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现状及发展路径思考

内部审计是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的关键。近年来,审计机关组织开展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审计等,从国家审计视角层面,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现状进行了谈心,浅析了目前国有企业内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一、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现状
近年来,国家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已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为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做优,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2018年,审计署审计长会议审议通过《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但是大多数国有企业没有单独设置内审机构,一般和财务部门合暑办公。如松滋市现有国有企业为18家,其中市管企业4家;部门(住建局、发改局、水利湖泊局、公路局等)管理的企业12家;参股国有企业2家。目前市管企业内审工作与财务或法务部合署办公;市管部门管理的企业只有少数主管机关设立内审机构,配备专业内审人员,如公路局;参股企业也没有设置单独的内审机构。此外,国企内部审计范围普遍比较狭窄,大多限于财务会计数据的审计,很少涉及管理领域监督,难以完全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二、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内部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目前,松滋市大多数企业除了开展一些常规内部审计工作以外,基本上未单设内部审计部门,人员一般和其他部门合署办公。此外,松滋市部分总公司都有所属子公司和分公司,这些子分公司并没有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也没有专门的内部审计人员,影响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二)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健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内部审计的定位、性质与职能模糊,对于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无法直接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企业潜在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制约了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审计理念方式创新不足。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要求审计方法向技术化、信息化发展,但由于内部审计人员大多为内部财务人员兼任,没有接受过系统化的内部审计培训,对各类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审计理念和专业发展较为缓慢。
三、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内部审计独立性。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建立具有独立于其他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保障其具有实际的职能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人员配置更加合理,避免一人多岗的情况出现。内部审计部门和管理层要相对独立,在公司治理架构中享有一定地位。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内部监督权。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拒绝。内部审计机构向党委、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提出加强整改的意见建议及措施等。审计发现的重大损失、重要事件、重大风险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根据《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各企业要求的内部审计制度,构建符合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需要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事项。正确定位内部审计的性质与职能,确定内部审计重要地位。建立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模式,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高效开展。根据内部审计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进行制度的清理、修改和更新,推进制度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
(三)加强审计综合能力提升。根据企业需求,配备具备财务和审计知识,熟悉公司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专职内审人员,及时引进复合型人才,壮大国企内审人员队伍。采取集中培训、“以审代训”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拓展审计视野和知识面。对接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化建设要求,结合企业在新形势下呈现出的各类新政策、新问题、新情况,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提高内部审计管理科学化水平,切实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对内审工作监督指导。采取专项检查、结合审计项目监督等方式,围绕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与执行,聚焦内部审计项目的计划、实施、报告、整改等环节,组织开展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开展审计特别是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将被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质量效果等内容纳入审计监督评价的范围,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职的内容进行评价,倒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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