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男女平等吗?从《诗经》时代到今天女子地位的变化

古代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对于女子有很多的道德要求和束缚,如所谓的“三从四德”,不遵循会被丈夫遗弃,至于离婚更只是只有男子才有的权利,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可以始乱终弃,但是女子就不行,会违背社会纲常伦理。

《卫风·氓》是一首著名的叙事诗,女子与自己的丈夫一见钟情,但是在结婚后却表现出了真面目,变得朝三暮四,最终女子惨遭遗弃: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这是一首弃妇诗,女主人公与这个男子由相恋后步入婚姻的殿堂,她在婚后勤劳持家却仍然遭到被抛弃的悲惨结局。体现出女子永远是弱者是被抛弃者、受到伤害者。在《谷风》中便显得更加明显丈夫因为用情不专而遗弃了自己的结发之妻:

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怒。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能不我慉,反以我为仇,既阻我德,贾用不售。昔育恐育鞫,及尔颠覆。既生既育,比予于毒。

与《卫风·氓》一样,都是弃妇诗,以一种埋怨的口吻对自己悲惨的婚姻进行讲诉,控诉她与丈夫共同经历了苦难但是却不能共享安乐,可是她却没有像《氓》中的女主人一样迷途知返,而是在自己被逐出家时仍然希望丈夫能送自己一程:“行道迟迟,中心有违。不远伊迩, 薄送我畿”。这都深层次地体现出女人在当时的社会婚姻中没有任何权利可言,感情上、经济上又要依靠男性而存在,甚至以一种卑微的姿态,男人喜欢了就要嫁给他,不喜欢了就可以随意抛弃,被抛弃后,会受到来自社会道德各方面的指责,只能在孤苦寂寞中度过自己的一生。

在现在的社会中,男人不再是女人的一片天,女人自己则可以撑起半边天,甚至是一片天,女性的主体意识不断显现,“女子无才便是德”已经成为了过去式,现在的女性崇尚独立拥有自己热爱的事业,甚至在某些工作领域超过了男性。“女汉子”、“御姐”、“女强人”,越来越成为许多女性追求的目标,“家庭主妇”逐渐退出了女性的意识领域。现在女子在经济上、感情上不是只能依靠男性,女性在受到男性的抛弃时,可以继续找自己喜欢的人,而不用受到任何人的指点。同样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结婚,可以拥有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而离婚也不只是男性的权利,女性甚至可以用《婚姻保护法》维护自己婚姻中的权利。婚姻家庭是一个国家社会的折射缩影,女性地位的变化说明了一个国家社会的政治经济在不断发展,文明素质不断上升,或许前进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或许男女双方不能达到完全的平等但是相信随着不断的发展可以达到相对的平等。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