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睡觉手枪放枕头下被偷,刑侦科长班国军:排查所有退役特种兵

1988年7月的东北大地正是一年中最为美好的季节,位于吉林省南部的通化市显得生机勃勃,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下,古老的通化市迸发出满满的活力。

一个城市在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一面是经济的飞速发展,另一面就是案件的增多,通化市也不例外,而7月26日这天,通化市发生了一个离奇的案件。

7月26日凌晨4时40分,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值班室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电话是东昌区公安分局下属一个派出所的民警打来的。

这个民警说,他刚才上厕所时,发现枕头下面的一把“五四式”手枪不见了,而且在裤带上的枪套也不见了,他肯定手枪被人偷走了。

当时按照规定,一些民警是可以随身配枪并带回家的,他通常在晚上10左右上床睡觉,在上床睡觉前通常把枪从枪套里拿出来放在枕头下面,这样做当然是防止有人偷枪。

应该说这个民警还是具有相当警惕性的,那天他的肚子正好不舒服,大约在凌晨4时10分左右上厕所,结果发现枪支不见了。

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枪支被盗的民警家居住的是一座自建的二层小楼,当时民警的工资也不高,所以民警便将一楼的房间租给了两个房客,楼上除民警一家住着一厅一室外,还有一室也组给了一个房客。

民警介绍说,在案发前一天晚上8时许,院子的大门从里面插上,从外面根本打不开,楼上的房门在9时左右是用暗锁锁好的,这个锁从外面也是打不开的。

民警所住房子的厨房窗子是关着的,但是一扇窗子上边的插销只是插上而未向旁折卡住。二楼南侧有两个窗子一夜都是开着的。

晚上10点左右,民警将手枪拿出来放在枕头下面,手枪套穿在腰带上,而腰带连同裤子一起放在桌子上。

26日凌晨4时10分左右,民警醒来上厕所,往枕下一摸手枪不见了,枪套也不见了,民警立即在房间里寻找,当时房门用暗锁锁着,厨房的窗户也都关着,他下楼去查看,发现大院的院门也都是插的原样。

作案分子是从哪里进来的?怎么拿走枪的他自己也感到奇怪。

公安人员听完这位民警的讲述,眼睛死死盯着这位民警,将这位民警吓得一跳。

因为公安人员当时怀疑是这位民警监守自盗,自己把枪弄丢了,或者私自放起来了,然后就说被偷盗了。

这种案件发生过几起,所以公安人员这么想也无可厚非。而如果是有盗贼光临,那么唯一可能进来的地方是厨房的窗子。

通化属于北方城市,那时风大,窗台上有一层灰,但没有任何印迹,如果盗贼是从窗口进来而不留下任何痕迹,公安人员无法想象,难道那盗贼像幽灵一样。

公安人员又查看了南侧的两个窗台,上面一层薄灰依稀可见,未有人翻过的痕迹。而上楼的那个门上了暗锁,需要将房门向上抬一下才能关上暗锁,这要发出很大的声响,但民警和房客均未听到响声。

更为关键的是,民警在床上睡觉的时候,盗贼从枕头底下取走手枪而不发出任何动静,而且作案分子既然偷走了腰带下的枪套,怎么还把腰带穿在裤带上?难道他就不想快点离开犯罪现场?真是令人百思不解,难以置信。

总之,公安人员在现场没有发现任何痕迹,所以公安人员非常有理由怀疑民警报假案。

但是这个报案的民警平时表现很好,还被评为优秀民警,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是报假案,公安人员排除了他监守自盗的可能。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信息引起了破案指挥部的重视,在盗枪案发前一周左右,在被盗民警家附近的两个住平房的邻居也曾被盗。

其中有一家在早晨起床后准备去买菜,结果发现裤兜内钱包中的几十元钱不翼而飞了,但是钱包仍留在裤兜内,而且钱包的拉链照样拉着,在屋里屋外也未发现什么痕迹,而另一家放在衣兜里的一个高级打火机不见了,屋里屋外也未发现异常现象。

这两起案件令公安人员很疑惑,他们当时也怀疑报假案。

但是接连发生这样的案件,公安人员认为报假案的可能性不大,很可能是一位偷盗高手所为,像这样在失主眼皮底下偷盗而不留下任何线索,不是一般盗贼能够达到的。

民警丢枪可是大事,通化市公安局命令东昌公安分局务必在两周内破案,东昌公安分局成立了破案指挥部,由公安分局一位副局长挂帅。

公安人员分析了这三起案件,这三起案件虽然盗贼猎取的目标不一样,但是仔细分析也有很多相同之处:

①都是夜间发案。

②在发案现场都未留下什么痕迹,就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③作案分子作案时都进行“还原”,即恢复本来形态。

