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断奇案:白天遇歌妓,相约明月会,夜半人已死,线索是把刀

晚唐昭宗乾宁二年(公元895年),皇帝下了一道圣旨,把广东省的广州改名为南海军,把原任广州刺史的著名清官刘崇龟改任为南海军节度使,兼任南海郡太守。刘崇龟有三十余年做官的经验,为人精明多智,以善于断案闻名于当时。一天,刘崇龟正准备杀猪宰羊,大摆庆功酒宴,犒劳军兵,下令征调全城屠户到节度使衙门服役一天。正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南海县令胡某带一个杀猪刀来拜见,说本城一位歌妓被杀,嫌疑人宁死不认罪,而案中也有可疑之处,特地请大人帮助寻找真凶。

原来南海县令胡某正在审理的一桩人命案,除了在现场发现一把宰猪用的尖刀而外,没有其他物证,捉到一个嫌疑犯,用遍酷刑拷问,宁死不认杀人罪。原来这个嫌疑犯是布商赵某的公子赵发,被杀者是江边青楼的歌妓“一枝花”吴妙姐。胡县令接到死者之家报案后,马上带人查看了作案现场,发现吴妙姐被杀死在自己房间的地上,衣衫整齐地倒在血泊之中,胸口上还扎着那口杀猪刀,一行带有死者血迹的脚印,跑到门口江边就消失了。

县令拘来邻右里甲,讯问破案线索,有人说,头天晚上布商赵某的货船曾停在江边,夜间突然开船离去。胡县令于是命捕役们乘快船去追赵某的船,捉拿杀人凶手。追了一百多里路,终于追上了商船,令船上人全部出来接受盘查。赵某之子赵发托病不出,更引起捕役们的怀疑,不容分说,从船舱中捉了出来。赵发当时已吓得半死,只是慌乱地喊:“人不是我杀的!不是我杀的!你们不要冤枉好人!”捕头冷笑道:“真是不打自招!谁问你杀人的事啊?你没杀人怎么知道我们是来抓杀人凶手的呢?”赵某被问得无话可答,只顾喊:“青天在上,我冤枉啊!我冤枉!”商船被押了回来,赵发被当做杀人犯锁到县衙。

胡县令见他只顾喊冤,并听了捕头介绍的可疑情况,认为他这是故意装疯卖傻,于是就严刑拷问,逼赵发交代杀人事实。赵发受刑不过,只好招认了以下事实:昨天午后,赵发家的船停泊在昊妙姐所住小楼的门口。赵发站在船头闲眺,一眼看见二层楼上有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绝色美女,浓妆艳服,临窗而立,那正是著名歌姬吴妙姐。赵发身为大商人之子,随父经商,走南闯北,自以为是开过眼界的人了,天下名妓没少见,却从未见过像这位女子一样迷人的美人,于是不由得目不转睛地呆看起来。

楼上女子己知有人看她,但并无半点羞涩扭泥之态,竟大大方方地对船上的少年也往目细看起来。她笑赓生春,眉日含情,心知这是富商家的公子,见他服饰华贵,举止文雅,面目清秀,皮肤白净,虽非白马王子,却像个风流情种。二人上下对看了约有半个时辰,彼此有意,已经心许日成,心照不宣。赵发心内狂喜,乘周围无人时,对楼上美人打着手势,拉长声反复吟唱道.“明月照妆台,必有玉人来!明月照妆台,必有玉人来!”那吴妙姐何等聪明机灵,知船上少年要在夜里与自己相约,便探身栏外,含笑对赵发将头点了两点。这赵发见有了明确答复,如同得了圣旨一般,心急火燎,苦盼太阳赶快落山,专等月出东天,好上岸赴美人之约。

好不容易盼到金乌西坠,玉兔东升,偏不巧赶上父亲请几个当地商人上船吃夜饭谈生意,并一定要儿子作陪,以便让他熟悉业务,增长见识。这赵发在酒桌上如坐针毡一般难受,恨不得马上离席才好。这顿夜宴直吃了有两个时辰才散。赵发虽未喝几口酒,却推说醉了,要回船舱中睡觉。其实他早趁家人不注意时溜上岸去了。那时已经月在中天,快到小半夜时分了。赵发赶到后门,见房门虚掩未锁,便推门进去,悄悄摸上楼去。四周静悄悄的,一点儿都没有人发觉。他心中忐忑不安,一边担心美人怪自己来得太晚,一边加快脚步,向临江那个房间摸去。

原来房门大开,窗帘遮得室内一片漆黑。赵发也不敢出声,便伸开双手,试探着向室内摸去,进门还没走上两步,便踩到一滩滑溜溜的东西上面,突然脚下一滑,仰身摔倒在地,跌得头晕眼花,两耳嗡嗡作响。正待翻身爬起来,顿觉那种滑溜溜的东西已经沾满自己全身,两手也弄得粘糊糊的,同时闻到一种刺鼻欲呕的血腥气味。他还未弄清是怎么回事儿,便就势伏在地板上,伸手向前摸去,一下子摸到了那具已被杀死多时的女尸,赵发不由得吃了一惊,吓出一身冷汗,满腔偷香窃玉的欲望,顿时化成大祸临头的恐惧。幸而当时还没有人发觉,赵发两条腿发软,已经没有力气拔腿逃跑。但避祸情急,不敢停留,便咬着牙,连滚带爬地离开了现场。逃到楼外,呼吸了两口新鲜空气,头脑才渐感清爽。

