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产”防疫物资需谨慎:数百万元购回的熔喷布设备如今成了废铁

国内新冠疫情早已得到有效控制,口罩作为重要防疫物资,市场供应日趋正常。但去年疫情爆发之初的情况却大不一样,当时口罩生产和供应严重不足,让制作口罩核心面料的熔喷布成为炙手可热的原材料。很多企业纷纷投入熔喷布相关生产领域,其中的一些人抓住了商机赚得盆满钵满,但也有一些人因经验不足、风险意识淡薄,不仅错过了商机,反而陷入了合同和债务纠纷。安徽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最近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件。
巨资购买熔喷布机
试机之后却不能用
2020年5月,浙江台州市一家公司委托施某和蔡某购买熔喷布生产设备,两人联系到位于芜湖市新芜经济开发区的一家智能装备公司。双方通过微信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芜湖公司向台州公司提供总价为350万元的熔喷布生产设备,台州公司在合同签订后预付50万元,设备在芜湖公司内调试好后,台州公司支付剩余300万元;若设备调试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生产要求,则退回预付款。随后施某受台州公司委托向芜湖公司预付了50万元,收到预付款的芜湖公司却称为了节约时间,将设备运至台州公司再进行调试,并要求发货前再支付250万元货款。
急于投产的台州公司被迫同意了芜湖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要求,只是将再支付250万元调整为240万元,并承诺剩余60万元在设备安装调试后5天内能正常生产并达到日产约900公斤熔喷布的标准后付清。在施某受台州公司委托向芜湖公司汇款240万元之后的第5天,芜湖公司才将设备运至台州,零部件一周之后才配备齐全。台州公司随即开始试机,可设备却完全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生产标准,导致产品全部报废,此后设备一直无法正常生产,而熔喷布的市场行情则随着疫情的明显好转开始逐步走低……
设备调试后却生产不出符合标准的熔喷布
买卖双方对簿公堂
法院调解握手言和
去年7月15日,台州公司在当地将芜湖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与其签订的《销售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290万元货款并赔偿损失,但当地法院以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台州公司的起诉,此后台州公司的上诉也被二审法院驳回。
见台州公司败诉,芜湖公司立即在芜湖湾沚区法院将施某和蔡某告上法庭,要求判令施某和蔡某支付60万元的设备尾款。
施某和蔡某是台州公司指派向芜湖公司购买设备的经办人,他们来芜应诉之后,获悉芜湖两级法院此前已经审理过类似案件,多以芜湖的熔喷布设备销售企业胜诉、来自浙江的设备购买企业败诉而告终。但他们在芜湖聘请的律师团队,指出了本案的独特性和证据中对他们有利的一面,及时调整诉讼策略,向湾沚区法院提出反诉,要求解除台州公司与芜湖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判令芜湖公司退还货款290万元,赔偿损失 102万多元;并要求将台州公司列为本案第三人,同时帮助台州公司就其被当地两级法院驳回的案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不久前,湾沚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并同意将台州公司列为本案的第三人。庭审中双方展开了激烈争辩,法院多次主持调解,最终促成双方于近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芜湖公司对施某、蔡某、第三人台州公司欠付的设备款60万元予以放弃;芜湖公司自愿退还施某、蔡某、第三人台州公司16万元设备款,台州公司撤回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再审申请;案涉设备由施某、蔡某、第三人台州公司自行处理。
记者发稿前从台州公司了解到,那几台付了两百多万元从芜湖运过来的熔喷布生产设备,如今只能作为一堆废铁变卖。
大量已经生产出的熔喷布全部都是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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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安徽银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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