,取消掉外公外婆的称谓,会让孩子不理解,为什么别人有外公外婆﹖而我却没有外公外婆﹖这是什么原因﹖另外,一个家庭中如果出现了一位异姓的兄弟姐妹,会降低孩子对兄弟姐妹的认同感。更有甚者,在养育过程中,“爷爷奶奶”会有意或无意地更偏爱随自己姓氏的小孩。

正在悄然兴起一种新的婚姻形式——“两头婚”,这是一种新的婚姻形式,有不少值得肯定的地方,不过还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认真去思考,其实是我们太执着了,想想我们五千年的文明中,曾经出现了那么多姓氏,但现在还存在的有多少﹖曾经那一个个辉煌的姓氏早就淹没在岁月的长河中,不用那么执着,只要孩子们今后过得开心就行!

写于湘南千年水乡古镇大浦

2020.12.23.16:50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