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看红楼:人心险恶能到什么程度?贾母早就打算让鸳鸯给她殉葬

原创2020-12-02 17:42·四眼观天

贾赦垂涎鸳鸯美色

一个活泼俏皮的女性,竟然有着灰暗恐怖的未来

在《红楼梦》中,金鸳鸯的地位是比较特殊的,她即是贾家的家生奴才,一辈子只能为奴为婢;她又是贾母的心腹大丫头、贾母体己钱的出纳员,连王熙凤都有求于她。其他丫头的月钱都攥在王熙凤手中,慑于王熙凤的威势,平常看着挺能耐的,可在王熙凤面前绝不敢有一句放肆的话。就连王熙凤信任的平儿在王熙凤面前也都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唯独鸳鸯敢和王熙凤毫无顾忌地说笑打闹。

金鸳鸯

第38回,史湘云开螃蟹宴,王熙凤作为孙媳妇,要在贾母身边伺候,不能肆意享用,席间她来到丫头们的桌,吃两口螃蟹,平儿一看主子来了,赶快递过一蟹壳黄子给主子吃,鸳鸯就在旁边笑道:“好没脸,吃我们的东西。”,哪个丫头敢这样跟王熙凤说话?那是个张口就骂,抬手就打的主儿啊,可是王熙凤不但不恼,反而说:你琏二爷爱上了你,要和老太太讨了你做小老婆呢。王熙凤,常日里连平儿都要防着的妒妇,竟然拿贾琏娶小妾来开玩笑。鸳鸯要拿蟹黄子抹她的脸,王熙凤还喊到:“好姐姐,饶我这一遭儿罢。”哪里像主仆之间的样子?

可她毕竟是个奴才,虽然在荣国府中她混如鱼得水,可是一旦遇上贾赦要强取她为妾时,她依然不能自主,最后不过是靠着贾母还要用她,以死抗争才得一时无虞。贾赦恼羞成怒,放出话来:“叫他细想,凭他嫁到谁家,也难出我的手心。除非他死了,或是终身不嫁男人,我就伏了他。”她的老子娘、哥哥嫂子一心只想自己得益,在权势之下,站到了逼迫她的队伍中去,若不是贾母跟贾赦有立场上的矛盾,这次逼婚,鸳鸯就逃无可逃了。在未来,只要荣国府是存在的,鸳鸯就没有未来可言,正如她赌誓那样:“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姑子去。”

鸳鸯剪发

鸳鸯在贾府的地位来自于主子贾母,她的命运实际上也掌控在贾母手中。倘若贾母有心保护鸳鸯,她是应该早早替鸳鸯打算的,可是不知为什么,贾母却什么也没有做。这不由让我们怀疑贾母的用心,她是不是真的想让鸳鸯在她百年之后给她殉葬呢?

鸳鸯是大龄未嫁女了

大家只看到了鸳鸯的美好活泼,却没有看到她是个大龄未嫁之女

虽说鸳鸯是贾母的心腹大丫鬟,可她的出场却很晚,直到第20回才出现她的名字:

彼时晴雯, 绮霰,秋纹,碧痕都寻热闹,找鸳鸯琥珀等耍戏去了,独见麝月一个人在外间房里灯下抹骨牌。

第24回中,宝玉在房中遇到鸳鸯正在看袭人的针线,看见了鸳鸯白腻芳香的脖颈,就上手摩挲,还要猴上身去吃鸳鸯嘴上的胭脂。第46回中又描绘了鸳鸯“穿着半新的藕合色绫袄,青缎掐牙背心,下面水绿裙子;蜂腰削背,鸭蛋脸面,乌油头发,高高的鼻子,两边腮上微微的几点雀斑。”

其他年轻的丫头找鸳鸯玩,十二三岁的宝玉轻薄鸳鸯,鸳鸯长得身材苗条修长、青春貌美,一直给我们一个错觉,就是鸳鸯和袭人、平儿这些人一样都是十七八年纪的青年女子,结婚不结婚的事还有些远,搁两年也没有事。

三人中她年纪最大

实际上,在原著中,鸳鸯已经是一个大龄未婚女子了。

上面我们提到第38回中,王熙凤向鸳鸯求饶的时候,喊的是:“好姐姐,饶我这一遭儿罢。”我们听惯了宝玉叫这个“好姐姐”,叫那个“好姐姐”的,似乎《红楼梦》里的人物都是天津人,叫多大年纪都都叫姐姐。可并非如此,《红楼梦》中对于称呼还是蛮讲究的,大的就是大、小的就是小,宝玉叫黛玉就是林妹妹,史湘云比薛宝琴大,也应该叫她妹妹。第72回中写道贾琏在房里看见来探望凤姐的鸳鸯,张口就叫:“鸳鸯姐姐,今儿贵脚踏贱地。”鸳鸯的年纪实际上要比贾琏大的。

第47回中贾母说:“我这屋里有的没的,剩了他一个,年纪也大些,我凡百的脾气性格儿他还知道些。”

就连贾母也是认为她的年纪大。贾母身边有好多丫头的,月钱在一两银子的大丫环就有八个,鸳鸯,鹦鹉,琥珀,珍珠、翡翠、玻璃、玛瑙(还有一个迄今没对出来),怎么说有的没的,只有鸳鸯一个呢?

