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不伤感情的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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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回答几个问题:

  1. 婚前注册的公司,婚后一直独立经营。如果离婚,投资收益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2. 如果是家族企业,自己持有一定比例的股权,婚前婚后一直参与经营。如果离婚,家族企业的收益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3. 长辈生前承诺将一部分财产赠与自己。如果离婚,获赠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好了,答案想好了没有?我知道你想好了!

我就当你想好了,我要先揭示答案了。

  1. 婚姻存续期间,自己独立经营公司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在婚姻存续期间,自己持有家族企业的那部分股权,其股东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婚姻存续期间,长辈赠与的所有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为啥婚前注册的公司、自己的家族企业、长辈赠与的财产,居然都不能算婚前财产呢?

的确,《婚姻法》就是这么规定的。

在《婚姻法》第17条中明确规定,无论是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还是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如果是用个人财产投资,没动用另一半一分钱,这样所取得的收益,应该怎么算?

答案仍然是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最高人民法院给过明确的解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简单的说就是要牢记一个原则:婚前各归各,婚后归家庭。

我们小老百姓可能还想不到这么多,可是高净值人群就一定会考虑这个问题了。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企业家都会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

那么,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呢?

很多人把婚前财产公证理解为在双方结婚前,对婚前的个人财产进行公证。

这个想法其实是错的。

婚前的个人财产就是属于个人的,不需要进行公证,这在《婚姻法》第18条中也有明确说明。

《婚姻法》对夫妻一方财产的规定

所以,婚前财产公证不是对婚前财产的证明,而是在婚前就对婚后财产如何归属进行协商。

主要解决的问题有三点:

  1. 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增值(比如婚前个人公司在婚后投资经营产生的收益、婚前投资股票在婚后赚取的收益)算谁的?

  2. 婚后获得的财产(比如婚后获得的公司股权、购置的房屋车辆等)算谁的?

  3. 婚后长辈赠与的财产算谁的?

在婚前财产公证中协商好这些内容,可以避免之后因感情不合闹离婚时可能产生的纠纷。

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是预防婚姻财产纠纷的最佳方式!

不过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长期以来抱有一个观点,就是结婚前做财产公证有伤感情。

尤其是对婚姻关系中资产处于弱势的一方,更会觉得心里不舒服。

"你这是不信任我吗?"

"做财产公证是不是怕我分了你的钱呀?"

"还没结婚就已经想着离婚的事情了?"

类似这样的想法可并不少见。

因此,为了避免另一半误会,为了表现自己全心全意的爱,往往就不去做婚前财产公证了,但是父母往往会对此感到有些隐忧。

所以,尽管婚前财产公证是预防婚姻财产纠纷的最佳方式,但在我国使用的人数极少。

那么,有没有什么方式,既不会在结婚前伤害感情,又能有效的保护财产,解决父母的担忧呢?

这时候,人寿保险就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了。

父母可以在婚前为子女投保年金险,这份保单的现金价值和年金收益就全部归属子女了。

同时,父母作为投保人,对这份保单具有控制权,如果子女要退保,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避免子女婚后被忽悠退保,导致个人财产变成共同财产。

通过合理设置,可以利用年金险实现财产规划

如果婚后双方感情很好,那么万事大吉。如果婚后感情不好闹离婚,那这份保单也是保护子女的保护伞,不会被法院判决进行财产分割。

哎,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这里之所以只提年金险,而没有提重疾险、医疗险之类的健康险,是因为健康险的受益人是被保人本人,理赔金本身就属于被保人,不会在离婚纠纷中被分割,因此不需要特别设置来进行保护。

往往有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诟病年金险的收益低。

诚然,年金险的收益确实不高,长期来看可能和货币基金收益差不多,或者略高一些,产品流动性也不佳。

但是,年金险最大的作用是通过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的合理设置,来解决财产、税务、债务、终身现金流的问题,是极为重要的金融工具!

如果流于表面,只会看其收益高低,这可就是对年金险的理解出现重大偏差了,它并非以收益见长的产品。

年金险最大作用是解决财、税、债的问题

不过,我们一定要注意,如果是为了解决本文所说的婚姻财产分配的问题,那么一定要在婚前投保。

如果是婚后投保的话,即便是父母出钱为子女投保的,仍然有可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很难排除是子女出钱给父母,让父母做投保人的这种情形,这样的话,保费算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保单自然就不能算作是个人财产了。

因此,婚后父母为子女投保年金险,是否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在法律上会比较难界定。

所以,如果已经结婚,父母又为子女考虑,想给予子女不会被分割的个人财产,这时候可以采取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指定赠与子女。通过签订合同赠与方式送出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纠纷而被分割,不过赠与之后,父母就对这部分财产不具备控制权了。

如果既想赠与子女不被分割的财产,又想对这部分财产具备控制权,那就需要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实现了。

在生前,父母都是对这部分财产具备控制权的,只有在身故之后,才会变成子女的个人财产,当然了,实现这个目标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完全取决于生命的长短。

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无疑是解决婚后财产纠纷的最佳工具。但如果担心在婚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那么通过婚前购买年金险的方式来解决也是不错的选择。

当然,年金险只对这张保单的财产归属有限定,无法解决婚后个人投资收益、资产增值等财产分配问题。

再次之则是可以采取赠与合同、遗嘱等方式来解决部分财产归属问题。

各种金融工具对决定财产归属的作用

在离婚率越来越高的当代,一切的措施只是为了对婚后的未来有一个明确规划,应该正确理解和对待。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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