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不要看我的罪过,请看天主的羔羊! | 倪海燕·早茶夜读

文  |  倪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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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建红作为受害者的母亲,被称赞为“有两颗心,一颗在流血,一颗在宽容”。

本月的领读书是《杀戮的艰难》,另外还选读的一本《死刑的温度》。两本书的作者是张娟芬老师和刘仁文教授,把杀戮和死刑推到了我的面前,让我在深夜黑暗的房间,久久凝视,苦思冥想,这些似乎离我很远很远啊,是来自另一个星球吧。但是,翻开我国刑法的58条死刑罪,我知道,这些其实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从未远离。

在现在这样高度文明的社会,一个人由于种种原因走上犯罪道路而杀了人,那么,我们举起手枪,再把这个人杀了,就是正义吗?还是人性的贪婪、缺乏怜悯和宽容呢?不管是西方基督教还是佛教,人,不可以杀,都是第一戒律。“不可杀人”不特指合理的杀人还是非法的杀人。不可杀人就是所有的杀人行为都是不可以的,不应该有任何差别。我在这里想表达的是我的观点,人,不可杀,废死,是一个社会走向文明、真正剖析被害人、被告人及他们家属所面对的困境和背景,从整个社会政治、法律、伦理出发,反思和重建。

《杀戮的艰难》在一开始就给我们讲了《圣经的故事》中“彼多拉的手”:罗马提督本丢·彼多拉不愿判耶稣死刑,既怕生乱,有怕卸责,便当众洗手,声称:“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答:“他的血归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吴经熊的自传《超越东西方》里说:“我觉得像彼多拉一样,并且希望洗干净我的手,免得沾上人的血,尽管他也许有罪。唯有完人才够格向罪犯扔石头,但是,完人是没有的。”对于刑事法官而言,他们的“三怕”是:一怕有关机关伪造证据;二怕无辜者顶包替罪;三怕阴差阳错各种巧合;这个在我们的抗战剧里、在宫廷剧里、在现实中屡见不鲜。所以,法官的朱笔之下,就有生死一线,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取决于不仅仅是法律价值,还有伦理价值。如欧阳修在《泷风阡表》中,谈到自己的父亲做法官判决人死刑时,使用的是“求其生而不能”的标准;哈里·布莱门克在《大法官是这样炼成的》里说,人总是在争议中成长,他早年支持死刑,但是晚年公开反对死刑。《大卫·戈尔的一生》里也是强调,事情并非你想的那样,你永远不知道当事者心理怎么想的。

刚看到《施剑翘复仇记》中孙传芳被枪杀佛堂的时候,我还有点儿痛快的感觉,对“杀人偿命”“一报还一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传统民间的侠义思想,抱着欣赏的态度,感觉是快意恩仇。而对施剑翘未被执行死刑,而是被判刑十年,最后由于政府的大赦又被释放而感到庆幸。从这起案件,我开始思考死刑是正义的吗?杀人偿命是正义的吗?“雪崩中,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斯坦尼斯洛的名言,道出了历史的吊诡。对于军阀混战的年代,有多少人死于非命,多少家庭流离失所,妻离子散,那么真正的罪恶在哪里呢?那么多为了夺取权力和领地的人一开始行动就杀了那么多人,为什么国家的过错,让个人埋单。

最近,重温了《遥远的救世主》和《隐秘的角落》,在正和邪之间,我们思考的应该是什么?如果逃犯黄福海被抓不一定是死刑,是否他在被发现后,就不会让跟班吴海军自杀式抵抗,把炸药绑在身上,炸死女警官芮小丹。虽然,在《隐秘的角落》里,张东升和朱朝阳都是蓄意杀人犯,但是,一个是在杀人前都会问“我还有机会吗?”,一个是被父爱一步步抛弃而三观尽毁。有些人杀了人,有些人还有人性,还希望回归生活本来的面貌,当然,被逼急的张东升是彻底走进了深渊,最后警察开的那一枪其实并不能算正当防卫,可以说是防卫过当,对已经受伤的张东升而言,举起锥子,并不能伤害朱朝阳,那是他自杀式的挥手,既然知道被抓住必死无疑,那就还是让赶来的警察一枪了结吧,而朱朝阳,不管是日记,还是把张东升引至严良,以及随后没有扎死张东升,都是在掩藏自己,或者借刀杀人。他最终以“疑案从无”的原则,被宣告无罪。也就是说,现有证据能不能证明所有一切都是被告所为才是关键

《朗读者》中法律不能发现女主汉娜不认字的真实,《肖申克的救赎》中被冤枉的男主安迪,只能庆幸他逃出来了。这两个文学影视作品,可以说都是反映法律的误判,告诉观众和读者,事实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前者没有被判死刑,而是在监狱通过朗读识字去悔悟,去认识自己的罪恶,最终自杀以求得忏悔和救赎。这个结果对于一枪结束她的生命,哪个更有意义呢?后者没有判处死刑,那是告诉我们,现实中有多少是被冤枉而死的,这些都是要我们记住,事情可能不是你想象的那样,而且等你知道真相的时候,就已经来不及了。死了的生命就再也回不来了。

王文孝是个没人疼爱的孩子。犯罪的起因是,原汉的不义结构是存在已久的必然!原住民和汉族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那么政府在这方面是否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犯罪有那么多远因、近因,为什么罪责仅仅由罪犯承担?死刑某种程度上会掩盖社会本身存在的问题而不去改进。

汤英伸案的痛悔:我不奢望会得到法律什么宽容的制裁,甚至那极恶毒的制裁,我也应当承受,一切后悔已经太迟了,但我仍然希望,在双亲的心目中,我仍是一个纯洁的孩子,纵然这是全然不可能了。在《蒂凡尼的早餐》里,杀人犯都不能描述他们杀人的事情,我感觉那是正常的,惊慌、瞬间的狂暴、片刻的麻木、情绪的失控,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那么,我们是不是对一个杀人犯,就不把他当人看,不也是罪犯的逻辑了吗?为了杀一个罪犯,我们借用了罪犯的心态,使自己成为罪犯,坏人杀了一个人,结果诱使我们也不把坏人当人,又杀了他,当人们看见这张脸,不是看见这个人,而是看见犯罪,我们和罪犯有什么两样呢?

刘瑜说:“标签盛行的地方,例行易于枯萎。在思维极端化的背后,是认知上的懒惰,以及对教条的渴望”。判处一个人终身监禁,比一枪毙命更有利于实现惩罚目的。政府没有权力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死刑并不能有效遏制犯罪,一旦错杀,冤死的生命无法挽回。死刑的议题不是非黑即白,它牵涉到深层的价值选择,正义观、人性论也牵动深刻的情绪。讨论死刑,需要比其他议题更大的思考空间,以及更长的酝酿时间,诚恳而开放的讨论态度更不可少。对邓武功而言,记着黄金玲,记住她的血,去悔悟,才能认识罪恶,给别人教训。

那么,关于废死和民意,到目前为止,我们社会对被害人家属唯一的支持,就是把死刑当作礼物送给他们吗?废死其实是被害人保护制度建立的契机。废除死刑并不是把坏人放出来,而是继续把他关在牢里,已经入狱的罪犯已经失去了危害社会的能力,同时,给予被害人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才是关键。

宽恕需要时间,悔悟也需要时间,越大的过,越难悔。丹诺用接近宗教的情怀表达:“请你不要看我的罪过,请看天主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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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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