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单位安排我从事危险工作但是未提供相应保护,怎么办?

职场中,有时候签订的劳动合同显示公平、用人单位将自己的责任完全免除,或者是使用具有歧义的话语,前后解释不一样,这种情况下就要警惕他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当你觉得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从事的高危行业,当单位安排员工从事危险作业但未提供保护措施,员工有权拒绝执行。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这种情况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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