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侵犯公交车司机是重罪?

如果我们去查看相关的新闻,会发现乘客和公交司机发生口角、打斗的事件并不在少数,也有很多是发生在司机在驾驶过程之中的。下面两张图为百度搜索的截图,注意到相关结果中“打斗”超过11万个,争吵超过124万个。

常识告诉我们,在公交司机正常驾驶过程中,无论争吵还是打斗都是绝对不应该发生的。

我们来看看美国的情况。美国公交车上都有几处这样的公告牌,保证每个座位上抬头都能看到。侵犯、朝公交司机扔任何东西、向公交司机吐口水都是重罪,最高十年牢狱和一万美元罚款。公交公司会在法律的最大限度控告侵犯公交司机的人。

(上图为本人在美国公交车上拍摄)

为什么侵犯公交司机是重罪呢?

1  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和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重庆女乘客的个人不理智行为带走了一车14条人命。其他乘客没有理由为她的个人行为买单。在公共场所必须严格限制个人行为的边界。

2   中国人总习惯于会哭的孩子有糖吃,部分人甚至习惯于为了个人利益为一些不值一提的小事来无理取闹,并且不分场合、没有边界。公交车上的撒泼、闹事、医院的医闹都是这样的典型。这种无理取闹并不能按照个案去讨论,而应该提到足够的高度,全社会来重视。

3   很多生活中的小细节其实都是应该由法律来界定边界,公交上闹事和医闹都应该按重罪来定刑,如果对公交司机有意见、对医院医生有意见,可以向公交公司、医院投诉,或者可以到法院起诉,但在公交车上、在医院里闹事必须明确在性质上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美国的公交车上有这样的公告牌,也是因为法律上有这样的条文来保障公交车司机的利益,中国也应该尽快对公交车上侵犯司机的行为、对医闹行为进行立法,而不应该无视,血的教训已经够多了。

如果只是简单批评“垃圾人”,让大家远离垃圾人,或者说什么“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样的风凉话,并没有什么意义,重庆公交车上其他乘客并没有什么错,没有理由为这样的行为买单或者承受批评,他们是纯粹的受害者。

而女乘客和司机的行为也是因为对事件本身的性质没有正确的认识,如果女乘客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也就不会去做。如果司机知道女乘客的行为违法,他也不会去不理智地愤怒应对。应该由法律规定的事情就不应该依靠公众自觉,在经济学上这样的负外部性太大,超出社会承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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