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人物】四家子蒙古族乡刘惠临
刘惠临
刘惠临,1922年3月3日出生,法库县四家子蒙古族乡陶家屯村人。1930年至1936年,先后在陶家屯小学、四家子高小读书。1937年至1947年6月在家务农。
1947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7年7月至1948年8月,在法库县五区政府(驻双台子)任财粮助理。1948年9月至1950年2月,先后任法库县五区副区长、区长。1950年2月至10月,任法库县九区(驻丁家房)区长。1950年10月至1952年10月,先后任法库县监委会副主任、法库县交通科科长。1952年10月至1953年8月,在法库县人民政府任政务秘书。1953年8月至1955年4月,任法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55年4月至1956年5月,任法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56年5月至1958年12月,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铁岭分院副检察长。
1959年1月至1964年4月,在中共沈阳市委农村工作部、沈阳市农委,先后任副处长、处长。1964年4月起,任中共西丰县委副书记、县人民委员会县长。1970年1月至1972年2月,在西丰县凉泉公社涌泉大队劳动,走“五七”道路。1972年2月至1973年10月,任西丰县天德公社党委书记。1973年10月至1977年12月,任西丰县计划委员会主任。1977年12月至1983年3月,任铁岭地区劳动局副局长、局长。
1983年4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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