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鸡打交道的日子
到现在为止,我喂养最多的除了蚊子就是鸡了。那时候鸡很单纯,鸡就是鸡,说的就是那种长着彩色羽毛的家禽。当然,人们也用鸡来打比方,比如村里有个女人生了9个小孩,我祖母说她像一只母鸡——土话叫“鸡乸”。
如果你见过鸡乸护雏,会觉得这样的比喻实在贴切不过。小时候到别人家玩,如果有母鸡抱窝或母狗生仔,大人就会谆谆叮咛千万要小心。一只勇敢的鸡乸为了保护鸡仔甚至会斗败一只老鹰。一个人被夸像一只鸡乸,等于说她是一个“英雄母亲”,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世界变化太快了,谁也没想到,因为人的不端,一种有三千年驯化历史的动物短短几十年就被颠覆了形象,毁掉了声誉。要知道古代鸡可没有什么贬义,汉高祖刘邦的皇后大名“吕雉”,唐高宗李治小名就叫“雉奴”。
我引以自豪小时候做过不少家务,煮饭、洗碗、担水、扫地、喂鸡、洗衣服,等等等等。每次听到《红灯记》李玉和唱“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就有一种“代入感”。喂鸡是我干得最多的话。几乎家家户户都养有几只鸡,一是为了吃到鸡蛋,那时候很少能吃肉,记得每次家里来客人,都是葱花煎鸡蛋,这甚至成了我的拿手菜;二是为了预备过中元节(农历七月十四)和大年三十。逢年过节没有鸡是不可想象的。
喂鸡用糠,碾一百斤米大概有十来斤糠,把它与粥、红薯、芋头等拌在一起,成为鸡的主食。搅拌鸡料有专门的糠勺,我习惯“五爪金龙”,又快又拌得匀,只是用热粥拌糠时,容易烫着,因此常常一边搅拌,一边可笑地抖着“爪子”。鸡料拌好后,抓在手里,让它像糖浆一样从手指缝汩汩挤出,想象那就是一副“小儿无赖”、穷极无聊的样子。
鸡白天在香蕉树下觅食,一般每天只喂一顿晚餐。它们很懂事,把食料端出去,撮起嘴“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一叫,鸡们就像听到集结号的士兵,从四面八方跑回来,吃完后自己知道回到鸡栏里。喂鸡一定要在天色未暗时,一入黑,它们就看不到了。老人眼睛看不清,土话叫“发鸡盲”,大概就是这样来的。
狗经常抢食,而大部分的鸡吃东西都会“和平共处”,喂鸡时偶尔也有个别发蛮欺负“别鸡”,我看不惯它作恶,就用糠勺打它脑袋,顶多打两次它就会老实起来。我还发现,那句“鸡鸭不能同笼”的话是错的,鸡其实远比人们想象的“宽容大度”,把一只鸭放到鸡笼里,并不会互相打起来。
养鸡有一段被禁止,说是“资本主义尾巴”要割掉,每户只能养两只还是三只自用。扛着步枪的“基干民兵”挨家挨户检查,收缴多养的鸡。不仅不能养鸡,凡是涉及买卖的都不允许,连种的青菜也不能拿到街上卖。我不知道收缴的鸡最后去了哪里,有人说是民兵们吃了,凭那时候“基干民兵”的出身和觉悟,我并不太相信。最有意思是有一年要求过“革命化春节”,各家各户不准做“拍锠果”和“发糕”探亲。这简直要命!为避开设在桥头、路口的关卡,春节回娘家探亲的女人带着小孩翻山越岭绕道,虽然传说走山路会遇到鬼,但他们不怕鬼,更怕人。好在这一禁令很快无疾而终,似乎只实行了一年。
