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医保新规来了!5月1日正式实施,别还不当回事!
假如没有医疗保险,会怎么样?据相关部门统计,2020年全年,我国基本医保基金的总支出约为2.1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3.6亿的参保人数来计算,平均每位参保人员都从医保中“获益”1544元左右。
假如没有医保,这2.1万亿元的医疗费用支出,可能就已经压垮了成千上万个家庭。
作为国民生活的基本保障,医保的存在向来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一些贫困家庭来说,医保就相当于一根“救命稻草”。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越来越重视缴纳医保,截至2020年末,我国医保覆盖率已经超过了96%,几乎达到了“人人参保”的情况。
同时,医保的“功能”也越来越多,只要持有医保卡,看病、治疗、买药都可以得到报销。
不过,医保制度必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改革与完善,就像现有的医保制度虽然很好,但仍旧存在着一些漏洞。
于是,2021年,医保又出台了两大“新规”,使用医保卡的过程中,都要按照规定“统一处理”,大家一定要注意,转告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
禁止“冒用”,
医保卡购药出示“身份凭证”
我们都知道,缴纳了医保,我国基本医保基金才会有“储备”,才能为缴纳医保的人们支出医疗费用,所以说,未缴纳医保的人是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否则,我国医保基金很有可能会出现“亏空”。
但是有许多“冒用”他人医保卡购药的情况发生,而且有些医保卡并未设置密码,在丢失后很有可能会被他人捡走直接用,这对于已经缴纳医保卡的参保人员来说非常不公平,一旦这种行为不得到制止,百姓们对医保制度将更加不信任。
于是,为了整治该行为,2021年2月1日,医保局正式实施了两条“新规”,其中内容明确表示,在定点药店出售药品时,购药人必须“人证相符”,也就是说,使用医保卡购药,必须出示相关的“身份凭证”。
如果是为其他人“代购”药品,那么也要出示购买人以及他人的相关“身份凭证”。而这一“身份凭证”指的是能够证明参保人已经参保的凭证,例如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医保卡等等证件。一旦发现“人证不符”,则无法“购药”。
新规出台后,这种“冒用”行为将大量减少,对于我们这些参保人员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