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嫁娶的择日
中国人历来重视婚姻嫁娶,把它当作自身终身之大事。
所谓:“有天地 ,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然后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礼义,有所措!”可见夫妻关系的建立是一切父子人论、君臣礼义的先导基础。无婚姻,便无子嗣,无子嗣便无后代。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统治下,婚姻是人人必经历的一件正事.不过,过去婚姻的目的有很大成分是为的“传宗接代”。随着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夫妇间要求的基础由外界的条件、环境进而转向男女双方的内心世界,做为“六礼”之一的请期(婚庆之日期)也更加为人们所重视!
关于请期,古有忌年、忌月、忌日之说。与之相应的亦有吉年、吉月、吉日、吉时之说。《白虎通义、嫁女篇》云:“婚姻必以春何?春者,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如果当年无立春日的,民间也就会以为无春的,因而男女不得交接,或者交接会造成“不养崽”的后果。那么事实上会是这样的结果吗?事实证明如果夫妻二人命局相合,又选在男女双方用神同旺之吉日结合,亦婚姻美满,子孙昌盛!
婚姻嫁娶的择日原则是以新娘方的出生日期为主的,并参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话说:“子靠出生时,女靠行嫁年”。所以若是把此原则颠倒或不顾,将会导致婚后的婚姻出现问题,甚至离婚,反之,若是按此原则办事,则大吉利是,特别强调的是嫁娶择日最好选择女方的行婚大利月,但同时,其他人(特别是公、婆、新郎)也应是重视的,这关系到家庭的和睦与否。如此择日,关乎一生的幸福、快乐、和睦,何不为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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