第36回:王夫人听了,也就罢了,半日又问:“老太太屋里几个一两的?”凤姐儿道:“八个,如今只有七个,那一个是袭人。”

贾母如今身边一两银子的丫头并不是一开始就是一两银子的月钱,都是一步步从小丫头升上来的。这些大丫头也不是一批升上来的,都是三三两两逐步晋升为大丫头的。而鸳鸯就是最早的那一批丫头里唯一留在贾母身边的,她比琥珀年纪大,甚至比袭人的年纪还大,是和贾母相处时间最久的大丫头。

贾琏也二十多了

那么她到底有多大呢?

在林黛玉还没有进贾府的时候,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提到了贾琏的年纪:

若问那赦公,也有二子,长名贾琏,今已二十来往了。亲上作亲,娶的就是政老爹夫人王氏之内侄女,今已娶了二年。

林黛玉进贾府时是六岁,而贾琏已经二十上下了,第45回,黛玉与宝钗互剖金兰语时,黛玉已经十五岁,也就是说九年已经过去。而第46回上,紧接着就发生了鸳鸯女誓绝鸳鸯偶事件。若说鸳鸯比贾琏大,即便是大一岁,鸳鸯如今竟也是一个年近三十的女子了!就是换到今天,三十岁还没有结婚,也会被爹妈逼婚,何况那个女性十七八就结婚的年代。

或者有人说《红楼梦》的纪年是本糊涂账,鸳鸯怎么可能三十了还不婚配。就说是这样,鸳鸯比贾琏和王熙凤年纪大,不用到第46回,也有二十好几了这个在古代也还是晚婚女。

鸳鸯又不是有生理缺陷、又不是家庭没有条件结婚,就是内务府包衣三旗的宫女,到了25岁还要放出去婚配呢,可是为何鸳鸯要拖到这么晚还没有结婚呢?

我们算来算去,贾母的责任都越不过去。

贾母恨不得让鸳鸯给自己殉葬

贾母对鸳鸯什么态度?她把鸳鸯留下,给她安排了什么好的退路?

这个主仆之间说是个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可是懂人情世故的主人是知道的,主仆之间不过是个名分。都是人,凭什么别人就要给你当奴才?没有实际的好处,名分又能维持多久?贾家依靠自己的特权可以轻易获得收入,贾府的奴才也能依靠主人的权势过的比不是奴才的人过得还滋润。贾府的旧奴赖嬷嬷靠着对贾府多年忠诚效力,自己家竟然有了偌大的一片宅邸,孙子赖尚荣竟然也被选上了州官,多少读书人寒窗苦读十几年也没有这个造化。

当主子的,只有对奴才好,奴才才死心塌地地给你干活,主子才越发受用、省心,这是个相互的关系。那些小家子出来的才会觉得打奴骂婢才够威风、视奴婢为猪狗才够主人派头。

赖嬷嬷

人都是有天性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对于奴才们的终身大事,主人也要上心,到时候了,就要给他们成一个家,一味地约束是终究堵不住人的天性,要闹出事端来。

清朝的宫女是从内务府上三旗包衣选出,在宫中服役,到了一定年龄就要放出去,听凭其嫁人。贾府也是这个规矩,不管是家生子还是外头买来的,到了一定年纪都要让他们婚配的。家生子有在自己家中的小厮中选人婚配,这就是王熙凤说的配了小子,也有因故撵出去配了人的,主家还会给与赏赐,助其成家。外面买来的,也不是一买一辈子,有到了年限,回家婚配的;没有到年限,也许赎身,袭人的哥哥花自芳也想过赎出袭人去的,或者主家看的好,收了做妾的,总没有不叫人婚配的道理。

可是唯独贾母跟前鸳鸯的婚事却是一拖再拖,这里面就有贾母的私心了。

貌若天仙,身似飘萍

第55回,贾府过年演戏,贾母看宝玉出来玩,嘱咐他不要混跑,小心放爆竹掉下火纸来烧着,一抬头发现袭人竟然没有跟着宝玉出来,便十分不高兴,说到:“袭人怎么不见?他如今也有些拿大了,单支使小女孩子们出来。”王夫人倒是通情达理,代为解释,因为袭人的母亲去世,有热孝在身,大过年的不吉利,不方便到前头来。

