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伟民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荒坡及刚开挖的梯土位于______村__组,总面积约________亩,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条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种养殖,旅游餐饮娱乐。

  承包形式:甲方各村民集体商定决议出租给乙方。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土地确权还在原承包人的合同继续执行。如变更到其他出村的由甲方自行调解让该合同继续执行。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肆拾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每年在合同日期后60天内支付到甲方每年指定的账户。

2、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租金计壹万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在第三年抵租金壹万元,因为经双方商定第一第二年免租金,所以从第三年起开始支付租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收取其他的费用款项。

  5、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价格不应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电的价格,并保证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7、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

  8、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发包该地块,_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和评估后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9、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和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已经支付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村民决议书,每户土地数量清单,土地四至或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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