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分红税太高,税务压力大,怎么合理节税?

近两年受疫情影响,越来越多的企业陷入进退维谷的境界,特别是一些大企业的老板整天都在“哭穷”。有人觉得他们是在谦虚,其实不然。的确,大企业虽说受到疫情影响,但是企业自身有一定的体量,抗风险能力较强,可是企业利润高的同时会带来高额的税负,高达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分红税,所以企业“哭穷”还是能够理解的。

举个例子,一家贸易公司,去年年利润400万元,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缴纳的税额:

增值税:400/1.13*13%=50.48万元

企业所得税:500*25%=100万元

附加税:50.48*6%=2.76万元

分红税:400-(50.48+100+2.76)*20%=49.35万元

税负额:50.48+100+2.76+49.35=202.59万元

税率:202.59/400=50.6%

税负比高达50%,这也就是说企业赚了400万的利润,要拿出超过一半的钱来缴税。这对企业老板来说,心痛是在所难免的。

那要怎样才能为企业合理节税呢?

现在在很多经济发展缓慢地区,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最优的则是总部招商模式,采用注册式招商,企业不用实地入驻,只需要注册到税收优惠园区,在园区内纳税,不会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公司都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园区内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法人分红税等,核定行业利润率,一般在5%-10%之间,个人经营所得税:0.5%-2.1%,增值税3%(疫情影响减至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在0.5%-3.16%

拿上面公司来说,若在园区内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所需缴纳的税额:

所得税:400*10%*30%-4.05=7.95万元

增值税:400/1.01*1%=3.96万元

附加税:4.95*6%=0.47万元

总税负:7.95+3.96+0.47=12.38万元

税率:12.38/400=3.09%

企业可以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返还: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返还奖励占地方持有部分70%到90%。纳税大户,一事一议。企业当月纳税,奖励次月返还至企业对公账户。

若注册有限公司,纳税后返还金额:

增值税:50.48*50%*70%=17.668万元

企业所得税:100*40%*70%=28万元

可返税额:28+17.668=45.668万元

税负高是能够通过税务筹划节税的,但是一定要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来做税务筹划,如有需要,要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朝朝》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节税方案,可关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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