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清代奇案小夫妻回家,路过黑树林,半夜丈夫遇害,凶手另有其人
清朝乾隆年间,河北省邱县有一青年名唤李逢春。李逢春娶妻王氏,为方圆一带有名的美女。王氏小字莲花,长得面目娇美,身材苗条,性情活泼热烈,远近村落都知其美。李逢春娶得王莲花,如家中落下金元宝,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对王莲花十分宠爱。
乾隆十五年六月初六,王莲花回娘家省亲,按照习俗新娘子要回去陪父母住一个月。李逢春早早备好了车马,给岳父母送了一堆吃的,连同妻子王莲花一起送去王家。三十天很快过去,李逢春驾着马车去接妻子,王家父母百般不舍,要留女儿长住。李逢春说家中老母病情加重,需要王莲花回去照看一二。岳父母见女婿这般说道,便不再强行挽留。
吃过午饭之后,李逢春驾车带着妻子回家,小两口一路上有说有笑,王莲花给李逢春说着这一个月在娘家的生活和见闻。什么三叔家又生了一个女儿,王大嫂的旧病又复发了等等,夫妻二人一边说话一边赶路,不知不觉就走了二十多里地来到了石头寨的黑树林。
石头寨的黑树林是一个神秘诡异的地方,林中有一座年代久远的古墓,古墓石头崩落从外面依稀可以看见里面的棺椁,即使是大白天让人看了也瘆得慌。此时天气酷热,夫妻二人走到此处已经精疲力尽,拉车的马也嘶鸣不已不肯前行。李逢春见状,把妻子从车里抱下,坐到黑树林下歇息纳凉。然后把马卸了,放在一边去吃草休息。
妻子王莲花见李逢春在黑树林休息,劝告他不要在此停留,此地传说诡异非常,经常大白天出现一些奇怪的事情,还是不要在此休息了赶紧回去吧。李逢春根本就不信这些稀奇古怪的传说,他告诉王莲花大白天的不要怕,即使有妖物出现他也能制服。说罢李逢春从身上拔出一把匕首在手上晃了一晃,王莲花见丈夫执意如此,便不再劝说。
夫妻二人在古墓前的大青石桌边坐下说话,黑树林中的风一阵接着一阵吹出来,酷热难耐的天气得到了一点凉意。休息片刻之后,李逢春去驾车准备出发,王莲花则说要去解手,李逢春便看着妻子走进了黑树林。
几分钟之后,王莲花从黑树林中走出来,她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李逢春、脸色苍白如纸,一双眼睛泛出点点血红,再一看身上所穿衣裙皆已经变色,原来的绿色裙子变成了红色,粉色头巾变成了白布,活像一戴孝女人。
李逢春大惊,拉住王莲花问她遇到了什么,到底怎么了?王莲花没有说话神情恍惚、像丢了魂一般,李逢春大惑不解,扯下她头上的白布把她抱上了马车,然后用力一鞭打在马背上,马车快速朝前奔去,离开了黑树林。
回到家中之后,李逢春之父发现儿媳妇精神萎靡神色不对,于是便问李逢春一路上遇到了什么情况?有没有出现什么意外?李逢春把在路上遇到黑树林并到里面纳凉的事情说了出来,李逢春之父不相信世界上有这等妖魔之事,于是让儿子放宽心不要胡思乱想,也许是儿媳妇中暑了。李逢春之母却不这样认为,她说这可能就是妖魔作祟,黑树林经常出现人无故失踪,什么奇怪的事情都有可能在那里出现。
吃完晚饭之后,婆婆给儿媳妇针灸了周身,又催促儿子和儿媳早点睡觉,并告诉他们路上奔波辛苦,今晚睡一觉后明天起床什么身体就能恢复了。李逢春于是便和妻子王莲花早早睡下。
半夜里,李逢春之父起床解手,突然发现儿子房中隐隐约约有灯光闪烁。李老汉心中觉得奇怪,为何大半夜了儿子还没睡下。李老汉想去看看怎么回事,又怕撞见儿子和儿媳小两口亲热不好意思,于是便摇摇头回房继续睡觉了。
李老汉刚刚睡下,就听到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好像是一只大鸟鼓动翅膀,正在惊讶之时又听到夜猫子似的怒号。李老汉赶紧出门一看,发现儿子房间里漆黑一片房门大开。李老汉大惊失色,赶紧点灯进去一看发现儿子腹部被刺穿了一个大洞,鲜血流满床铺,一摸鼻息已经死去。
儿媳妇王莲花则下落不明,生死难定。李逢春之母听到响声,也赶紧起床查看,结果发现李老汉晕倒在地,已经不省人事了。这突然发生的一幕,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李老汉夫妇二人见儿子惨死、儿媳妇失踪顿时哭成了泪人。