尤其是第三点,公安人员认为盗贼在作案现场费时费力地“还原”,如果从常规的角度看是多此一举,而且增加被发现的概率。

但是这种“还原”,可以延误失主发现被盗的时间,从而给失主造成心里混乱,失主有时认为不是盗贼所为,而是家里人所为,从而转移视线。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肯定还有其他丢失的事件,只不过事主没有报案而已。

破案指挥部立即决定,在盗枪案现场周围五个居民区逐户展开调查,是否还有类似的案件。

就在第二天的早晨,那位被盗民警又报案说,他放在大衣柜抽匣里的150发子弹也被盗走了。公安人员异常愤怒,这个盗贼显然没有把公安人员放在眼里,这是赤裸裸的示威呀。

公安人员经过一天多的调查发现,在盗枪案现场周围的五个居民区,自1987年的夏天至盗枪案发前,共有几十户居民家里被盗,其中30余户被盗情况基本相同。因为这些居民认为是自家人做的,所以没有报案。

公安人员对这数十起案件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得出了8个特点:

①大都是夏季发案。

②被盗时间大都在凌晨一点至三点中间。

③都无破坏性痕迹,看不出明显的进出路线,案犯就和幽灵一样。

④凡是发案当时被事主有所察觉的,都认为是作案人好像算准事主在睡觉,从开着的门或者窗户溜进屋的,但这只是猜测,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⑤作案分子首要的猎取目标是现金,只有少数并发丢失了少量物品。

⑥被盗的钱多数都放在衣服兜里、钱包里,盗贼偷钱后进行还原,因此许多人搞不清楚钱是被偷还是被家里人拿走了,好多人丢的是私房钱,所以不敢声张。

⑦也有一两个事主曾发现盗贼,他们都反映那个人身体非常灵活,动作非常敏捷,即使发现也抓不住。

⑧推算作案人的年龄大约在25岁左右,身高大约在1.7米,体态偏瘦,头发较短,由于在夜里看不清面部,不知道脸型。

在这所有的案件中,通化橡胶厂附近居民董利汝家被盗的情况引起了公安人员的关注。

董利汝家在邻街的位置开了一个小卖部,但是其他房间都住了人。

1987年9月23日早晨,董利汝发现小卖部钱匣中的100多元钱不见了,董利汝当时不知道是盗贼所为,他又发现丢失了一个存有1470元的活期储蓄折。

这个储蓄折放在董利汝的工作证里,工作证又放在一个笔记本的塑料皮中夹着,笔记本则放在小卖部的桌子上。

董利汝发现前后屋子的房门完好无损,没有人进去的任何痕迹,而工作证仍然在笔记本的塑料夹皮中,就好像工作证里从来没有存折一样。

当时董利汝以为是家里人所为,但是家里人都说没有拿,董利汝连忙到派出所报案。当时民警直觉认为是他家里人所为,而董利汝也感觉事情太过奇怪。

当天上午,董利汝就连忙去储蓄所,告诉工作人员存折遗失了,但是董利汝拿不出证明,所以储蓄所只答应挂失一天,当时储蓄所规定,如果存折要长期挂失,必须要单位开相关证明。

9月24日上午,董利汝开了证明再次去储蓄所要求挂失时,结果发现存折里的1470元钱已被取走1400元,只剩下70元钱。

储蓄所工作人员告诉董利汝,在他来的前1个小时,有一个人拿了存折说昨天口头挂失的存折已经找到了,不用再挂失了,并且要求取出1400元。

当时还没有身份证,而且被盗的存折上没有留下姓名,但是取款人在取款单上写的“董利汝”3个字却与储蓄所所留的底根一致,所以营业员信以为真,就将钱给其付了,并且动员他再来存款。

这个人想了一下,将取出的1400元钱,以“董文丽”之名又存了四百元的定期。这个人的举动使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怀疑,工作人员根本想不到存折被盗贼偷走了。

听完工作人员的解释,董利汝怀疑是家里人所为,这搞得他头脑晕沉沉的。

根据这一案件,公安人员判断盗贼应该认识董利汝,这个盗贼主要以盗窃钱为目的,盗窃枪支可能是“顺手牵羊”,而且盗贼很可能就在这一地区。

为此,破案指挥部决定,把盗枪案与盗窃案合并侦察,公安人员的调查都是秘密进行的,他们判断这个盗贼有可能再次实施盗窃,所以决定在橡胶厂周围派出公安干警进行设伏。

然而设伏了十天,公安人员却毫无收获,不仅如此,又有两户人家被盗,和以前案件一样,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线索。

眼看通化市公安局规定的破案时间快到了,但是东昌区公安分局却迟迟破不了案,这令通化市公安局也有点焦急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事情发生了转机。

就在第十一天的时候,通化市公安局来了一位特殊的人物,他叫班国军,是部队侦察科长转业来的,被安置到公安局任刑侦科长。市公安局长命令班国军指导东昌分局进行破案。

刚从部队侦察科长转业当刑侦科长,便侦办这样一件大案,而且时间这么紧,所有人都为班国军捏了一把汗,可以说,这既是对他能力的考验,也是他以后能否在公安系统站住脚的关键一步。

