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温馨提示
金秋十月,优惠加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具有“更早享受、红利更多、口径更优、核算更便捷”四大特点。目前正值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部分企业因自身亏损或其他原因,认为不能立马看到优惠效应,未在季度申报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这里先送给大家一首打油诗:
亏损企业别放弃,研发加计进成本。
亏损结转有五年,高科企业有十年。
企业免税有期限,研发加计可叠加。
季度申报要享受,年终财务好筹谋。
研发奖补力度大,来年科研后劲足。
这首打油诗说的是什么?让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一是,对于亏损企业而言,一般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会进一步加大“亏损”,增加可供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减少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我们都知道一般企业亏损的结转年限是5年,而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年限有10年。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前期投入是很大的,如果企业以后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前期形成的亏损可以延长至10年来弥补。
二是,对于免税企业而言,优惠期一过还是要缴税的,可是免税期间形成的亏损,是可以在应税期间进行弥补的。因此可以在免税期内选择叠加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免税期过后,政策效应就可以立马显现!
三是,关于季度享受,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四季度预缴申报时不能补充享受。此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平时预缴时不享受。各位不要觉得只是享受时点不一样,其实这中间还是好处很多的,除了季度可以少缴纳税款,减少企业流动资金的占用,三季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还能让企业对全年的财务状况更加全面的掌握,规范企业财务核算,提高核算水平和能力!
四是,关于研发奖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除了可以直接少缴税款,符合条件的还能拿到财政的研发奖补哦,一边少缴,一边获得奖补,是不是更香了?
那么希望广大有研发支出的企业,心动不如行动,赶快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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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湖南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