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宣帝的"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霸王之道杂之”语出班固《汉书·元帝纪》。史载汉宣帝的太子刘奭(汉元帝)“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为罪而诛,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
“王道”,简而言之就是“以德服人,以仁治国”。与“王道”共生的是“霸道”,即以武力、刑罚、权势统治天下的政策。
汉宣帝用“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这句话概括了汉朝的治国思想。在汉宣帝看来,单一的“德教”和“周政”不足以治国,必须将教化与刑罚结合起来,才能够治理天下。自此,历代王朝的统治开始进入“霸王道杂之”的历史阶段。
为什么要“杂之”呢?因为王道重教化,霸道重刑罚。王道比较理想化,适合思想教育,属于“务虚”的一类,解决现实问题的效率不高,所谓“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还得是法治的结果。所以孔夫子在很长一段时间被称为教育家、思想家,而不是政治家。但一味依仗法制,忽略教化,则有“不教而诛”之嫌,又治标不治本。可见,“王道”与“霸道”在现实中都各有其利弊,“杂之”就是兼用的意思,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两手抓”,在治国理政上,要讲究文武之道,宽猛相济,德刑平衡,相互补充,因时而异,各有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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