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司敌之命”当争先、争主动,具体实施分两步、两原则
社会无处不竞争,有竞争就有敌我。
敌我之间此消彼长,要么发展自身,要么限制对手。
于《孙子兵法》而言,发展自身是为“修道保法”,限制对手则强调“能为敌之司命”。
“司命”,一为掌管生命之神,二为掌握命运,三为关系命运的人。
“能为敌之司命”,通俗理解便是,可以掌控对手的命运与发展。
如何掌控对手的命运与发展,即:“司敌之命”?
关键要争一个“先”字。
从军事角度说,“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
从处事角度说,先手先行,先入为主,后手后行,穷于应付。
如何才能争得这个“先”字?
《孙子兵法》给出的答案是:致人而不致于人。
这里面核心词汇就是这个“致”字。
什么意思呢?
“致”,本意是“招致”,“招引”,“使到达”,在这儿可引申为“调动”,“引导”或“主导”;
“致人而不致于人”,即为“主导形势、调动对手,令其依从我之意愿行动,而不为对手调动或主导”,换言之:争取主动。
推而论之:
“司敌之命”当争先、争主动。
如何争先,如何争主动,如何能“致人而不致于人”?
具体实施,分两步、两原则:
- 两步
一、出其所必趋
我动(出),并令对手随之(趋)而动。
此动为佯动,亦为“避实”,目的是转移对手注意力,将其向错误的方向引导,进而减少我方通往目标路上的阻碍。
二、趋其所不意
对手随我之佯动而动,我随对手之动再动(趋),且不被察觉(不意)。
此动为出奇,亦为“就虚”,目标是对手防备薄弱之处,而这“薄弱”恰是第1步佯动带来的结果。
一、二连贯一体
攻,能”攻其所不守“,所以“攻而必取”;
守,能“守其所不攻”,所以“守而必固”;
行,能“行于无人之地”,所以“千里而不劳”;
如此:
避实就虚,进可攻退可守,来去自如皆随我意,即为“先手”与“主动,亦即《孙子兵法》所说,“致人而不致于人”。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一、二,都有一个难点:
如何令对手听话顺从,进而“必趋”、“不意”?
《孙子兵法》认为,“能使敌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敌人不得至者,害之也”。
趋利避害为人之天性,亦是竞争本质。
所以,想要对方“自至”,则以“利”驱之,想要对方“不得至”,则以“害”示之,“利”、“害”结合便可“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
特别说明:
“出其所必趋,趋其所不意”,这句话大多数人理解不全,或把它看成一个整体,或割裂对待,综合全文来看,应该是一体两步。一体,“致人而不致于人”之统一目的;两步,前后关联之两个步骤。
这句话还有很一个版本是“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这个版本单纯强调利用对手之“不趋”、“不意”,少了“主动作为”的一面,试想:若是对手无机可趁,又该如何?还有一个,这与原文后续内容,也就是接下来我要讲的“两原则”根本对接不上,因此,这个版本万不可信。
- 两原则
一、微乎微乎,至于无形,神乎神乎,至于无声
“微乎”、“神乎”,“无形”、“无声”,其实都是一个意思,即:自然合理,逻辑恰当。
自然合理,对手才会“上套”;
逻辑恰当,对手则不会“察觉”。
用《孙子兵法》的原话说:“形兵之极,至于无形,无形,则深间不能窥,智者不能谋……”
要达到这一点,必须满足4个方面:
密:敌不知其所守,敌不知其所攻;
准:攻其所必救,乖其所之;
狠:冲其虚;
快:速而不可及;
“密”、“准”、“狠”、“快”,如是便能“集中优势攻其一点”,即《孙子兵法》原文所说:“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而敌寡……”
反之,对手不明所以、没有重点,则“所备者多”,“所救者不及”。
要达到这一点,具体要办4件事:
谋算:策之而知得失之计;
推演:作之而知动静之理;
试探:形之而知死生之地;
比较: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
四事并举,是为“知己知彼”,有的放矢。
二、因敌变化而取胜
“五行无常胜,四时无常位,日有短长,月有死生”
战场瞬息万变,世事风云莫测,任何策略方案都不可能一成不变。
敌不变,我不变,敌若变,我因其变而“先”变。
如何变?
策变,略不变,“致人而不致于人”与“避实”、“就虚”的总原则始终不变。
如《孙子兵法》原文所说:
“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
总结:
竞争无处不在,敌我此消彼长,“修道保法”固然重要,“司敌之命”不可不为。
“司敌之命”当争先、争主动,“致人而不致于人”。
为此,具体实施分两步、两原则:
两步:
出其所必趋:避实、佯动
趋其所不意:就虚,出奇
两原则:
微乎微乎至于无形,神乎神乎至于无声:自然、不被察觉
因敌变化而取胜:敌若变,我因其变而“先”变
如是,我方优势放大,对手实力不见,“以吾度之,越人之兵虽多,亦奚益于胜败哉?故曰:胜可为也。敌虽众,可使无斗。”
此亦为“以弱胜强”之秘诀,身处“强势”者万万警醒,身处“弱势”者值得细细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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