月光下一看自己,一身绞罗锦缎服装全部沾满了血迹,两手、两脚已凝血模糊,俨然像被血雨浇过一般,十分可怕。赵发这时像逃命一般向自己家的船上跑去,先跳到水里胡乱洗了洗手脸,然后才上船。他顾不得换衣服,先把父母喊醒,要求父亲马上开船离开这个地方。父母见他像一只落汤鸡一样,浑身透湿,面无人色,说话上言不搭下语。拿灯一照,见衣裤还在往下流淡淡的血水,全家人都吓坏了,盘问了半天,才大概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了防止被人当凶手捉去抵罪,于是连夜开船逃去。虽逃出去一百余里,还是被当成凶手捉拿到案,打得死去活来。

赵发只承认以上情节,矢口否认杀人之罪,并且一口咬定那把宰猪刀不是自己家的东西,因为自己与父亲常年乘船经商在外,自己家从来不杀猪,一向是在肉铺买肉吃,根本不用宰猪刀。而那把宰猪刀又不是新刀,却刀身雪亮,刀把也磨得光滑油亮,显然是一把经常使用的屠户人家专用的杀猪刀。胡县官见赵发宁死不认杀人罪,所说杀猪刀一节又有些道理。一想刘太守下令调全城屠户今天到他府上去服役,何不将这把宰猪刀上缴到郡里,如果能在屠户中找到这把刀的主人,也许对破案有用。于是就亲自将这把宰猪刀送到郡中,请求刘崇龟太守帮助寻找真凶。

刘太守一听,杀人犯有可能是自己征调来服役的屠户,不好拒绝胡县令的请求。于是便把杀猪刀留了下来。老太守略思片刻,便心生一计,传令让前来服役的所有屠户把自己带来的杀猪刀送到郡衙的厨房统一存放,第二天再来杀猪,因为今天天时已晚,杀许多猪天黑以前收拾不完。当众屠户领命散去以后,刘太守命人把胡县令交来的那把杀猪刀带到厨房中,任意掉换一把出来。第二天众屠户到齐以后,太守命令屠户们到厨房中去认领自己的刀。最后只剩一个屠户没找到自己的刀,那把杀人的刀没有人认领,也剩在那里。

刘太守就问那个屠户:“别人都认走了自己的刀。剩下这把刀就应该是你的了。你为什么不认呢?” 那个屠户回答说:“这把刀不是小人的。小人不敢冒认。”太守又问:“不是你的刀,那么是谁的呢?为什么他不认领自己的刀呢?” 那位屠户答不上来,只好说:“小人不认识是谁的刀。”太守又让人向众屠户传令:“有谁认识这是谁家的刀,太守将赏钱二千。”于是众屠户都纷纷前来辨认。果然有人认识,报告说:“这是西市肉肆中周乙的刀。”太守又让周乙的邻居辨认,证明这把刀的确是周乙的。于是太守如约奖赏了第一个认出刀主的人。然后令捕役立即去捉拿周乙。

捕役们白跑了一趟,回来报告说:“周乙已经逃跑了,去向不明。”刘太守也不要求捕役们继续缉捕周乙,也不审问商人的儿子赵发,只密令胡县令,在当天晚上把一个死刑犯人拉赴市曹斩首,却令衡役们散布说:“杀死歌妓吴妙姐的凶手赵发被杀了。”周乙的家属,每天都起早贪黑地打听吴妙姐被杀一案的审理情况。那位假赵发被斩首后的第二天,周乙果然回家来了。他刚进自己家门,几个公差就跟了进来,当场捉住。押到县衙一审问,在人证物证面前无法抵赖,周乙被迫承认杀人罪行,于是被判了死刑。

原来周乙那天夜里是出去偷盗的。当时吴妙姐正打扮得花枝招展,坐在自己室内等待舟中少年前来幽会。屋里没有点灯,屋门虚掩,未插门门。周乙手持尖刀,摸到二楼,发现吴妙姐那屋没有插门,便推门走了进去。坐在床上的吴妙姐以为是情人赴约来了,便满怀兴奋地起身迎了上去。周乙发现屋中有人直奔自己而来,以为自己被人发现了,来人一定是想捉贼的。他情急心慌,来不及细看,对着来人就刺了一刀。来人无备,应手而死。周乙撒手就跑,把杀人凶器失落在现场,留下了破案的线索。

商人之子赵发,夜间私入人家,被判了通奸罪,受到一顿杖击的刑罚后释放了。

结语:换刀问凶,引蛇出洞,刘崇龟破案之计的确机巧过人。第一计找出证人,发现了凶手,第二计愚弄凶手,使其自投罗网。没对一个人用刑,就使如此疑难案件真相大白,这同胡县令的常规审案方式比起来,更令人深叹用刑不如用智,逼供不如调查取证。糊涂官要想在审理案件中正确执法,那是根本办不到的。这大概就是用智与执法的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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