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中有哪些监管职责?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职责分工是怎样的? 2024-08-03 23:4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018年修正版)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共有4条内容即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赋予了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根据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结合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和国家林草局“三定方案”(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以及农业农村部“三定方案”(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市场监管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中的监管职责包括:一、查处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而《广告法》的执法主体是市场监管部门,因此,查处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只能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与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无关。二、查处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违法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查处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与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无关。三、查处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违法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内容为:“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内容为:“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纳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对本法第十条规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进行调整时,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有关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野生动物的人工种群,不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和专用标识。”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内容为:“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县境的,应当持有或者附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或者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以及检疫证明。” 根据上述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其他违法行为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查处。四、查处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内容为:“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内容为:“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县境的,应当持有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以及检疫证明。”根据上述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其他违法行为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查处。五、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内容为:“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第三十条第二款的内容为:“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根据上述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其他违法行为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来源:老梁市监论坛 赞 (0) 相关推荐 从对待水野与陆野的态度看部门差异 在国家向法制化发展.向生态文明推进的过程中,在受到新冠疫情威胁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出台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 对《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昨天,"电商无野行动"小组向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对<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并于今天收到了已读回执.具体如下: 一 ... 国内养龟的合法之路在何方? 有些话说在前面 如今养龟人数成量级增长,龟圈也越发欣欣向荣!但是很多人对养龟的合法观念还是一直很模糊,仍旧停留在旧版<野保法>的基础上进行理解,其实在新野保法实施后很多细则并不那么简单易懂 ... 蓝心普法 | 《北京市野保条例》正在等待您的宝贵意见 摘 要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牵头编制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终于公布了.<保护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处于正在进行时,快来看看你关注的问题是否得以解决. 小编认真学习了 ... 贵州生态日,非常时期的非常活动 6月18日是贵州生态日,在今年这种特殊的背景下,许多的大型活动都被取消,但是,生态日活动却在周密的安排部署下,得以正常进行.贵州省律师协会在黔东南州凯里市开展了相关宣传纪念活动,举办了"疫情 ... 市监部门能按“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查处无证加油站吗?当然不能! 市监部门能按"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查处无证加油站吗?当然不能! [咨询]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去年废止后,基层商务部门失去了对未取得成品油零 ... 干货收藏!这些“无证”经营查处的情形,与市监部门无关(下) 点击关注 无证无照是市场监管部门基层执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市监一线执法人员,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和国务院公布的最新规定,以便及时跟上职责调 ... 梳理市监部门职责,避免“背锅”“顶缸” 提醒 食药法苑 各种法规资料尽在法苑 .... 厘清监管边界 避免"背锅""顶缸" 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 杨彤 近日受"德尔塔"所害 ... 疫情期网课维权记:市监部门出动,也找不到那个机构 <华夏时报>记者 刘敏 西安报道 开年至今,受疫情催化及科技发展推动,在线教育突然一片繁荣.日益升温之际,职业资格考试培训以往的虚假宣传.拖延退款.不平等条款等消费陷阱随之凸显,3.15前 ... 收藏!这些“无证经营”以前归市监部门管,现已改由其他部门查处! 监管之声 看精彩文章和知识! .... 为适应改革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出台或修订中,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无证经营&q ... 机构改革后,市监部门应尽快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机构 .... 改革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融合创新发展的思路 郑 伟 本文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包括监管执法工作和办案执法工作.办案执法工作是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进行的行政处罚工作或执法办案工作.监管 ... 干货:这些车辆是否属于市监部门监管范围?总局权威答复了 机构改革以来,因为职能范围的调整,在实践中,部分法律法规不明确,一些基层的市场监管同仁对于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还需厘清.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通过官网公众留言系统对相关特种设 ... 以案解说“一事不再罚”原则在市监执法中的运用 新<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了"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其对"一事不再罚"的规定与旧法没有变化,并未对何为&qu ... 北京海淀区市监局出台教培广告细则:严禁烘 北京海淀区市监局出台教培广告细则:严禁烘托.渲染紧张氛围. 5月19日,据北京海淀市场监管消息,在市局指导下,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海淀区教委发布<教育培训行业广告发布重点内容提示书&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