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大三甲医院误切甲状腺上热搜 网友:大医院也犯低级错误?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的一家大三甲,因“误切甲状腺”,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事情究竟如何?请看下文。
这场纠纷起源于2018年。47岁的段女士体检时发现有甲状腺结节,12月11日来到涉事医院就诊。医生建议甲状腺右侧结节穿刺并行BRAF基因突变检测。
12月14日,段女士接受检查。12月17日,穿刺结果提示:结节性甲状腺肿;12月18日的基因检查显示:BRAF基因V600E有突变。因BRAF基因V600E突变乃甲状腺癌的标志,段女士随后入院。
12月25日,段女士接受了“双侧甲状腺全部切除术+双侧喉返神经探查术+颈中央区淋巴清扫术”。术后两天,段女士出院,此时出院诊断为:左侧乳头状癌,右侧结节性甲状腺肿。
1个月后,段女士到医院复查,竟发现术前同一天出具的诊断报告相互矛盾。12月18日的BRAF基因V600E检测结果是“有突变”,但分子病理检测申请单上手写有“无突变”。事后证明,病人确实无突变。
段女士表示,自己还发现医院管理混乱,理由如下:
1、2018年12月18日BRAF基因突变检测报告的两位检测者、两位审核者共4人,签名为1人所签;
2、上述基因突变检测报告分析图清晰显示“无基因突变”,报告结论与之明显不符,但医院无一人注意。
段女士怀疑,涉事医院误将其他患者的报告当成她的报告,造成自己七级伤残,随后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责任,赔偿53.5万元(不含后续医疗费用)。
段女士与涉事医院一案于2021年1月13日立案后进行审理。据【裁判文书】显示:医院主要有以下几点失误:
1、BRAF基因检测记录是无突变,发给病人的报告却是有突变;
2、手术快速病检报告错误,所报告并非患者的情况;
3、病理科医生打电话给手术医生说病情,把良性病变错弄成癌症,正常应该有书面报告;
4、手术科室未对病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省略了步骤;
5、病人甲状腺不应被切除。
据此,法院认为,涉事医院对段女士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承担80%的责任,赔偿共计32.68万元。
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网上迅速发酵。有网友惊叹到,这可是知名大三甲啊,怎么也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也有网友表示,再大的医院也是人来操作的,是人就会犯错误,不奇怪。只是事件本身对当事者影响太大了,望医院加强质量管理,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我们想象当中,医生不应该犯错,尤其是低级错误。医生通常也都会非常自律,努力把误差出现的概率降至最低,不可能故意伤害患者。但就在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行医过程中,错误还是发生了。医学顶级期刊BMJ(英国医学杂志)上,2016年刊登过的一篇文章指出,医疗错误是美国的第三大致死原因。发生失误后,医生通常也会陷入深深地自责当中。
一位负责医患沟通的周医生讲述了自己曾参与的一件因医疗失误而引发的纠纷。农村来的阿毛,因“颈部包块”在其所在医院做过一次手术。术后发现右上肢运动、感觉障碍。至上级医院数次就诊,终难以恢复到术前状态,想向医院寻求一个“说法”。查阅住院病历后,手术过程可能存在问题。周医生试探性地询问阿毛:“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要求。”阿毛回应只是要一个“说法”。
谁知,阿毛的主刀医生刚好是周医生的朋友,其十分为难。一方面是患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是医院的利益,而且,不管多大额度的赔偿,根据医院的规定,最终要按比例落实到主刀医生头上,并且不是一个小数目。最终,作为一个医务人员的良知战胜了私心,反复劝说阿毛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阿毛觉得鉴定时间太长,不肯鉴定。反复劝说无果后,周医生爆发了:“要不鉴定,要不就不要来找我了。”阿毛决定鉴定了,按部就班地收到鉴定结论,和律师商量后续处理方案,征求主刀医生意见,向院领导汇报,最终,阿毛也得到了合理的补偿。阿毛的主刀医生并未因事后个人的经济处罚对周医生有任何的意见,全院的医疗安全教育会议上通报该案例后,普外科也重点进行了科室学习讨论。
这一小故事意在提醒患者,一旦怀疑医疗过程有过失,最好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纷争,因为这是现有阶段最合理、最公正的途径,而不是大闹打砸医院。
再之,医疗科学本身就是一门在探索中前行的科学,只有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探究失误所在,并进行经验总结和反思,医疗技术水平才会在探索中不断提高。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