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书法散论,“流行书风”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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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书风书貌言“丑”不是今天才有的,没用这个词而有这个意思的说法、讲究已很早了。东晋时的庾翼,以为自己的书是“家鸡',而王羲之书是“野鹜”,就是说自己的书比王羲之书美。“宁拙毋巧,宁丑毋媚”的观点是傅山提出的,这里就有了“丑拙”比“巧媚”美的意思。其实,早在北宋这种认识就已有了。黄庭坚说:“凡书要拙多于巧。近世少年作字,如新妇子妆梳,百种点缀,终无烈妇态也。”南宋人刘正夫更明显认定:“字美观则不古”,“字不美观则必古”。“古”者古朴,朴则雅,是很高的审美境界,而“美观”则是它的反面。这就有了“以丑为美”的意思了。
书风书貌
原来人们对书法美的认识是根据书法的发展而发展的。唐代以前人就不这么看。南朝宋人虞稣《论书表》中说:“夫古质而今妍,数之常也;爱妍而薄质,人之情也。”前者讲的是到南朝为止他所见到的书法发展的事实,后者讲的则是人们一直存在的审美心理。可是在北宋之时,这个结论就不对了, 黄庭坚有那样的看法,刘正夫说得更绝对。
书法美
明代,赵孟频被人认为接王羲之之正脉,为五百年来所无,很少人不学他,致而形成一个时代的书风。可是曾几何时竟被傅山视为“既倒之狂澜”,力四“宁”四“毋'挽之。“宁丑毋媚”也者,至少是说“书之妍媚不如不媚之丑”。一些不注意从审美实际研究问题只凭先人为主的观念想事的人,却将美与丑绝对化,硬说“以丑为美”是绝对不可能的,说这样认识问题是错解了傅山的本意。
好比讲“宁死不屈”,中心意思是“不屈”,而不是要人求“死”。也就是说,傅山这样讲,不是鼓励人们去寻丑,而是告诫人“勿媚”。一这不就行 了吗?虞稣当年论定“爱妍薄质'为“人之情”,而今傅山告诫人“宁丑毋媚”,不就是说,此时人不以妍媚为美,妍媚不为人喜爱了吗?事情岂止如此?
清刘熙载《游艺约言》中说:“大善不饰。故书到人不爱处,正是可爱处”(这里所谓的“大善”,就是指最具有审美意义与价值的艺术效果)。
虞稣书法
书法不要刻意去寻求俗人喜爱的妍媚。恰恰相反,俗人不爱者,正是真识书者认为最美者。其《书概》里又以怪石为例,论“丑”的审美意义与价值,说“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就是美到极处。一“丑'字中丘壑未易尽言。”意思是说:这审美意义上的“丑”,有丰富复杂、难以明言的内涵,不能将它简单化、庸俗化历史上对同一书法现象出现不同的美丑判断是经常有的。
不仅东晋时庾翼与王羲之之间,有过孰美孰丑的争议,即使王羲之书被唐太宗奉为“尽善尽美'以后,也还有人向这个书风挑战。五代杨凝式,显然有不同于晋唐风规者,褒之者衷心赞其美。影响所及,许多人不能不口头称是,实际心中不知其美何在。颜真卿书不为王着所赏,其所主持的刻帖中竟选不上颜的一件作品。苏、黄之书,也因为不合晋法,经常被人指责。赵孟频书被许多权威认为得二王法真传之时,却也有徐渭、黄道周、张瑞图等一批书家,坚决不肯走妍媚的路。没有对赵董书风的极端不满,没有此前一批书家创造的不同于二王风范的书法,傅山不可能有“宁丑毋媚”的认识产生。所以我们不必把“以丑为美”的书法看作是离奇之事。
张瑞图书法
但是,一些不从书法实际看问题、只在思维上搞形而上学的人,就转不过弯来,他们只以为:丑是美的反面;丑的怎么可以被看作是美的呢?这些人不懂辩证法,不相信在一定条件下,对立着的事物及其性质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何况人的审美能力是与审美对象的存在条件、与审美者的见识、经历、情性、修养联系着的。以服装为例,很容易说明这个问题。多年被人遗忘的唐装,现在变成了时装。
去年以为漂亮人时的新装,今年竟穿不出去了。难道不是因为过时的唐装今又时髦了,去年的时装今又觉不美了?当年男人如果不留辫子,女人不裹足该有多丑?如今,你是男人,你留辫吗?你是女人,你裹足吗?建国初期,一个干部,着一-身西服是很难看的;今天着一身中山服去公园里溜溜,人笑你是“老古董”。衣着不人时,就丑。为什么事情会是这样,道理在哪?
书法艺术馆
美丑都不是事物的固有属性。美丑和人对它的感受,是相互联系才得以发生的。没有事物的美丑,不会引起人的美丑感;人没有美丑感受力的存在,事物也不会有所谓美丑。事物的美和人的美感,随人类的进化而发展。美和美感现象出现以后,也随人的生产、生活的发展而继续发展。艺术就是美与美感发展的产物。生产生活推动了人的审美意识的产生,推动了艺术创造。艺术,创造了欣赏艺术的受众,受众的审美需求或正或负地影响艺术的发展变化。
当人们希望被体的衣服也有如其他动物的各种色泽而发明给布帛染色以后,如何使色泽染得牢实而不褪脱,是人们长期寻求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问题。这时人们只会以色泽牢实、均匀为美,而不是相反。但是当科技将这个问题解决后,人们却又发生了以褪色效果为美的事,牛仔服就是这么出现的。正如人们难得经常有完整的服饰时,断不会以残缺、破旧的服饰为美。正是因为这些问题解决了,所以如今褪色的布、打补丁T式的衣服,都可能成为一时的审美时尚。
物极必反,审美心理也是这样。当书写工具器材尚未完善,书写技巧还不精熟,书写效果还未达到人们向往的完满时,书者是殚心蝎虑向这个方向努力的。因为这是书者工力修养的表现,是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的现实,是构成艺术、产生审美效果的重要根据。可是当大家用尽心力后,发现百般点缀产生的精媚并不具有新的审美效果时,这种精熟的老面孔重复,就会使人不满了,因为这种效果已不再是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的现实。
这时,谁能看到这一点,找到突破口,找到创造新的风格面目的新形势,就可能又成为人们以为美的艺术。但是,事情不是那么简单,要突破现状的想法也许人人有,而找到突破途径的人却不多。这是因为已有的书法程式给人们已形成根深蒂固的书法观念、心理定势和书写习惯,它处处限制,使书者觉得这也不能变,那也变不得。而受众中的审美心理结构也是复杂的,一方面厌倦熟悉的老的风格面目,同时对书者的新变,稍有超其早已形成的艺术定式,又觉得这不顺眼,那也不合适。
参考资料《陈方既论书法 第4卷 书法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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