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绿色采购政策落地见效
本报讯 2020年,江苏省无锡市绿色产品政府采购金额8.85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采购金额为8.63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比例达到97.6%。
据了解,无锡市财政局积极探索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有效降低了能耗水平,减少了污染物排放,并对全社会形成环境保护风尚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是严格执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新政策。无锡市财政局全力推进绿色采购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节能和环保产品以及商品和快递包装领域政府采购规定,引导和激励供应商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采购单位选择节能环保产品以及绿色包装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环节切实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确保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强化绿色采购过程指导。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强化采购人的需求管理责任,明确规定采购“绿色”原则,要求采购人在采购必须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时,要将绿色采购要求嵌入到采购文件的需求文本中;评审标准和方法体现绿色采购优先导向,避免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条款现象,保证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择优竞争。
二是不断强化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新机制。调整优化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机制,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此,该市财政局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中规定绿色产品的认定依据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或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但不得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需要进行认证证书查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相关清单和公告,对应产品类别和认证机构进行查询。新机制以“品目清单”代替了“产品清单”的发布方式,避免供应商重复认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积极探索细化绿色采购政策新措施。该市财政局探索优化政策支持方式,将政策目标嵌入到采购项目的需求文本中,通过对需求指标及履约条件的要求,体现政府采购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支持。在根据相关品目清单执行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的同时,该市财政局引导并鼓励单位在采购需求中引入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和综合考虑绿色采购因素要求。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同时,该市财政局还将采购需求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绿色采购要求与采购文件的具体评审标准相对应,进一步拓展和细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落实措施,逐步扩大绿色采购规模。
(乐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