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癌症的三把 “杀人刀”(之三)
“生命不息,化疗不止”——要钱不要命!
据说“国外曾比较过化疗4、6、8次效果,发现4次效果与8次一样。至于实际治疗过程中,究竟应该化疗多少次合适,很难讲……一般来讲,手术后辅助治疗是4-6个周期。一般来说,医生采取一线化疗方案2个到3个周期。如果效果好,可以继续用到6个周期。如果一线治疗方案不起作用,可以采用2线方案;如果一二线方案都没有作用,按照国内某些医院的做法,会继续采用3线、4线或者5线化疗方案——这其实已经是过度治疗了,这在目前很普遍。”“按照国际做法,到3线治疗方案时,其实已经加入临床试验,美国是免费的,完全就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但转到南方医院治疗的癌症病人中,做过3线以上化疗方案的病人经常看到。”到3线治疗,因为是做试验的,所以在美国实行免费。为什么免费,药用得重了对身体伤害太大,会不会使病人恢复健康很难说,要先做试验。
而我们做的却不一样,治病与做生意等同,医生尽可能地使病人多买他们的“货”,而不管后果如何。“‘一般一次化疗的费用可以有很大松动,可以是5000元,也可以是20000元,这就要看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医生会劝说患者用较昂贵的化疗药。‘本来只需要做6次化疗,但是医生往往会做到8次甚至更多。’”一般人们都会以为用药越重越好,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某医院治一小儿发热患者,使用菌必治等贵重药10天,费用达2万元,不仅退不了热,还使这婴儿的肝肿至脐下。后来他父母转送另外的医院,仅注射红霉素2次,药费只几元钱,就退了热。医生介绍化疗药物,往往暗示病人越贵越好,而不说对症最要紧(难怪的是,医生不知道那种化疗药是对症的)。病人和医生实际都缺乏癌症治疗的一般知识,以为超标准、高强度放化疗才会“治愈”,而不知道严重的毒副反应对生命的危害。在治疗出现情况后医生还要求患者咬牙坚持。结果不仅是缩短患者的了生存时间,牺牲了生活质量。病人乏识是情有可愿;医生乏识其责难逃!癌症的“过度治疗”成为促成癌症患者死亡的主要因素,它却被推给了癌症本身(亦即死亡是癌症造成的,与治疗无关)。医生自己则逃脱了良心的谴责。
“生命不息,化疗不止”。为什么医生一定要用化疗把患者送上天堂才算了结?部分癌症患者因为不懂化疗的道理,同时也怀着必死的恐惧,当然会以为只要医生还在给自己化疗、放疗,生命就会继续。殊不知现代医学的所谓治癌,只是一种要钱不要命的行当(钱是自己的钱,命是别人的命)。“有时人们曾经努力地进行着多药联合化疗,超大剂量的放疗,扩大根治、超根治手术,但这些过度的治疗并没有得到预期回报,相反却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手术使病人失去了原本可以保留的器官及功能;高剂量的化疗药物不但未能缩小肿瘤,反而使病人因高副反应更加痛苦和衰弱,甚至过早地失去了生命;过度的高剂量放疗,则会对肿瘤周围正常组织造成不可逆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