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国瑞:《金瓶梅》中的三个明代人——探讨《金瓶梅》成书年代与作者问题的又一途径
万历本《金瓶梅词话》
《溧阳县志》
《明史》
《王世贞研究》 郑利华 著
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改定
注释:
[[1]]见《金瓶梅词话》,下引录原文,均同,
[[2]]见《明史》卷209列传97。又,马从谦奏发杜泰事,可参见《明世宗实录》卷392。
[[3]]见嘉庆《溧阳县志》卷11。
[[4]]见乾隆《湖广通志》卷28。
[[5]]见嘉庆《溧阳县志》卷15。
[[6]]此处”宣武”应系汉代县名,其地约在山西境内。参见《中国地名大辞典》。
[[7]]见《明史》卷201、列传89。
[[8]]见《涌幢小品》卷10“猴仙神”。
[[9]]见《列朝诗集小传》丙集“韩参议邦靖”。
[[10]]见《弇山堂别集》卷53、58、64。
[[11]]见《明史》222、列传111。
[[12]]见《明史分稿残编》,收入《振绮堂丛书二集》。
[[13]]同上。
[[14]]见《明史》卷《河渠志六》。
[[15]]见《明史》卷209、列传97《杨继盛传》。
[[16]]见《万历野获编补遗》卷2“士绅怪癖”。
[[17]]参见道光《禹州志》卷5。
本文选自《金瓶梅研究集》,1988,齐鲁书社出版。转发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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