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悦读】朱新更《“踏雪无痕”》
第一天下雪。
第二天雪还在下。
四周白茫茫的,大院的地上铺上厚厚的一层。一团黑乎乎肉嘟嘟的东西,第一天在院子里蠕动,第二天仍然在。远远看去,着实像书法家不小心洒在白纸上的一滴黑墨汁那般显眼。我走近了,方才认定那是一只约2个月大小的狗崽,瑟瑟着身子,孤苦伶仃地东嗅嗅西闻闻。它见有人来,也不觉得怕,可能是被冻着饿着了,耷拉着尾巴,反倒向我走来,眼里泛出乞求的光。
“它是被遗弃的还是一不小心走丢了?”我想。
“狗记路,猫记家,小孩记姥姥家!该不会忘了回家的路吧。再说,狗不嫌家贫啊!”我又想。
想归想,这都两天了,也不见有人寻它,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小东西忍饥受冻挨饿无家可归吧,恻隐之心驱使我找了个纸箱,引它过来。
它也不见外,丝毫没有生分的表情。
——不知咋地,我茫然激动起来,“于千万年之中,于千万人之中,在时间无涯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好遇上了你!””,张爱玲的这句话一下子在脑海里闪过。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它越发的健壮,黑油油的毛发绸缎般光滑,感情也日渐加深。开始时,只要我出门上班,它都依依不舍,哼唧着跟我出去,我蹲下去告诉它:在家好好玩,我要上班,下班再带你出去溜达。它便瞪着大眼,竖起耳朵,沉思着,似懂非懂的样子。这样,过了一周时间,每当我穿戴整齐,说一句“我要上班了!”它便不再跟我了,只是蹲在那里深情地目送我出门。
都说,狗的嗅觉听觉灵敏,这看来不假。我下班还没到家门口,它就早早地在门内待着,一旦门一打开,它后腿直立,前爪互抱逞作揖状,嘴里一样哼唧哼唧,缠绵地扯着我的裤腿,那个亲热劲真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它的举动和声音让你非常的惬意。更为滑稽的是,它还喜欢叼东西,那个像烟锅一样的塑料弯头常被他叼着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它经常表演的拿手项目就是把“烟锅”抛出去,随即捡回来叼上,逡巡一遭,再抛、再捡,乐此不疲。
出去溜达是它乐不可支的事情,欢快得又是蹦又是跳,扭着性感的屁股,它那酷似松鼠的尾巴,但却高高扬起,不知为何,每每看到它高扬的似乎高傲的尾巴我总会不自觉地联想到古装戏里演员后背上插的小旗还有那队伍里高举的帅字旗。有人见了,也觉奇怪:白白的胸脯,白白的四爪,高高举起的自我感觉良好的尾巴。
“这狗叫啥名字?”
“听人说,叫’踏雪无痕’!”
“咦,挺有诗意哈!”
有人得出养宠物的结果有两个:一是将人的公共道德水准降低到动物的程度;二是将动物的行为举止提高到人的文明程度。人与动物共同生存在一个地球上,善待动物就是善待人类自己。人们有一个共识: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仔细想想,此话不假,狗的忠诚、敬业、担当、责任感,一些方面是超出人与人的过往的。这不禁让我想起《动物聚会聊人类》的桥段——
一只老狼缓步走上了讲台,大声说道:“大家好,我是一只狼。放心,我对大家绝没有一丝恶意。人类总喜欢叫我们‘白眼狼’‘中山狼’,好像我们是忘恩负义的代言人。这是完全错误的。我们狼族非常团结,非常重情义。我们在一起捕食,一起迁徙,有时为了集体,我们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比有些人强多啦。可他们还大言不惭,说我们是‘狼心狗肺’,这可真是气死狼了!”
狼和狈说“人合伙干坏事,反说狼狈为奸”。狗说“那可不是,我和狼本是冤家,却说’狼心狗肺’,男人把女人肚子搞大了,非要说’狗日的’,让咱背黑锅,什么东西?”
对,什么东西!
【作者简介】朱新更,男,国家机关公务员,业余文学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