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新赛季CBA联赛引热议!周琦正式回应,球迷:要遵守规则
退出新赛季CBA联赛引热议!周琦正式回应,球迷:要遵守规则。网友热议一针见血地指出:周琦和新疆男篮双方都不傻,篮协方面明知道“优先续约权”,在法律层面站不住脚,所以骑虎难下,不愿正刚此事件。周琦方面完全有更加短平快的办法,比如把CBA公司告到工商局和劳动监察局,但周琦想在篮协层面解决此问题,不想与篮协撕破脸。如果始终这么僵着,想必周琦也必然鱼死网破。其实,好多方面都有优先续约权,租客在房屋买卖的时候有优先续约权。周琦不想待在新疆,去新球队有签字费也是顶薪,而接受的球队,不想出转会费,就僵持在这儿了,参考一下王哲林的转会为什么会成功?你可以把这个权利想象为NBA选秀的状元签,状元也不一定喜欢加入这个球队,状元想加入哪个球队自己联系,让那个想加入的球队掏钱买这个签。想让球得免费赠送,就看球员的脸有多大了。
球员不同意优先续约,可以与俱乐部协商甚至可以补偿点,毕竟俱乐部当初花了代价把你喂的饱饱的才签合同+优先续约。你现在为自己利益顶薪+签字费+经纪人佣金翻脸不认人了,还举报俱乐部几项违规不讲武德,谁敢要你?在NBA遵守NBA的规则,在CBA遵守CBA的规则,你觉得不合理可以不玩,要玩就得遵守游戏规则。比如在罗斯前,多少球员在新秀合同内大杀四方,但是依然拿不了顶薪,这个合理吗?但这是游戏规则。规则肯定没有违法,要转会可以向球队提出交易申请,转会期球队拿到合理价码就会交易。这个和NBA的情形又不一样,NBA没有青训队,我们的规则是保护青训队,毕竟青训出来的球员两三年打出名了就自由跑了,哪还有球队搞青训。规则的出发点是好的,让各俱乐部重视青训培养人才。周琦这事重点是先签的合同后出的规则,如果知道后期有这规则就不和你签合同了。
俱乐部既然这么干就肯定是符合规则的,如果违规周琦早就正式上诉了,还玩儿这些场外招干嘛?新疆在向辽宁体育局支付了巨额培养费后,签下了周琦。签约后,新疆的操作足够专业。新疆没有急功近利的把周琦放入一队,而是让周琦先在青年队训练比赛。周琦在新疆青年队训练比赛了一年,在他加盟新疆的第二年才把他上调一队,这样就符合了篮协关于青年队球员上调一队属于自行培养的球员这一规定,因此上周琦是出自新疆的青训体系的。由此可见,周琦只加盟过一个青年队,那就是新疆青年队。虽然周琦也在辽宁青年队训练过,也代表辽宁青年队打过比赛,但是因为没有签约,所以他不能算辽宁青年队的正式队员,当然也就不能认定他出自辽篮的青训体系了。新疆从来辽宁手里买断了周琦的青训,从合同上走周琦就是新疆的青训球员。新疆引进周琦可是花费了不少,现在有球队想要周琦,转会费拿来,不然想白拿?
或者说下家俱乐部承诺,签字费归周琦所有,那就明朗了,就是钱的问题了。如果真正保护青训,就应该禁止所有球队私下接触其他球队的青年队队员!如果不是新疆当年私下接触周琦,而是直接跟辽宁对话,周琦根本没有可能去新疆!不退役两年,新疆还是有优先续约权,参考丁彦雨航和山东。现在声明停一年说白了就是要挟,就看CBA要怎么处理了。按国际惯例,合同应该有明确条款约定俱乐部是否有优先续约权,也就是象NBA一样的最高薪资匹配,从原先的4+2看,应该有吧。优先续约权是各个俱乐部老板们制定的,CBA公司的还是个资本公司,CBA也缺一个说的上话的球员工会。现在新疆的做法就是合现在的法,但是不符合签合同时候的规定,当时仲裁过一次了,这次又变规定,那对之前签订的合同不具备追溯力。cba作为一个垄断型公司,没有球员工会,资本方单方面制定规则,仲裁也由资本方单方面执行。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