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写经 法藏 P.3789 庄子 郭象注
敦煌写经
法藏 P.3789
庄子 郭象注
尺寸:30×248厘米
说明:存田子方篇六十一行。
背面:佛经疏释
说明:此件法国目录定名为“十二分教”,黄永武定为“维摩经疏释”。
郭象,字子玄,河南洛阳人。西晋玄学家。少有才理,好《老子》、《庄子》,能清言,常闲居。辟司徒掾,稍迁黄门侍郎。东海王司马越引为太傅主簿,甚见亲委。任职专权,为时论所轻。尝以向秀《庄子注》为己注,述而广之。一说窃注之事,恐未必信。力倡“独化论”,主张名教即自然,为当时玄学大师。
西晋末年的《 庄子注 》 中第一次精炼提出这种思想的“ 双遣” 、 “ 三翻”的典型表述,从而形 成 以“ 双 遣 ” 、 “ 三 翻 ” 为特征的重玄理论 ,后为佛学理论所吸收, 同时也为道教义理所摄取。
郭象解《庄》有明确的诠释进路:“庄子推平于天下,故每寄言以出意”(《山木注》)。这是说,庄子学说的内容本质上是“内圣外王之道”(《庄子注序》),而解《庄》的方法则应当是“要其会归而遗其所寄” (《逍遥游注》),即超越表达手段(所寄)以把握精神实质(会归)。这可以说是王弼“得意忘言”说的发挥与应用。
郭象“独化论”是中心理论
其手法原则是霸、王道,自作聪明、随意裁剪,以合己原有之心理。
试举其例要,兹如下:
一 日“虽寄之人事﹐而本在乎天也”结果暗示他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心理主张
郭象不赞成把儒教与自然对立起来的理论,仁义等道德规范就在人的本性之中,说:“仁义自是人之情性。”,人的本性的自然发挥也一定符合儒教。表面看来借助于外力的儒教规范,其实存在于自身的自然本体之中。“牛马不辞穿落者,天命之固当也。苟当乎天命,则虽寄之人事﹐而本在乎天也。”郭象还认为,物各有性,而“性各有分”。栽植桃树最忌常作修剪,修剪得过多,往往会妨碍到它们的发育。而梅树却恰好相反,枝叶修剪得愈利落,果实生长得愈壮硕。
二 日“物各有性”,人何尝不然”结果暗示他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的心理主张
认为儒家教化完全合于人的自然本性,天地间一切事物都是独自生成变化的。万物没有一个统一的根源或共同的根据,万物之间也没有任何的资助或转化关系。所以他说:“凡得之者,外不资于道,内不由于己,掘然自得而独化也”,“万物虽聚而共成乎天,而皆历然莫不独见矣”。郭象物各有性,有些需要借助礼教教化外来的力量塑造它的性格,有些却只须依仗自己的力量,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按照自己的方式成长。 认清事物的本质,可以避免错误的处置,“杀牛取角”就是轻重倒置的结果。“物各有性”,人何尝不然?
三 日“天理自然”,“天性所受”“谓之无为也”结果成了暗示他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心理主张
郭象还认为,物各有性,而“性各有分”。一切贵贱高下等级,都是“天理自然”,“天性所受”,人们如果“各安其天性”,则名教的秩序就自然安定了。因此,名教与自然两者是不矛盾的。他不赞成把“有为”和“无为”截然对立起来,认为人们把“无为”理解为“拱默乎山林之中”,是完全错误的。其实,所谓“无为”者乃“各用其性,而天机玄发”;“率性而动,故谓之无为也”。即只要是顺着本性,在本性范围之内的一切活动,就是“无为”。