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最诡异的器官,是超能力还是进化优势?

如果让我们选出人身上最神秘的器官,估计咱们很多人会选择大脑。不过,有一个器官我们可能很少注意到,甚至都不认为它是个器官,但是它却具有科学家至今都无法解释的超能力。

首先请你想一想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就是突然感觉到背后有人在盯着你。

哲学巨人的烦恼

在所有的动物当中,为什么人类的智慧高度发达,但身体几乎没有任何优势?视力不如老鹰,听力不如猫,嗅觉不如狗?有些网友就想了,难道人类不是地球上的物种?同样的问题,也曾经让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操碎了心。

思来想去,亚里士多德终于想到了答案:人类成为高等生物的一大原因,是触觉异乎寻常地敏锐。人类虽然比很多动物都落后,但是在触觉上,人类的精确度却远远超过了其他动物,这也是为什么人类是最聪明的物种。亚里士多德甚至因此推论说,皮肤娇嫩的人会比皮肤粗糙的人更聪明。

那么,亚里士多德说得对不对呢?咱们先来看看我们的触觉有多么灵敏。

闭上眼睛,触摸一下周围的物体,你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它的材质,是玻璃的还是木头,是布料还是真皮。你也可以从一堆各种面值的硬币中,摸出一块钱的硬币。当你用铁锹挖坑时,你可以很轻松地判断出铲到的是沙子还是泥土,根本不需要你直接去摸它们,完全依靠手柄上传来的轻微的反馈就能准确判断。而开车的人,靠着握着方向盘的双手,就能得到清晰的“路感”。更神奇的是,同样是人与人之间的触碰,爱人和家人的触碰会让你感到如沐春风,而陌生人的触碰则会让你直接起一片鸡皮疙瘩。

这些我们习以为常的感觉,是任何机械或者人工智能都无法模拟的。它依赖于人体皮肤上那些精确度近乎变态的触觉感受器。

它们的精确度有多变态呢?

咱们的皮肤,面积大约2平米,重量差不多一个保龄球那么重。皮肤由内外两层组成,内层叫做真皮,外层叫做表皮。表皮的最外面,是完全由死细胞组成的角质层。这个知识是不是有点冷?让一个人看起来千娇百媚的东西,居然是死细胞。

而咱们的触觉感受器,就是躲藏在真皮当中的各种各样的受体。我们就是依靠它们来和世界保持联系的。迈斯纳小体,可以检测到轻微的接触, 小至10微米的皮肤压痕就能让它产生响应。当你感到微风拂面的时候,就是迈斯纳小体告诉你的。而帕西尼小体,则可以检测到万分之一毫米的运动,这就是你能通过铁锹分辨出碎石和沙土的原因,也是你能有“路感”的原因。这个精确度够不够变态?

迈斯纳小体

鲁菲尼式小体

除此之外,还有感受机械压力的莫克尔神经末梢,以及感受拉伸作用的鲁菲尼式小体。不过人类的触觉并不是动物中最敏锐的,聪明与否和皮肤是否娇嫩也没有关系。亚里士多德之所以做出错误的判断,是因为他并不像我们现在一样对皮肤的组成了解这么详细。但即便如此,皮肤依然算得上是人体最神秘的器官。因为它还有着很多科学家无法解释的神秘之处。

诡异的痒

美国马萨诸塞州,一位39岁的女患者M,得了带状疱疹。经过抗病毒治疗后,已经痊愈了。但是她的右前额却突然开始发痒,挠来挠去也不管事。于是她又来到了医院,医生发现她的皮肤没有感染,也没有过敏,用任何药膏也无法缓解。于是,医生说可能是精神因素造成的,给她开了抗抑郁的药物,但是根本不管用。

在白天,M女士还能控制住自己不要去抓挠额头,但是到了夜里,她就会在睡梦中疯狂地抓挠,因为带状疱疹导致她额头的皮肤麻木了,所以感觉不到疼痛,只有这挥之不去的痒。以至于她天天都能在枕头上发现血迹。10个月后的一天上午,她睡醒后惊恐地发现,有一种液体从脸上流了下来。

她飞奔到医院急诊科,医生发现,M女士居然挠穿了自己的颅骨,一直挠到了大脑。CT照片上明显的一个大洞。为了控制M女士抓挠自己,整整两年她被关在病房中,睡觉时把手绑在病床上。直到多年以后,M女士才能独立生活,学会控制自己挠痒痒时不会再伤害到自己。

经过医生的检查,M女士额头皮肤的感觉神经已经被她摧毁了96%,她的各种感觉几乎已经丧失殆尽,可为什么这地狱般的奇痒始终无法消除呢?这至今还是一个谜团。

这就是诡异的“痒”,到现在科学家也没有完全搞懂它。这是比疼痛还要难以忍受的感觉。被蚊子咬了之后,喜欢在皮肤上掐出一个十字的同学一定深有同感。在但丁神曲描述的9层地狱中,被投进第8层地狱的造假者,所遭受的惩罚就是永恒之痒。

关于痒,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实就是,痒和哈欠一样,也能传染。如果你旁边的人在不停地抓痒痒,估计你很快也会觉得自己身上痒了。这就是皮肤很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发痒。至于发痒的原因,有很多是无法解释的,大脑中也没有一个部分是专门用来产生瘙痒感的,难道,痒是皮肤在自作主张?

