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人赛马,秀才扔个爆竹,少妇跌下驴,被石头伤了乳

曾经,一个馒头引发过血案,清末,一根爆竹,也引发了血案。

事情发生在北京城外鸭嘴溪。

这是一个颇为空旷的地带,洋人们最喜在这里赛马,久而久之,就成了盛会。每到比赛时节,京城内外的老百姓们,都跑来看热闹。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带着小吃,指指点点,有的喊加油,有的给嘲笑,玩得是不亦乐乎。

只是人一多,就难免出事。

这不,洋人正赛着呢,突然听得爆竹一响,坏事了。

当时正有个少妇,骑在驴子上,她老公牵着驴从场边过呢。爆竹声大,驴子受惊,前蹄一掀,少妇就从驴上掉了下来。

幸好是头小驴,长得不高,因此少妇也受啥大伤,只是——石触其乳,流血缕濡。

少妇掩面大哭,丑啊!丑啊!很多人都围过来盯着看,还不怀好意哈哈大笑,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她的痛苦之上呢。

她老公怒气冲冲,他是看清了,这爆竹,并非为庆祝谁胜利而放,而是有个男子,看到她老婆过来,故意扔的。

此刻,他已揪住肇事者。在男子的争辩声中,在众人的叫好声中,扭送巡城御史衙门。

御史陈恒庆升堂审案。

案件很简单嘛。叫稳婆验过,不重,敷药止血。审出该男子,乃是宛平的一个秀才,陈恒庆说,“尔见少妇跨驴而来,故以爆竹惊其驴,实属有心嬉戏,平素轻佻可知”。来人啊,掌嘴二十。

搞定,结案。

不过,案子已完,御史大人的心思没用完。

他还要惩戒那些轻薄子弟们,别到外面跟老夫滋扰事端——

洋人赛马,正来鸭嘴之溪;少妇堕驴,误创鸡头之肉。桃符未换,爆竹何来?戒轻佻之狂且,惩以夏楚;保软温之双乳,赏以膏丹。少妇归哺幼儿,书生勿为浪子。其各遵判勿违”。

判决词写得是文采斐然,挂在衙门外头,让大家欣赏。

老百姓看过了就过了,有他报馆的记者,觉得这判词好玩,这又是个好题材啊。因而抄了去,登在报上。之后该报馆的记者,“屡来抄判,以充资料,并送阅报章,不索报费”。

陈御史觉得很过意不去啊——判案尚得润笔,抑何可笑也——这是我在执行公务之时的文字,皇上他老人家,已给了我工资,这都是我该做的,否则就是没有履行好职务。你们拿去,还免费送报纸给我,这不是双重工资吗?

惭愧啊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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