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工具列报讲解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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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负债表列报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包括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在对应的报表项目列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示。

C社:这里通常涉及的情况有:①企业的应收票据经常性的存在较大金额通过贴现和背书转让实现其价值;②企业某特定客户或客户组合的应收账款中经常性的存在较大金额通过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实现其价值。这两种情况下判断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属于流动性资产的在报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属于非流动性的在报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的项目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

C社:根据准则应用指南,以下投资归类为此类:

(1)股票。在不考虑特殊指定的情况下,企业持有的股票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基金。常见的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基金或混合基金,通常投资于动态管理的资产组合,投资者从该类投资中所取得的现金流量既包括投资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也包括处置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量。基金一般情况下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企业持有的基金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除按一般债权类投资的特性到期收回本金、获取约定利息或 收益外,还嵌入了一项转股权。通过嵌入衍生工具,企业获得的收益在基本借贷安排的基础上,会产生基于其他因素变动的不确定性。根据本准则规定,企业持有的可转换债券不再将转股权单独分拆,而是将可转换债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由于可转换债券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企业持有的可转换债券投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分离交易可转债,将债权和股权区分交易,仍然需要分开计量,目前只有主板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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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资产和对应的负债计量基础不一致),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4、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权益工具投资。

在报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报,最常见的是原来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三无投资。

C社:“三无投资”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日,①如果企业不“指定”,则应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持有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报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预计持有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在报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②企业如果选择了“指定”,则以后不得变更,除股利收入外其他变动不得计入损益,处置这项股权时的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同时终止确认这项权益工具投资,将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全部转入留存收益。在报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报。

5、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预期持有期限在1年以上),在“债权投资”项目列报,资产负债表日,剩余期限不足一年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短期债权投资(预期持有期限不足一年的),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6、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预期持有期限在1年以上),在“其他债权投资”项目列报,剩余期限不足一年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短期债权投资(预期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7、各类金融负债在报表的列示

(1)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等按照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对应的报表项目列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不属于衍生工具的在“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列报,属于衍生工具的在“衍生金融负债”项目列报。比如在重组交易中约定业绩补偿条款,对此,业绩补偿义务人承担不可避免的支付现金的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负债。详见公号文章 深度解析上市公司业绩补偿会计处理问题

二、利润表列报

(一)信用减值损失

属于金融资产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包括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所计提的坏账准备或资产减值准备,不再在“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列报,改为在“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列报。

C社:

1、根据准则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一)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二)租赁应收款。

(三)合同资产。合同资产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四)企业发行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和适用本准则第二十一条(三)规定的财务担保合同。

由此可见,减值仅针对债权类金融资产,因此对于其他非债权类金融资产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不需要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处理

(1)计提的分录是: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如此便不会影响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资产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时,类似于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借:其他综合收益-损失准备,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冲平;这么看来,虽然持有过程不影响资产账面价值,但最终处置时,与其他资产一样,均要影响当期损益,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3)转为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时,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债权投资损失准备。借:其他综合收益-损失准备,贷:债权投资损失准备。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增加了两项:

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这里主要涉及的是“三无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时,当公允价值变动时在这里列示,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②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这里列报的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一)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规定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C社:关于企业的自身信用风险对金融负债的影响。比如企业经营状况不好,遭遇了财务困境,自身信用风险提高了,导致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后续发行价)下降,负债价值下降,对应的是收益,这就导致经营越不好,负债越小,收益越大,与经济规律相悖。因此准则要求,自身信用风险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OCI,除了市场因素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外的公允价值变动,全部归入自身信用风险导致。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增加了三项:

①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②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这两项都是关于“其他债权投资”的,即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当其公允价值变动时: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当需要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时: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③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这里所说的情况是企业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时,重分类日公允价值和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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