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三):仪器的使用管理
(1) 规范化编制操作规程
(2) 开展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授权
(3) 使用和维护保养
(4) 期间核查
按照其管理要求正确使用仪器设备,才能保证检测工作质量和人员(设备)安全。
一、操作维护规程
重要设备(由质量技术部门和使用部广]确认)必须编写仪器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以确保能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一个完整的仪器设备操作维护规程至少应包括:文件编号、文件标题、目的、适用范围、职责、操作规程、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支持性文件等内容,实验室应将仪器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形式批准发布。
二、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授权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培训和授权,方可操作使用设备。
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仪器设备的基本原理、操作技术及数据处理方法等,经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书。因此,实验室负责人应根据设备使用人的教育背景、培训经历、工作经验和(或)可证明的专业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及操作授权,同时保存相关的培训、确认和授权材料。
三、使用和维护保养
1.使用
(1)所有对检测准确度和有效性有影响的新购置检测设备,必须经检定/校准合格后才可投人启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周期检定/校准。
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按有关规范要求编制作业指导书,并放置在仪器设备附近,便于使用。
(2)应明确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责任人,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并负责仪器设备的环境条件监控;未经授权人员不准擅自对仪器设备进行可能影响其性能状态的调整;使用人应认真阅读仪器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并填写使用记录,使用完毕清洁卫生后将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
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仪器保管人和部门负责人,使用人不应擅自处理。
(3)检测仪器设备应经常进行功能状态和检定状态检查。
操作人员在仪器设备使用前后应及时填写使用记录,注明仪器设备使用前后状态,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加贴停用标签或予以隔离防止误用。使用人应检查这些缺陷在偏离规定值时对先前检测工作是否造成影响,如已造成影响的,应按不符合检验工作的控制程序要求,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现场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包括采(抽)样设备],或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范围等,当设备返回后,在继续使用前应对其进行功能和技术性能核查或校准。确认核查或校准结果满足要求时方可继续使用。如果要使用实验室永久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租用、借用、使用客户的设备),限于某些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应保证符合相关要求。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2.维护保养
(1)保养与维护是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仪器日常维护保养,关系到仪器的完好、检测工作的顺利和设备能够较高效使用,因此,操作人员应懂得仪器保养与维护的一般知识,掌握保养与维护的基本技能。保管人、使用人对仪器设备均负有维护保养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对清洁度和温度、湿度要求较严格的仪器,除日常保养外,应经常检查这些设备使用和存放环境的状况,必要时适当采取防尘、调温、去湿、防腐蚀、防虫、防震等相应措施。
(2)仪器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或进行了搬迁,在使用前应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确保设备返回后维持良好的性能状态。
3.维修
仪器设备故障或技术性能下降等需要维修时,按实验室规定的程序开展维修,修复后的仪器应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检查,确认能正常工作并能满足使用要求后才可恢复使用。同时,应对仪器故障前开展的检测工作进行核查,以免对之前的检测造成影响。
四、期间核查
1.期间核查意义
期间核查的目的是检查仪器设备两次相邻检定/校准期间可能发生的超过允许误差的,变化,防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仪器设备。
实验室每年都应制定年度期间核查计划,并重点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①使用频繁的仪器;
②仪器设备使用环境严酷或使用环境发生剧烈变化;
③仪器使用过程中容易受损、数据易变或对数据存疑的;
④脱离实验室直接控制后返回的仪器设备;
⑤使用年限久远,临近失效期的仪器设备;
⑥首次投人运行的仪器设备。
制定期间核查计划也应考虑仪器设备的风险评估结果,风险大的设备核查的频次应增加,风险小的设备核查频次可以降低或不核查。
2.校准与期间核查的差异
期间核查是对仪器设备两次相邻校准期间做的技术核查。那期间核查与校准有什么不同呢?两者都是检查仪器的性能状态,其差异主要体现在主体、依据、周期频率以及核查内容等方面。
(1) 主体不同
设备校准是由国家法定机构授权的校准机构或授权部门来执行,可以是计量院或是某个机构内的计量室。而设备期间核查是由实验室人员来完成,不需要经过国家法定机构的授权,只需实验室授权。
(2)依据不同
设备校准依据的是国家已经颁布的校准规程或经过法定计量管理机构备案批准的校准程序。设备期间核查依据的是实验室自己制定的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不需要报法定计量部门备案。
(3)周期频率不同
校准的周期按国家颁布的设备校准规程执行,期间核查的周期频率可以由实验室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数据争议程度、设备的新旧和稳定水平自行确定。
(4)核查内容不同
校准是对需要校准的设备进行系统性的检查,涉及稳定性、精密度、灵敏度等整体功能或技术指标,在可能的情况下,还需要给出判定和不确定度的评定,由校准机构出具校准证书或检定报告。设备期间核查可以在某次核查过程中只对设备的个别或部分的功能或技术指标进行核查,并不一定需要给出不确定度的评定,也不需要出具校准报告。对仪器设备进行期间核查后,应对核查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以求达到期间核查的目的,真正发挥期间核查的作用;经分析发现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已经发生较大偏离,可能导致测试结果不可靠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到经验证恢复正常方可投人使用。
3.期间核查要求
实验室可以根据仪器的类型编制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也可在仪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中增加仪器期间核查方法内容。
期间核查一般应选择以下合适项目:零点检查、灵敏度、准确度、分辨率、测量重复性、标准曲线线性、仪器内置自校检查、标准物质或参考物质测试比对或者仪器说明书列明的技术指标。
设备期间核查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对核查的结果进行评价,以便发现潜在的故障,及时维护、保养和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应妥善保存期间核查计划、实施方案、原始记录和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