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离我们有多远?

律师事务所组织的模拟法庭,做“检察官”。
看守所里什么人都有,是不是冤枉的,我这里不谈,我只谈谈他们是如何进去的。
大妈赵春华气枪案,深圳鹦鹉案,可能大家有所耳闻,在公园里摆摊气枪打气球的,可能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自己养的鹦鹉没想到是国家保护动物,可能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刑法罪名里以“非法”开头的罪名,很多,而且会越来越多。
作为法律从业人员,可能也无法准确识别,因为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在现实生活中可能真是一线之隔。
看守所里还有比如买卖小乌龟的,禁渔期禁渔区捕鱼捞虾的,还有比较常见的就是醉驾,有个罪名叫危险驾驶罪,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什么叫醉酒呢,大概就是三两白酒,什么是机动车呢,摩托车也可能鉴定为机动车。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倒是觉得刑事法网愈发的密了,一个不小心,可能会涉嫌犯罪。
即使是刑事司法人员,也就是公检法的那些人,对于罪与非罪的界限,也不是那么精准掌握的。
很多人以为经济犯罪,律师会挣钱,以为经济犯罪的委托人都很有钱,然而事实上,很多经济条件很差的人也会犯经济犯罪。
比如,污染环境罪中的员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员工,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员工。许多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时,没有注意到,或者说无法识别到公司是否涉嫌犯罪,心里有点怀疑,但是没去多想,或者说根本没有想到,可是,公司出事了,员工也进去了。
在我们的一般想法里,看守所里关的是“坏人”,比如黄赌毒、盗抢骗,但是现实中却是很多龙虎之人被关了进去。比如许多老板涉及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偷逃税犯罪。

在辩护席上的林律师
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个人是很弱小的,以前再狂,也要服软。
这叫“天道有轮回”?
看守所里羁押的大部分是未决犯,是否一定被定罪处罚也是未知的。我也只是拿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的那些人、那些事来举例,犯罪离我们究竟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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