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ABA②|受规则支配的行为

上一篇讲了什么是行为、反应型行为和操作型行为,还有一种大家熟知的行为是受规则支配的行为。

没看过的,指路▼▼▼

漫画ABA①| 行为、反应型行为和操作型行为

第二版白皮书中文版第275页这样定义受规则支配的行为:

经延宕的后果并不直接增强(增强=强化,不同的翻译)行为,经延宕的后果当与语言形式结合时,能透过教导控制和规则的服从来影响(influence)将来的行为。规则(rule)是一种行为后效的口头描述。

看懂了吗?看懂了我就服你了

大白话就是做事之前,我就提前讲规则,你做这个事情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你做好了有什么好事情发生,你没做好有什么坏事情发生。听我宣布规则的人会记住这个规则,来支配管理自己的行为,以得到好的结果,避免坏结果的发生。

漫画ABA①里边讲了什么是操作型行为,就是一个立即后果直接影响你未来的行为发生率,直接通过后果来学习。

比如说我不小心碰到了一个很烫的东西,很本能的手缩回来了(反应型行为),被烫到就是一个直接立即的后果惩罚到我了,被烫到这个立即后果降低了我未来还要去摸这个东西这个行为的发生率,也就是说下次我极有可能不会再去摸那个东西。为啥是极有可能,而不是绝对不碰呢?世界上就没有绝对的事,可能有至少三种情况下我还是非得去碰:

第一种情况:我的大脑短路

第二种情况:有人告诉我碰一次给我一万块钱

第三种情况:有人告诉我不碰的话就狠狠揍我,揍我要比摸一下烫的东西疼多了。

那是不是别人给钱或者揍我一定会让我做出碰烫东西这个行为呢?当然也不是,我哪有那么JIAN,还要不要尊严了,古人云:不为三斗米折腰。但古人又云: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识时务者为俊杰、好汉不吃眼前亏。很多事情正着说反着说似乎都有道理,我们中国人的智慧真是深奥啊。

如果让人做出某种行为那么简单的话,大家都会因为利益铤而走险了,为什么只有少数人抢银行,绝大多数人还是遵纪守法安分守己的呢?历史上也不会有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甚至死亡的威胁也不肯暴露组织机密的英雄了。

所以说,人类的行为是非常复杂的,并非单一理论就能解释的。

咱们回到行为主义的理论。再比如说,我口渴了,去自动售货机上买饮水,我操作完毕(操作型行为),水就从机器里出来了我喝到水,水从机器里出来这个立即后果增加了我未来再从机器上买水的行为的发生率,下次我遇到口渴的情况,还会找机器买水。假如这台机器坏掉了,出不来水,我操作几次它还是出不来,那我在这台机器上的行为就被消退了,后面我就不会再在这台机器上买东西,因为我操作机器行为的立即后果是没有水出来,或者说没有得到立即的强化。

那是不是我们所有的行为都必须得到立即的后果,才能学习到新行为呢?我必须尝一下砒霜才知道这是有毒的吗?我必须干完一项工作就拿到一部分工资才能继续工作吗?我等不到月底发工资吗?显然不是这样的。我们还会通过规则去学习新的行为。

比如我知道砒霜有毒吃了会死这个规则:

我也知道月底发工资这个规则:

再比如考驾照一定要学习交规,交规有非常多的条目,我们通过提前学习,才能做到开车的时候能尽量少被罚款罚分,我们不可能把每一条都要以身试法试一下得到一个立即后果,才能知道这一条法规到底意味着什么。学习交规后,我开车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被罚分,这就是受规则支配的行为(悄悄告诉你,本人有本不开,为道路安全做贡献,也给自己省些银子)

规则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交规就是书面的。有时候是口头的规则,比如下面这幅漫画所展示的。

参考资料:白皮书和视觉ABA

书面的规则我们称它为后效契约或行为契约,把契约写在书面上,包括谁应该做哪些,做到什么程度,做完之后会得到一个什么奖励,也可以有惩罚,做不完会有什么惩罚,做好了奖励是必须有的,做不好给惩罚可有可无,看情况,执行的时候要做好记录,以免最后扯皮耍赖。

受规则支配的行为必须保证可执行性和忠实地执行,否则就是一纸空文,无法对行为进行管理。
关于受规则支配的行为,我讲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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