灵魂之风

在某些原住民的文化当中,指纹据说会释放出一种生命力量,称作“灵魂之风”。指尖上,脚趾上的漩涡,吹出的风,能够使我们牢牢地站在大地上。指纹确实有着很多的象征意义,但是,作为一个动物,指纹有什么用呢?

有一种假说认为,指纹可以增大摩擦力,能够帮助人攀爬和抓握物品。但是这并不完全正确。研究发现,在干燥和光滑的表面,指纹导致抓握力减少了30%,不过在湿润或粗糙的表面,指纹确实能增加一些摩擦力。但是在考察了更多物种之后,并没有发现是否有指纹跟它的抓握能力之间,有什么关系。所以,咱们现在还不知道指纹到底是干啥用的。

类似的一种情况,当我们在水里泡久了之后,手脚会起皱,这又是为什么呢?以前人们认为,这是因为皮肤表面的角质层细胞,会逐渐地吸收水分,从而导致泡胀后显得皱巴巴的。但是早在1936年,就已经证明了皮肤起皱,不是由皮肤决定的。研究人员把脊髓到皮肤的神经信号掐断,然后不管怎么泡,手指和脚趾就都不会起皱了。

既然要起皱,那么起皱的目的是什么呢?自然就有人认为,起皱是为了提高皮肤表面和潮湿表面接触时的摩擦力,可以保证掉进水里之后,更容易爬出来。不过问题也就在这里了,如果是为了这个目的,人在掉进水里之后,需要的是赶紧爬出来,这就要求马上就起皱啊,可实际上为什么一定要泡上一会儿才皱呢?

有人在盯着你

有一天,我走进一家餐厅,忽然觉得后脑勺有一种奇怪的刺感,这让我产生了强烈的被人盯着的感觉,我回过头去,果然在不远处的一桌人,正在盯着我看。看到我转过头来,他们就移开了自己的视线。一切又恢复了正常,后脑勺的奇怪感觉消失了。

有过同样感觉的人相信不在少数,请留言分享下,你有过哪些类似的经验呢?你觉得是什么原因我们能感知到别人的视线呢?是第六感?还是皮肤的超能力?

还真有人做过实验。如果在实验室内,剥夺了一个人所有的感官信息,那么他将根本无法感知到身后有人,更别说有没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了。所以当我们行走的时候,虽然我们自己没有注意到,但是我们的所有感官都在不停地检测着周边的环境,我们的视野在感知着物体的运动,耳朵在感知着声音以及气压的改变,皮肤感知着气流的变化,这些感官线索最终让我们的大脑做出了相应的判断。这画面,有没有像一个武林高手?

人类的体能优势

皮肤分为两种类型,有毛发的和没有毛发的。毛发是哺乳动物的一个典型特征,但是关于人类的毛发,确实有一个经典的问题,那就是人类为什么变得基本没毛了呢?

人类退掉毛发的时间,据估计是在120~170万年前。这是怎么估计出来的呢?毛发不可能保存在化石里,因此我们只能根据黑色素沉着的时间,来判断褪毛的时间。因为当人类有浓密的毛发的时候,人类就不需要深色的皮肤。

那么人类为什么要丢掉体毛呢?这就跟人类的一个体能优势有关了。那些说人类身体与其他动物相比几乎没有任何优势的人,可能忽略了一点。虽然我们视力不如老鹰,听力不如猫,嗅觉不如狗,跑步速度更是被猎豹秒成渣。但是论耐力,我们能跑死一头猎豹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啊,千万别这么看不起人类自己啊。早期人类狩猎的一种方法,就是穷追。一群人在草原上能把猎物追到精疲力竭。

有科学家推算,在太阳直射的环境下,有浓密毛发的人类只要持续奔跑10~20分钟就会中暑,因为一身毛衣毛裤根本无法快速散热。所以在长期进化过程中,人类才逐渐褪去了体毛,演化出了发达的汗腺。

那至于为什么头发还保留着,只是因为一方面可以保护大脑不受太阳的直晒,头发也是一种很好的热反射器。而在冬天呢,则是一种良好的绝缘体,起到保温的作用。不过说来也是一言难尽啊,人类这么点硕果仅存的毛发,也让很多人头疼不已啊。现在头顶还有头发的,且剪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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