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年前,这位“谷文昌式”的平和籍清官被奉为神明立庙祭祀……
黄 武 疆
自三月一日以来,电视剧《谷文昌》在央视一套黄金时间段播出,营造了全社会学习和弘扬谷文昌精神的浓厚氛围,成为全国党政干部学习谷文昌精神,开展廉政教育的优质教材。该剧重现了解放初期,谷文昌服从组织安排,留在东山岛工作。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畏艰苦,实事求是带领东山人民“治沙造林”、打响“东山保卫战”、让“荒岛”成“宝岛”、转“敌伪家属”为“兵灾家属”,用实际行动赢得百姓爱戴和敬仰的感人故事。
二百多年前,平和也走出一位“谷文昌式”的清官,他中举后远赴千里外的浙江为官,历任桐庐、永嘉、平阳知县,在任时清正廉洁、爱民如子、奉公克己,公正判案。为抗击风灾与干旱,他亲自带领百姓筑埭修堤,改良农田,捐俸引种番薯,解决饥荒问题。他重视民风教化,捐廉重建华盖山忠祠祀,暇则东西讲院课士衡文,民为忠爱,四诗以颂其德。因劳病逝任上,当地士庶醵资归其榇,奉为神明,并雕像立庙常年祀祭。其宦绩载入《重篡福建通志》、《平和县志》、《永嘉县志》、《平阳县志》等多部史册;其为官箴言“为官贵清,亦贵不刻,清而刻,民无所措,手足欺亦;复刚断自用,听言不入,上官信任,即越诉亦。无益苛富,沽名吹毛,防弊民,惟有束手待毙而已。廉吏可为,而不可为大,都坐此耳。”时以为名言。
他就是黄元规,漳州府平和县大坪人。黄元规是平和建县数百年来在外地为官,政声斐然、文献记载最多的一名官员,是清朝“谷文昌式”、“孔繁森式”的好干部。
笔者是黄元规的裔孙,从小就聆听长辈讲述先祖清廉为官之事迹,先祖正大光明的形象已深深根植于心田。多年来,以祖言“清、慎、勤、实”为修身训诫,以先祖言行为治家参照,循序渐进,力致圆达。2016年6月,笔者前往黄元规为官所在地---浙江省平阳县,实地考察先祖遗迹,受温州文史界朋友的热情接待,在蔡新祥、刘荣峰、郑昌余三位老师的帮助下,采集到相关的宝贵资料。
在温州寻访途中,有感而发,诗以言志:
丙申五月初九日(2016年6月)
記于溫州
黄元规像赞
仰瞻公貌严而宽
廉政利民事迹斑
荣任平阳知二府
雪清吾族百年冤
沾恩士庶雕神祀
感德乡中万古传
忠孝堪为师表式
令人肃敬绪千端
西爽楼南大门前,矗立黄元规石旗杆
黄元规故里---平和县大坪
有关黄元规的文献资料
黄元规,字仲模、希斋,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出生于漳州府平和县大坪乡。根据《平和大坪黄氏族谱》记载,黄元规乃大坪黄氏开基祖黄永昌(质斋公)的十五世孙,是黄氏大潮房西爽楼应霆公-承辉公之曾孙。
黄元规的祖居---西爽楼背靠双尖山脉大屏山,面朝坂仔尖,为十世祖黄蔡仁所建,是世界最大的方形圆角土楼。康熙至乾隆年间,大坪黄氏宗族人丁增长迅速,聚族而居的西爽楼各房兄弟迫于居住压力较大,再次到外面开基建楼,十四世、十五世兄弟分别在西爽楼附近建“奎璧联辉楼”和“岭尾埔半月楼”。
岭尾埔半月楼距离西爽楼一里路。黄元规从小居住此,白天回西爽楼听祖父(私塾老师)讲课,夜晚在半月楼里挑灯做功课。他苦读诗书,虚心好学,聪明过人,不到二十岁就中了秀才。清朝中期,汉族子弟考取功名非常不易,尤其是文举人。黄元规一边教书,一边参加科考,在三十七岁(即1789年)时考中乾隆己酉科举人,成为平和大坪黄氏族人的骄傲。嘉庆六年(1801年)四十九岁的黄元规赴任浙江省桐庐知县,嘉庆十四年(1809年)任永嘉知县,嘉庆十六年(1811年)改任平阳知县,嘉庆十八年(1813年)时六十一岁病逝任上。
黄元规治县有方,政绩斐然,通过清朝吏部考核加级:“五级并记录十次”,品级待遇从四品(注:当时平阳县为浙江第一大县,官位为正七品,加五级后为从四品或四品,相当于府级、今日之市厅级。相传平阳满任后,黄元规即将升任温州知府,因此家乡的宗祠为“府级”规制,其墓葬也是朝廷派名师堪舆选地)。这在当时的浙江省为“典范官员”,成为朝廷表彰、同僚学习的对象,黄元规治理地方的经验言论也成为当时的“名言”。
