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怎么敢将未竣工的房子交给小业主?

导语

竣工验收才是房屋交付使用的必经环节,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就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

本文作者丨戴金花律师

这次也不例外,我依旧提前半小时到达法庭,把所有开庭所需的材料全部展开,以便第一时间找到并展示跟法官看。

这次的开庭诉讼请求很简单,按照约定,你应当如期把房子给我,现逾期交付了,还应当赔偿的损失。

但是这个案子的背景相对比较复杂,简单说就是几个人想拿块地来搞土地合作开发,拿到土地后,发现合作不下去了,就开始分地,分地后就开始分公司。

毕竟地有好有坏,于是大家在分地过程中,就达成一致的意见,地虽然分了,但是不能好的全给一个人,差的全给一个人,大家要公平一点。

分地后,大家各自建设,自负盈亏,把所有的地分成好几段,然后你一段,我一段,等到房子建好了,再互相交换。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拿到比较好的地段人,把房子建好以后,就不交换了,于是诉至法院。

到了法庭,要么就说没有竣工,要么就没有办理初始登记。

法庭上,真是各种奇葩都有,小业主都通知售楼了,有些业主都入住了,怎么就没有竣工?没有竣工的房子也敢交给小业主?这可不是良心不良心的问题,而是违法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等等这些法律法规都规定,竣工验收才是房屋交付使用的必经环节,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就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

但是此时房子都已经交付小业主了,你不按照约定交付房屋,逾期了,还有理了?作为开发商怎么能如此的厚颜无耻说,还没有竣工呢?置法律何在?置业主的人身安全何在?

排版编辑丨冯佳欣

top1:中海、万科、华润、绿地等也遭受投诉,精装房质量差如何解决?

top2:房产案件维权实录:借名买房要注意了

top3:开发商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为什么得不到法律的惩罚?

top4:房贷:四种计息方式利息相差很多?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房子的事,就交给我们专业的!

关注我们,阅读身边法律故事!

长按左侧,关注我们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