贾母便笑着发表了一通她所认为的主仆关系论调:

“跟主子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若是他还跟我,难道这会子也不在这里不成!皆因我们太宽了,有人使,不查这些,竟成了例了。”

贾母表面上是慈眉善目、惜老怜贫的,见了王熙凤打小道士,还说“倘或吓着他,倒怪可怜见的,他老子娘岂不疼的慌。”到自己要用人的时候,就连奴才们做人最基本的孝道也要剥夺了,就是亲娘老子才死,也要马上到主子跟前伺候。贾母的封建性是荣国府中最强的,也是阻碍荣国府变革的、最顽固的势力,由于贾母的存在,荣国府在面临财务紧张时,还要维持虚假的体面,不能及时裁撤多余的人口,节省开支,最终加快了荣国府的败落。

贾母

在她自己用人的时候,她就不是一个慈祥的老祖母、一个懂得体恤下人的老主人,而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贵妇人。

王熙凤意见贾母的意见与自己姑妈相左,王夫人下不来台,就以宝玉为掩护,说是留袭人在怡红院照看,等宝玉回去有热汤热水热被窝,贾母才罢手,转而问起袭人家中情况,一听给了四十两银子,就不说什么了。

然后呢,贾母又提到了鸳鸯,她的母亲前儿也去世了。袭人好歹在母亲去世之前体体面面地回去过,母亲见到女儿如今日子好了,也是个慰藉。可是鸳鸯老子娘在南京看贾府旧宅,到都中也有些距离,若是回家守孝,一来一回必然有些时日,那么贾母就不受用了,因此她就要拘着鸳鸯,不叫她回去。对于这种夺人天伦的事,贾母不但不内疚,反而当成例子,说给王熙凤听,那个意思是提点王熙凤不要对下面的人太宽纵了!事后,让婆子收拾一些果子、菜馔、点心之类给她和袭人吃,就当是恩典,自己还很得意。

鸳鸯对于此事是做何想呢?她是不是觉得这就是贾母的恩典了呢?觉得主子怎么对自己都是对的呢?她没有那么贱才!

鸳鸯心里藏了很多事

宝玉回房看袭人,原以为她们这么晚该睡了,才要进去,听见鸳鸯一声叹息,说到:

“可知天下的事难定!论理你单身在这里,父母在外头,每年他们东去西来没个定准,想来你是再不能送终的了;偏生今年就死在这里,你倒出去送了终。”

鸳鸯为何说这个话?她是羡慕袭人!大家在外面为奴作婢,身不由己,可是她们也是人,也懂得人伦道理,知道父母对自己有生养之恩,难以报答。若是所有的奴才都没有这个机会倒也罢了,偏偏袭人有这个造化,母亲在都中去世,她得以出府探望,还是打扮的体体面面出去的,自己资格比袭人老,地位比袭人高,亲娘死了却无法奔丧,如何能不伤心?鸳鸯此时的失落,对比贾母刚才理所当然的冷酷态度,越发觉得此时的贾母真是令人讨厌。

贾母生气

等到鸳鸯被贾赦夫妻逼婚,她到贾母跟前去哭诉,贾母一听气的浑身乱战。她乱战的理由不是贾赦一大把年纪了还要糟蹋鸳鸯,而是一眼看透了贾赦两口子娶鸳鸯的目的:“我通共剩了这么一个可靠的人,他们还要来算计。”接着又对着王夫人指桑骂槐:“你们原来都是哄我的,外头孝敬,暗地里盘算我。有好东西也来要,有好人也要。剩了这么个毛丫头,见我待他好了,你们自然气不过,弄开了他,好摆弄我。”句句都是在指向两个儿媳妇要算计自己,清除鸳鸯不过是她们的第一步而已,根本就没有拿鸳鸯当回事!

后来邢夫人来了,她又转了话头,说鸳鸯懂事、受用,“我这屋里有的没的,剩了他一个,年纪也大些,我凡百的脾气性格儿他还知道些;二则他还投主子们的缘法,也并不指着我和这位太太要衣裳去,又和那位奶奶要银子去。”还要打发人跟贾赦说,需要什么人,妈妈我这里有的是银子,尽管开口,我买给你,想要鸳鸯是没有门儿的。

即便是鸳鸯现在已经偌大年纪了,贾母的对于鸳鸯未来的打算就是“留下他伏侍我几年,就比他日夜伏侍我尽了孝的一般”。这个话的意思是很明白了,贾母活着的时候,鸳鸯就不要想着结婚了!