班国军在部队担任侦察科长,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当时赶上部队改革,为响应号召,他便脱下军装穿上公安制服。

他接受任务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得出几点结论:

一是这个盗贼既然敢盗枪,说明这个盗贼以前应该摸过枪,而且很可能是一个摸枪的高手,不然为何第一次偷枪,第二次又把子弹偷走了。

二是这个盗贼作案这么多次竟然没有一次失手,可见他的警惕性特别高,而且身手特别灵活,应该是受过特种训练,没有受过特种训练的普通盗贼应该早就被抓了。

三是从这个盗贼的身高上看,1.70米的身材,正好符合特种侦察兵的标准。

于是刑侦科长班国军下令:立即对本市的退役侦察兵进行排查,尤其是东昌区的更要严查。

这是一个全新的破案思路,公安人员连夜查阅档案资料,当时还没有电子档案,全部都是纸质档案,当时退役的战士很多,但是退役的特种侦察兵并不多,整个通化市只有23个。

其中有一个叫王童桐的引起了班国军的重视,因为这个王童桐疑点重重。主要有五点:

一是王童桐是通化橡胶厂的更夫,正好在案发区域内。

二是王童桐身高1.72米,体型偏瘦,留短发、练过武术、身体灵活,能空手爬上四米高的房子。该人性格内向,平时少言寡语,而且他作为更夫经常晚上值班,所以在时间上十分吻合。

三是王童桐当过特种侦察兵,身手十分矫健,特别喜欢玩枪,军事素质特别好。

四是王童桐对工作特别不满,他认为以自己的能力完全可以安排更好的工作岗位,结果被安排到橡胶厂当更夫,他抱怨工作不好、待遇低,谈了几个女朋友都因为工作不好被甩掉了。

五是王童桐有案底。他曾于1973年在部队服役时,他自我感觉素质好,但是却没有评上“优秀士兵”,于是心怀不满盗窃部队手枪一支, 后持枪去驻地附近群众住宅作案时被失主发现便开枪射击,逃脱后将枪藏在营房的烟囱根里,被部队查出判了八年徒刑。

对于这样的人,组织还是以宽容为怀,让他到国营橡胶厂当了一名更夫,但是他并不领情。

除了这五点外,有一点不太对得上,当时描述案犯大约在25岁左右,但是这个王童桐却是35岁了。

东昌公安分局公安人员通过排查,认为王童桐嫌疑特别大,但是光怀疑不行,必须要找到证据,为此,东昌公安人员想了一个办法。

第13天的一早,橡胶厂派人将刚刚躺下的王童桐叫去厂里开会,公安人员随即对其住宅进行了全面的搜查,并在其家炉灶的烟道里搜出了民警被盗的手枪、枪套和子弹。

公安人员立即对正在开会的王童桐进行了抓捕,在铁证面前,王童桐不得不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7月26日凌晨二时许,王童桐利用上夜班的时机,溜到这个民警家附近,利用一个杖子撑杆跳入墙内,并利用撑杆发现二楼的厨房窗子可以打开,他又利用撑杆爬到二楼打开窗户进入屋内,但并没有碰窗框,所以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王童桐知道这个民警有枪,因为这个民警喜欢显摆枪,他进屋后先在客厅打开大衣柜,但是没有找到钱。

他又进入卧室,发现放在桌子上的裤带上有枪套,但是枪套内没有枪,他认为枪可能在枕头底下,他仔细观看,果然发现枕头下露出枪口,便把枪轻轻地抽了出来,然后又将枪套取下,然后还原。最后原路返回。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公安人员问他:为什么第二天晚上又去偷子弹,难道不怕么?

王童桐说,第一天晚上他忘记找子弹了,于是第二天又去,结果真的拿到了150发子弹,对于公安人员,王童桐说他并不放在眼里。

他说在受过特种训练的侦察兵眼里,公安人员就是笨蛋、就是摆设。

王童桐百思不得其解,便问公安人员是怎么找到他的,但是公安人员并没有告诉他,估计他想破头也不会想到是败在班国军手上。

经此一案,班国军一下子在公安局打开了局面。

其实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但是班国军为何一出马就破案了呢?这就是“思路决定出路”的道理。

“思路决定出路”在任何领域都是通用的。

因此说,人与人之间是没有多大差别的。但是,有的人能够不断地思考,积极地寻找新的思路去突破人生中的一个个难题,最终他们成功了,并且过上了令人艳羡的生活。

而那些缺乏思考的人,则一个个名落孙山,意志消沉,逐渐落入平庸者的行列,成为人生跑道上的落伍者。

其实,优秀者和平庸者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他们是否能够勤于思考、勤于动脑,主动寻找获得成功的好思考。

这两者中,前者开拓创新,后者墨守成规,两者的态度导致了他们迥然相异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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