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及时披露“黑洞” 广州浪奇及高管被警示

摘要
【未能及时披露“黑洞” 广州浪奇及高管被警示】11月9日,针对广州浪奇“黑洞”曝光一事,广东证监局开出罚单,对广州浪奇、公司高管层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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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9日,针对广州浪奇“黑洞”曝光一事,广东证监局开出罚单,对广州浪奇公司高管层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广州浪奇存在多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一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二是未及时充分披露相关存货涉及风险情况。

  根据披露,广州浪奇早在2020年3月、8月、9月就出现部分商业承兑汇票、应付保理款逾期的情形,截至9月24日,债务逾期合计10笔,金额3.95亿元。但是,直到9月25日,广州浪奇才披露债务逾期情况。

  对于备受关注的近6亿元存货“不翼而飞”一事,广州浪奇早在5月、8月的盘点中就发现问题。据披露,今年5月、8月,广州浪奇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前往辉丰仓、瑞丽仓开展存货盘点。其中,对辉丰仓存货,因与辉丰公司未联系好,未能进入仓库实施盘点;对瑞丽仓存货,因仓库现场条件简陋、储罐无取样口,未能完成盘点。

  9月7日,广州浪奇分别向辉丰公司、鸿燊公司发出《关于配合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盘点、抽样储存于贵司库区的货物的函》;9月16日,广州浪奇收到辉丰公司发来的回复函,函称辉丰公司未曾与广州浪奇签订过仓储合同,辉丰公司未向广州浪奇出具过《盘点表》,辉丰仓没有广州浪奇存储的货物;9月23日,广州浪奇工作人员与鸿燊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军进行了会谈,会谈中黄某军表示,鸿燊公司与广州浪奇有签署《物流外包仓储合同》,但未保管、运输过广州浪奇的货物。

  广州浪奇在知悉辉丰公司回函否认与公司签订过存储合同、确认辉丰仓没有公司存储货物,鸿燊公司法定代表人否认保管、运输过公司货物,相关存货存在重大风险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相关风险。直至9月28日,广州浪奇才披露5.72亿元的账面价值存货“不翼而飞”。

  10月底,广州浪奇又继续披露其他仓库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形,涉事仓库数量由2个增至6个,存货账实不符金额增至8.67亿元。

  广东证监局表示,赵璧秋作为广州浪奇董事长,钟炼军作为公司总经理,谭晓鹏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艳媚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州浪奇及上述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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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DF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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