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地良俗

有恶俗,便有良俗。晋地过去倒是有些良俗,比如不乱食。居岸者不食鱼,上等人家年饭,以木刻鱼,代之鲜活,喻“年年有余”,不遇凶事不杀鸡,禽畜死同样以土埋办法处置。猪羊之外的肉食,少涉及。晋菜之所以不成系,与晋地民风保守、食忌繁多有关,顾此失彼,面食得以独秀。
我至今待鸡鸭之类的家禽不感兴趣,尤其鸡皮,视之无法下咽。至于鱼,客来点一条,狼吞虎咽填饱肚子后,才会叨几口,装作斯文,不过咸水鱼淡水鱼至今难以分辨。之所以对其不感兴趣,是因为岁数好大时才尝到过,非初食。八十年代风气渐开,饭店进餐者增,对鸡鱼方有普遍接触。习俗向来从众,人之所畏,不可不畏,人之所欲,己之也欲,私念由此转公念。
除此之外,肉食之材迅速丰富,吃鳖吃蛇,吃鸽吃蛙,忌讳尽除。由饮食模仿,而技术模仿,一时间以为什么都敢吃,便是领风气之先,见过世面,就是见过胡来。溺于酒色,无度长饮,放纵自我,首在放纵口欲。广东烧鹅仔、东北狗肉馆,生意都很红火,鹅自外地运来,狗则就地取材,从此丢狗事端接二连三。秋风响,蟹脚痒,痒的不是蟹脚,是吃惯的人嘴,跑惯的人腿。
不乱食的原因,大抵与一地宗教信仰的浓淡程度有关。佛教曾是晋民的普遍信仰,一人成佛,千佛相扶,蒙藏地区大致也相近,同样口有遮拦,不食鸡鱼。肉食者眼里,鲁鱼亥豕,素食者心中,草木皆兵。有些地方的人,真就见猫杀猫,见兔杀兔,候鸟经过,网罗密设,以致幼时一年两见的大雁迁徙场景,早已不遇。候鸟执念,为何非得经过这片杀生之地?某年,见路边客车顶架所卸货物中,有几笼麻雀,遂给电视台熟人电话反映之,电话一头则不以为然,我说法律不管,天理制之,车自忻州来,佛教圣地五台山便在其辖区内。虽无果子狸、蝙蝠之类的出售,山间的野味饭店点缀路边,所售多为本地的雉鸡、山兔等等。
爱出者爱返,福往者福来。有人先下海,再上岸,有人一直未下海;有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有人从未拿过屠刀。开化未必开明,缺少一个敬畏的支撑,为满足口腹之欲,而戕害生灵,文明与野蛮之间,隔着一道信仰。所谓富养,是父母的人生态度,而非不寻常的食物;所谓修养,是内心的百般矜持,而非大无畏的敢为。晚清以降,时事多艰,需才孔亟,废庙而兴学,却是学兴而禁忌驰,邪念遂滋起,梁漱溟《乡村建设运动》嗟叹:“一切维新革命民族自救,也无非是破坏乡村。所以中国百年历史,也可以说是一部乡村破坏史。”破坏乡村,首在动摇信仰,颠覆伦常。
相信棺木腾空,巨鬼吞人,先前以为愚昧,如今才知有敬畏;相信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先前以为懦弱,如今才知是顺天。佛家以不杀为善,杀生求生,去生更远,道家说胜而不美,提撕警觉,唤起良心,而有良心方有良知,有良知方有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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