清道光《平和县志》记载:
黄元规,字仲模,乾隆己酉(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举人。历任浙江桐庐、永嘉、平阳诸邑,俱有政声。决狱如流,吏不敢欺。尤善抉摘奸隐,有讼十数载不能决者,一讯立结,人服其神。值岁荒,发仓赈济,捐俸募施、平粜以活饥民,欢声震野。以劳卒于官,宦橐萧然。平阳民敛金归其榇,附主于前贤令何公祠祀之。
《重纂福建通志》
《重篡福建通志》记载:
黄元规,字仲模,乾隆己酉举人,嘉庆六年(1801年)分发浙江试桐庐知县,值岁饥米价腾贵,元规捐俸平糶,以为绅士倡民不乏食摄金华,听断明决,人不敢欺,有钱薛二姓自幼缔姻后以贫故欲离婚,元规即令于公堂合卺以鼓乐导归;复权永嘉,华盖山忠祠祀,元规捐廉重建,暇则东西讲院课士衡文,民为忠爱,四诗以颂其德;补平阳知县,于沿浦地率民筑埭数都均受其益,以劳卒,官民醵金归其榇,立祠于城隍庙侧祀之。
清《永嘉县志》记载:
黄元规,字希斋,福建平和人,乾隆癸酉举人(注:此处有误,应为“己酉”,癸酉是出生时间),嘉庆十四年(1809)署县事,善折狱,有枉必伸,人称神明,邑人不忘功德,祀之漈溪。
民国《平阳县志》记载:
黄元规,字仲模,福建平和人。乾隆癸酉举人(笔者按:乾隆癸酉即1753年,应是黄元规出生年份,乾隆己酉即1789年,是其中举年份),嘉庆十六年(1811)知县。在任清慎勤实,能兼之听,讼不事株连,讼费定规钱千四百文,轻案一讯即结,从未积压。和平坦易,慈爱谆谆,民咸称谓数十年无此好官。尝于沿浦地率民筑埭,数都均受其益,以劳卒官,民醵金(凑钱)归其亲立祠于城隍庙侧祀之。元规尝谓人云:“为官贵清,亦贵不刻(不自矜、不自夸),清而刻,民无所措,手足欺亦;复刚断自用,听言不入,上官信任,即越诉亦。无益苛富,沽名吹毛,防弊民,惟有束手待毙而已。廉吏可为,而不可为大,都坐此耳。”时以为名言。
清朝嘉庆年间“浙江平阳县正堂”牌匾
《闽南日报》整版报道“一代清官黄元规”
黄元规塑像(效果图)
黄元规生平的几则往事
(一)
任官外地德释故里
昭雪沉冤和睦乡邻
奉宪示禁碑-岩岭墘仔凤刘坟
2016年6月,笔者探访平阳祖迹
在黄元规题署的《奉宪示禁碑》前与当地文史专家合影
黄元规从平和县引进良种番薯
(四)
一篇水利修筑碑记
再现元规勤政爱民
浙江水文化研究教育中心主编的《浙江海潮·海塘艺文》收录了《修筑江口南岸塘记》文章,此文为黄元规于清嘉庆年间在平阳县任官时所写。文笔朴素简约,内容真切实在。此文反映了黄元规为官期间,体恤民情,亲力亲为,兴修水利,造福百姓的情形。
民以食为天。食之经,半资地利。课晴雨,树桑麻,民间事耳;而度形势以御水旱,利用民生,阙维守土者之责。此《王制》“兴事任力”,《月令》“修利堤防,道达沟渎”,皆为民事之不可缓者也。平阳陆壤亦水乡也,依山傍海,南北港上承溪涧,下与海潮通。江以南沿海一带,曰护安塘,直抵肥艚之斜溪,绵亘三十余里。自宋迄元、明,几经修葺,至国朝,更名新塘。期间出港入海之大咽喉,则惟江口(旧名三百丈)为最。夏间潮汐涨溢,兼挟飓风,甚骇见闻。以年久之土塘,当数日夜之冲激,宜其崩塌荡废,故址无复存矣!
前令犊山周君知其事,亲履勘阅,首先捐奉,绅民亦乐输而重筑之。有董其事者,生员陈楹、吴淦、方学鹏'贡生方鼎、方坤、方中,监生李正郁、方秉乾,踊跃从公。循故辙,始议砌石护堤,其淤淖难依旧址者,醵资购民田力徒。鸠工运土,聚石囊沙,几费经营,凡十阅月而工始藏。今春三月,余卸永嘉篆,代庖斯邑。知郡属滨海多水患,塘埭一事,为保护田畴庐舍之计。履因公出,过是乡辄留意访问,闻塘工之告竣也。往观之,坚至巩固,屹若金汤,虽风潮猝至,足以有备无患。深喜士民绸缪水旱,从事勤劳,又想见周君之力为举废,实有先我心者。其余数十里土堤,及各乡之有无唐埭,或修或建,凡于水利有关者,悉准诸此,则泽国尽成沃壤,诚有司分内事,亦斯民千百年之利也。故约略重建颠末而为之记。
平阳县江口南岸塘
当年黄元规带领平阳百姓筑埭修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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