说回养鸡的事。鸡虽然主食是吃糠,但比人过得好,人长年“吃素”,它们却经常能吃荤。每年夏秋放学后我们都去钓“蛤咩”(小青蛙),每天晚上都能钓到几两一斤,拿回来将“蛤咩”倒进水烧开的锅里,它们来不及回首平生、思考生命的意义就伸直了腿,身体变得煞白,连皮带骨捣碎,与米糠拌在一起喂鸡。我不知道那该多美味而有营养,想到做鸡也挺幸福的。
但尽管这样,人是不吃“蛤蛘”的。人与动物的区别,就是各自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人吃米,狗吃屎,鸡吃糠。吃不仅关乎肠胃,还关系“人格”,吃了不该吃的,就低人一等,等同于动物,从“文化”的角度就是“失道”或“无道”。村里有个小孩吃过“蛤蛘”,他小时候营养不良,父亲细心地将“蛤蛘”腿剥下来,蒸给他吃。他长大后到广东打工,当上了工厂的主管。不知道现在功成名就的他是否还记得这回事。
鸡当然也有痛苦,但不是农历七月十四或大年三十被用来“祭喉头”,这是它们的命,它们应该想得通,它们痛苦的是被阉割。小公鸡长到一斤左右,头上的鸡冠变得彤红鲜艳,浑身上下都是荷尔蒙,对小母鸡跃跃欲试,充满青春的任性和不羁,却不知道挨刀的日子马上要到了!说到鸡的青春,村里有个流传至今的笑话:有人代供销社收鸡,不知道没下过蛋的项鸡叫什么合适,后来有人在收购簿上看到赫然写着“女青年鸡”,每斤X元。这一无与伦比的“创意”惊煞了所有人,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阉鸡是村场难得的戏码。那时候农民外出要到大队开证明,不能随意走动,但“阉鸡佬”和“猪郎公”属于例外。春风拂面,阳光和煦,斜挎着装着阉鸡器械大布袋的“阉鸡佬”和赶着高脚长腰大卵泡公猪的“猪郎公”,是乡村别致的一道风景,也是至今令人缱绻的乡愁。“阉鸡佬”阉鸡时,在地上拉开架势,用脚踩住鸡翅膀,拔开羽毛,用一柄尖头利刃割开一个洞,用一个弹簧夹撑开。奇怪是鸡身上穿了那么大一个洞,居然不怎么出血。
“阉鸡佬”用一根铜线拉住两头,在鸡身体那个洞里像牵线木偶一样拉来拉去,被踩住的鸡一阵一阵收缩,大概是疼痛难忍,但它丝毫也动弹不得。“阉鸡佬”再用一只小铜勺将扯落的鸡卵舀出来,有的鸡卵只有筷子头大,有的却大如拇指,“阉鸡佬”将它展示给围观的人们,面有得色,一副大功告成的样子,然后抓起一撮火灰在鸡的伤口抹一下,将它放回笼子里。鸡被阉后,鸡冠从此黯淡下来,不再趾高气扬,对小母鸡也变得熟视无睹。偶尔有个别鸡由于去势未净,仍然好色如故,它们得个别名:生鸡,据说有毒,生疮的人吃了会复发。阉过的鸡成为“生鸡”,人们就会笑话“阉鸡佬”手艺不行,学业不精,虽不至于在四邻八乡抬不起头,但业内声誉多少有些影响。
写这篇文章时,我想起一位儿时伙伴。他母亲十分勤劳,家里养了不少鸡。我每次去他家玩,走廊、台阶、天井、门槛上都是鸡屎,特别是那种烂溏鸡屎,简直比狗屎还臭。这种不讲卫生的情形,让我那位伙伴非常恼火,但他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毕竟村里谁也不会将鸡圈养,那样成本太大。他唯一能做到的,就是见到鸡像仇人一样,抄起棍子乱撵一气,闹得鸡犬不宁。
我的这位同一年考上大学的伙伴几年前心脏病突发已成仙客。每次想到他,眼前浮现的就是他抄起棍子撵鸡时“气急败坏”的样子。
(摘自我的近作《我的动物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