天还未亮,县令便带着一班衙役匆匆忙忙赶来了,县令看过现场之后,确定李逢春是被利刃所杀。而家中却无半点财物丢失,只有一条床单丢失,李家从没有与人结怨,所以也不可能存在仇家报复。县令查访一番,却没有半点有用的证据被发现。
此时村中有一神汉上前对县令说,此案并不奇怪,李逢春必然是被妖魔所害无疑。李逢春昨日在黑树林不该乱说话,得罪了妖魔。他的媳妇长得漂亮,因此被妖魔看上掳走,李逢春在与妖魔争斗的过程中被他所杀。李父半夜里听到的如大鸟一般扇动翅膀的声音,就是妖魔发出来的。县令不相信世上会有这等怪事,但此案是无头公案,没有办法下手结案,最后只得将李逢春埋葬。
三年之后,县令调往别处任职,新科进士林文举出任邱县县令。按照当时的惯例,新官上任要清理前任官员留下的积案。在查阅卷宗的过程中,林文举很快就发现了李逢春被害一案。林文举看到案卷内容,不禁心中暗暗惊叹:“此案是一桩冤案啊,妖魔要掳走王莲花,根本不用害死李逢春,即使要杀死李逢春,也不用开膛破肚吧?难道妖魔也使用道刀具不成?”
林文举当即把所有当事人一起提来审问,在审讯王莲花的父母时,林文举问王家父母,这几年村子里有没有人外出不归?王家父母回答说只有一个叫刘四的年轻人经常出门经商,此人出去已经有好几年时间了,并未见到他回来。刘四与王莲花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耍,成家之后才渐渐少了走动。王莲花结婚之后,刘四一直没有娶妻,一个人过日子。
林文举听罢,当即派出衙役到处去找寻刘四下落。经过多方打探,衙役们查到了刘四最有可能去到的地方,于是便带着二人的画像前去寻找。一天傍晚,两个差役在一家旅店里遇到一名正在柜台上算账女子,女子看上去很年轻,虽然她用纱巾遮着面部,但得出来她长着一副好面容。
乔装打扮的衙役上前与女子问话,结果女子并未搭理,衙役拿出画像对比,发现女子与王莲花的相似度极高。紧接着,老板从楼上下来送客人出门,有一个差役在身后突然大喊:“刘四哥!好久不见!”店老板心中一激灵,立刻回话道:“别来无恙!”他的话还未全部说完,衙役们就冲上去将他扣住。
店老板就是刘四,老板娘就是王莲花。衙役们将二人押回县衙,林文举县令开堂审案,二人起初还想抵赖,但乡民们都认得他俩,又有王莲花父母指认,二人忍受不住杀威棒的拷打,知道大势已去,这才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王莲花在出嫁之前就已经背着父母与刘四私通,王家父母始终没有察觉。那年六月六回娘家之后,刘四正好从外地经商回来,二人又旧情复燃背地里私通约会了好几次,由于二人情浓意密,不忍心分离。为了能做长久夫妻,二人想出了一条毒计。
在李逢春回家的路上,刘四提前藏入黑树林中,故意让王莲花进入树林解手,把裙子换成红色、头巾换成白布,装成被妖魔迷惑的样子,故布疑阵。让李逢春误以为妻子真的遇见了邪物,被妖怪所迷。
当天夜里,王莲花等李逢春睡着之后,悄悄开了后院门放入刘四。刘四用床单盖住李逢春的头,用匕首连刺了他十多刀将他刺死。王莲花则躲在门外为他放风,杀死李逢春之中,刘四连夜把王莲花送到郊外一个村子里躲藏起来,随后自己又回来把带血的床单拿走,装作大鸟飞出院子外的假象。
做完这一切之后,刘四趁李家乱成一团之际,带着王莲花连夜逃走。二人一直逃到清江浦,刘四用做生意的钱开起了一家小酒馆,一直到被抓捕为止并未离开过此地。而在这三年时间里,二人生下了一儿一女。
刘四和王莲花被捕,案情事实俱在不容狡辩抵赖,林文举县令按律要判二人死刑,但考虑到王莲花已生下一儿一女,且还年幼。若判王莲花死刑则两个孩子必然不能活,因此判刘四斩首,判王莲花杖刑50并处训诫三年,改过自新后才准重新嫁人。
案件宣判之后,百姓都称赞林县令判得公道合情。刘四被斩首之后,此案也就宣告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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