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情之眼】太湖电三、电四集中销毁,经销商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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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最近安徽太湖城区在集中销毁电三、电四,不同与交警直接扣押的是,主动向车主发放销毁车辆的补助金,仅2月10号下午,现场就发放125100元。

先来看一下现场的情景:

嗨,兄弟,车被收了,挺开心呀

从画面上看,被销毁车辆得车主并没有太明显的负面情绪,可见此次太湖这个做法相比以前我们看到的暴力执法要明智的多,但是作为行业的小编,也是深深感到痛心,也感到不妙,这样一来,安徽太湖的经销商生意还怎么做?

一想到卖出去的车,被集中销毁,以后还有谁来买车……

从去年开始,《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一直影响厂家的正常运作,屋漏偏逢连夜雨,外加环保整治,山东区域作为低速四轮车以及三轮篷车的大基地,受到严重影响,先不说2016年那些暴力销毁三轮车的事件,而2017年太湖这一手,看似怀柔补贴,却是对比暴力销毁更加给予行业一种从高到低的压力,更是一种打击。

据小编了解,自太湖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不断变向施压,截止目前,在太湖县范围内共摸底登记的三轮电动车235台、四轮电动车470台。其中,已自愿上缴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共61台。

而太湖县给出的政策是这样的:

2月26日前自愿上交的封闭式载人电动车车主,三轮车按2000元/辆补助并奖励1000元/辆;四轮车按3000元/辆补助并奖励1500元/辆。

2月27日至3月20日主动交车,三轮车按2000元/辆补助,四轮车按3000元/辆补助。

3月20日后不主动交车的不给予补助。

(小编想替经销商问一问,我们店里车谁负责?!)

正是因为当下,低速电动四轮车以及三轮篷车未符合国家任何一项交通工具的管理条例,政府处理它们只存在想或不想的选择上,毕竟你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既然你不受保护执法者完全不依你的意向而选择整治的时间。

在以前的时候,当我们看到不见道理的执法者,我们会去用言论请命,我们在大多数的时候都是选择相信执法者能够“更加合理的方式”来“管理”,而不是用“一刀切”的方式来“管治”,现如今,像太湖县的做法又打了我们的脸,明显人家的做法就是怀柔、补助,先礼后兵,但是,我们思想前后,回头来看,对于经销商来讲,还是会受到严重的打击,即便是间接的,而这种间接更致命。

如果说,太湖县继续执行下去,相信没有人愿意买车了,那还需要卖车的经销商干嘛?

那么最后小编和大家交个底:

太湖县的所作所为不是没有原由的,因为去年国家对于《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一直在征求意见,眼看这个标准就会浮出水面,而行业人士预测其门槛会相对较高。如果说标准一旦出来,后续的定会有全国各地对现在还在路上的电四有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太湖县此次先下手,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有提前准备的意思……

本期编辑:乾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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