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争一口气,佛受一炷香。《周易》说:这是一种低级的愚蠢

在《周易》当中,需讼两卦是讲天与水的事。

关于天与水,有一段神话传说。据说当年共工和颛顼争夺帝位,结果打了败仗,一怒之下,共工一头撞断了支撑天地的不周山,导致天塌地陷,天地间重新陷入混沌状态。后来呢,有女娲娘娘出来收拾残局,用五彩石修补了撞破的天,算是维持了天地的格局。不过,因为只是修补了一下,留下了很多问题,比如由于天倾西北,地不满东南,最后导致天往西走,水往东流。这种格局或许就是讼卦描绘的状况。

讼卦接在需卦之后,把需卦卦象颠倒过来,即天(乾)在上水(坎)在下,就成为讼卦。水被托在天之上,成为云;等托不住了,水落到天之下,就落到了地面上,然后汇入江河湖海,天与水就各行其道了。《象传》说:“天与水违行,讼。”天与水各行其道,为什么就出现了“讼”?荀爽解释说:天自东向西转,水自西向东流,一个要往东,一个要往西,因为方向选择不一致,就产生了争执,所以就有了“讼”。

“讼”字早期主要有两个义项,一是同“歌颂”的“颂”字,一是争讼的意思。左“言”右“公”,因有言语争论,所以诉之于“公”,以求公断。什么是“公”?“公”字有两种字形来源,一个是上面是八,下面是“厶”,这个“厶”是“私”地本字。“八”是“分”的本字,起初把一撇一捺的“八”字用来作“分”的意思,后来“八”被借去当了数字,只好在“八”的下面加了一把刀,就成了我们现在见到地这个“分”字。那么上面是“八”,下面是“厶”的这个“公”字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分私为公的意思,把私人的东西分了就是公。“公”字还有另外一种字形,上面是八,下面是“口”,是用嘴来分辨曲直是非。因为言语之争来请求公断,就是左“言”右“公”的“讼”字,那么“讼”就是争论、吵架、打官司,争吵的原因多是为争财争物。从讼卦的卦爻辞看,争吵双方找的这个“公”,应该指处于九五爻君位的“大人”。

为什么有“讼”?《序卦传》说:“饮食必有讼。”而讼卦卦辞一开始就说“有孚”,“有孚”就是有所俘获,有了抢来的东西,分的时候你多我少,所以就打起来了。如果没有“孚(俘)”,没有可争的东西,自然也就没有“讼”了。从卦爻辞来看,争来争去,有争到的,有没争到的,但争到的没争到的,没有一个有好结果。即使暂时看着占了便宜,到头来还是吃了大亏。由此看,面对世人的争夺心,《易经》此卦颇有深意。比如,讼卦最后一爻上九爻的爻辞说:

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这是一种争讼的结果。赐给他的鞶带,在一天之内,给了三次,剥夺了三次。到底该给谁?裁判也拿不定主意,所以不断地改判。

可见争讼不会有一个你是期待的结果。往往是失去了又得到了,得到了又失去了。在此失去了,在彼又得到了;在此得到了,在彼又失去了。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尤其是到了上九爻,一天之内所有权就发生了好多次的变化。既然有得必有失,所以何必计较一时之得失。

清代的时候有一个家喻户晓的有关争讼的故事:清康熙年间,张英在朝中担任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是一个位高权重的高官。

他在老家安徽桐城的住宅与吴家比邻,两家院落之间有条巷子,供双方出入使用。后来吴家要建新房,想把院子往外扩建,占了这条路,张家人不同意。双方互不相让,打的不可开交,一直把官司打到当地县衙。县官考虑到两家人都是名门望族,两边都得罪不起,不敢轻易断案。

朝中有人的张家咽不下这口气,写封加急信送到京城,希望张英能出面,摆平这件事。张英看了信后,提笔写了四句诗,算是给家里的回信:

一纸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争来争去,终究都是一场空。何必计较一时之得失?

家里人看完回信,体会到张英的用心,主动让出三尺空地。吴家人看到此状,自然感到羞愧,也主动让出三尺。这就是桐城“六尺巷”的来历。

由此可见,当年的张英对于讼卦所包涵的智慧一定是有所体悟。

非常有趣的是,我们一开始讲的天与水之所以不同方向运行的神话传说,正是一个关于争夺的故事。共工和颛顼争帝位,除了闹得天翻地覆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生活当中也是如此,你争我夺的事情经常发生。很难有人举出通过争夺得到最终好处的事例,但人还是难以参透《周易》的智慧,有争权的,有争利的,最可笑的是只为争一口气。只要在争,就有争不到的烦恼。一个人生活在烦恼之中,地位和财富都会成为烦恼的源泉和理由。

那么,需讼两卦,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呢?需,告诉我们的是一种等待机会的智慧;讼,告诉我们的是:事物永远有阴和阳的两面,有得必有失,争来争去,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眼前吃亏未必是坏事,眼前占便宜也未必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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