贾赦

贾赦从鸳鸯的角度出发,怀疑鸳鸯有两种打算:

第一种是看上了宝玉,不过他们年纪相差太大,若是贾琏收她做妾,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归宿;

第二种四老太太宠爱她,活着的时候,放她出奴籍,往外聘,做正头夫妻,虽然门户不高,却也正正当当,强于做人小妾。

可是贾母可没有那么好心,一开始的打算就和鸳鸯赌誓时说的一样:

若有造化,我死在老太太之先;若没造化,该讨吃的命,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姑子去。若说我不是真心,暂且拿话来支吾,日后再图别的,天地鬼神,日头月亮照着嗓子,从嗓子里头长疔,烂了出来,烂化成酱在这里。

鸳鸯剪头发做姑子对贾母没有什么好处,对贾母来说,就是让鸳鸯殉葬,这样自己又有体面,死后还依然可以得到鸳鸯的照顾,大不了多给他哥哥嫂子几两银子罢了。贾府不是没有殉葬的先例,秦可卿死后,其丫鬟瑞珠触柱而亡,结果是皆大欢喜,合族中人也都称赞。贾珍遂以孙女之礼殓殡,一并停灵于会芳园中之登仙阁。丫环瑞珠甘为义女,立刻升为小姐的身份,按未嫁女之丧在灵前守制。秦可卿这个孙女辈的人都有殉葬的,贾母没有个殉葬的,显的多么没有面子?不过这种叫人去送死的事,不太好说出口,当时候里外暗示,若是从了,自己也体面,亲戚还受益,若是不从,就叫你社死,完全不给你活路走。鸳鸯躲得了贾赦,躲不了贾母。

贾琏利用鸳鸯对他的好感

鸳鸯对于美满的婚姻有没有期待?

鸳鸯一直以忠心奴仆的形象示人,活泼又伶俐,对于贾母的心思也像连体婴儿一样灵敏。刘姥姥来时,三宣牙牌令,让刘姥姥出洋相,逗贾母开心;贾琏夫妇缺钱了,她知道贾母的意思,将贾母房中的物品拿出典当;贾母打牌时也是她在旁边照看,让贾母赢钱,满足贾母的虚荣心。鸳鸯似乎是甘心情愿在贾母跟前虚度青春的形象,她真的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婚姻大事吗?

司棋

第71回中,贾母生日,鸳鸯去园中各处嘱咐女人们不要怠慢穷亲戚喜姐儿和四姐儿,路上撞见了,正在和表哥潘又安偷情的司棋。开始并不知道她们在偷情,直到司棋跪地求饶,她才知道,当场就羞的面红耳赤,可见她是知道风情的。可是她并未像秋纹那种人一样去告密,反而安慰司棋:“你放心。我横竖不告诉一人就是了。”出了角门子,鸳鸯脸上犹红,心内突突的跳,这种情况和邢夫人跟她提亲时的脸红可不一样。这次金鸳鸯惊散真鸳鸯,吓着了司棋和潘又安,也搅动了鸳鸯的内心世界。

她对于这件事就上了心了,她自己却不知不觉。忽地,她就听到了园子里走了一个小厮,搁往常她一个贾母屋里的大丫环哪会注意这种事?又听说了司棋生病了,心想:生怕我说出来,方吓到这样,其实这有些自作多情了,司棋病倒是因为潘又安不讲义气。鸳鸯巴巴地去司棋处安慰司棋一顿,司棋遭遇变故,以致病倒,此时鸳鸯来看自己,自然感激涕零。鸳鸯对司棋的善意,其实是发自同理心,可怜司棋,也是可怜自己。

自己的白月光一心要利用自己

从司棋处出来,鸳鸯竟然不知不觉走到了贾琏屋里,说是因这两日凤姐声色怠惰了好些,顺便来望候,果然如此?她来了却并没有瞧着王熙凤啊,却遇上了贾琏。她早不来晚不来,偏偏是在看了司棋之后才来,真的不是心波难平,来看贾琏一眼?

鸳鸯见了贾琏,也没有了平日里的俏皮,说起话来都本本分分了,贾琏开口就要鸳鸯从老太太房里运东西,口里叫着姐姐,心里却没有鸳鸯半分,只要鸳鸯担风险偷运金银家伙,鸳鸯的心此时扎不扎得慌?

说鸳鸯有几分心思嫁贾琏的,可惜一来贾赦不能容她,二来王熙凤嘴上说让贾琏娶鸳鸯,心里也容不得鸳鸯的,还有贾母不会放她,贾琏的心里也没有她。

金鸳鸯,一个好好的青年女子,身材苗条,容貌出众,性格活泼可爱,懂了一辈子的事,最终却没有一个归宿,真是不能不叫人感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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